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为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展现蒲小学子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积极发掘、培养和宣传本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榜样,推进多元评价改革,在校园里掀起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促进全体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我校特开展第六届“感动蒲小”十佳学生评选活动。
二、评选对象:
我校2-5年级在校学生,不含往届已经评过的学生。
三、评选一般标准:
2、学习成绩佳。热爱学习,学习态度良好。
3、工作能力佳。素质全面,乐于承担班务工作,能协助各科老师开展班级工作。
4、身体素质佳。注重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体育成绩优良。
5、文明礼貌佳。遵守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文明做事,文明做人。
6、家庭表现佳。在家尊敬长辈,主动承担家务劳动,与家人相处融洽。
7、带头作用佳。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带头作用,有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精神,善于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他人。
8、全面能力佳。善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活动,有较好的表现。
9、团结协作佳。有团队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够正确处理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关系,善于团结同学,乐于帮助他人。
10、同学口碑佳。能够自觉塑造、维护文明小学生的形象,有较高威信,同学满意度高。
四、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如下:龟湖校区为12名,桥儿头校区为10名,黎明校区为4名,双井头校区为4名。
2、初选在各校区进行,确定校区人选后上报总校。
3、经学校评审组复选后,最后确定30名学生当选为第六届“感动蒲小”优秀学生。
4、评选时间安排:6月23日。各校区推选全面发展的学生作为校区候选人,并填写候选人表格(附上照片),电子稿形式上交各校区政教处,逾期不候。
各班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使“优秀学生”评选活动在集体中形成强大的影响力,激发学生参与活动的热情,增强参选学生的荣誉感,使评选活动真正发挥推优促进的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