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育人育和谐人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和谐教育,响应市区“树标杆、育亮点”精神,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责任感和使命感,锻造出一支为人师表、以德育人的教师队伍。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和谐园丁”的评选活动,评选出学生心目中良师益友,表彰一批爱岗敬业、关心学生,深受学生爱戴的先进典型,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推进教学质量提高,营造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河天中学“和谐园丁”评选方案》。
二、评选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二)每学年度评选一次,按程序操作。
(三)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给予当年度河天中学“和谐园丁”称号,包括校级、街道、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对象
校级先进面向全体教职工;街道以上先进面向在编在岗教师。
四、基本条件
(一)师德要求
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符合学校师德相关要求与学校教育的有关要求作为底线规定,并强调:
1.热爱事业,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工作表现良好。
2.为人师表,严格规范,无违反师德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3.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加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学业务
1.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班级规范反映好。
2.积极投身教改实践,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配合学校抓好教学常规和学生学习规范。
3.有扎实的教学和教研功底,认真参与公开课等活动,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得到同事、学校以及家长等方面的肯定。
(三)教学效果
1.因材施教,注重分类,所带班级学生在教育教学各方面有进步。
2.加强指导,减轻过重负担,提高效率,学生学习积极性高。
3.勇于创新,不断进取,教学有特色,所带班级学生成绩进步明显。
五、评选程序
(一)“和谐园丁”之校级先进由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组成。
1.优秀教师由各年级组长组织年级教师推选候选人名单(推选时参考教学成绩、量化考核分数等),候选人人数比例占全年段的25%。学校办公室汇总年级组推选名单,由全体教师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每位老师投票时各年段至少要投一名,否则为无效票。办公室和工会共同记票汇总,根据全校教师人数的20%最终确定校级“和谐园丁”人选。
2.优秀班主任根据河天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实施,详见附件1。
(二)河天中学“和谐园丁”之街道先进根据近一学年的期末量化总分(具体见附件2)和先进名额数直接确定。
(三)河天中学“和谐园丁”之区级先进由教师自主申请,根据河天中学市、区级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办法,详见附件3。
六、其它说明
1.结合“教师节活动”,学校组织表彰,并在学校网站、学校校报上进行宣传(附照片、简短的优秀事迹材料)。
2.“和谐园丁”评选活动在每年的6月份开展。其中“和谐园丁”之区级先进两年内不重复,当年已获区级全面先进的教师不再参加校级先进评选。
3.河天中学原优秀教师评选方案(河天中学“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方案)废止。
4.上述方案解释权归河天中学,具体由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负责实施,工会协助。
河天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