根据z市《关于评选xxxx—2005学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长教通[2005]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二、评选依据
高中:按照省、市《关于评选xxxx—2005学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评选
初中:参照湘教基字[2019]2号文件执行
三、评选指标
高中:市“三好”10人,市优干5人。其中评选1名省“三好”、1名省优干。
初中:市“三好”6人,市优干4人。
四、参评条件
1、具有我市普通高中或普通初中正式学籍高、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省级指标包含在市级指标内),我校省“三好”、省优干的评比仅限高三。
3、学籍和就读不在同一学校的学生,一律不参加这两类评选。
五、评选程序
1、3月6—8日,制定我校《关于评选xxxx—2005学年度省、市三好学生,省、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工作方案》
2、3月9日,召开高三年级组、班主任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
3、3月10日,召开评选工作学生动员大会,学习有关评选规定。
4、3月11日,年级组按1:2的比例推荐参评候选人。
5、3月12日—13日,张榜公布侯选人的优秀事迹。
6、3月14日,候选人进行优秀事迹介绍,年级组学生公开投票,按票数高低选出10名市“三好”,5名市优秀学生干部。在入围同学中再公开投票选出省“三好”、省优干各1名。(省“三好”在市“三好”中产生,省优干在市优干中产生)
7、3月16—19日,公示评选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8、3月20日,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审批表。
9、3月21日,建立省、市“三好”、“优干”电子文档。
10、3月22日,将评选结果报区教育局。
11、6月20—24日,领取各级各类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