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方案 >> 工作方案 内容页

温岭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温岭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温岭,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温岭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温岭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温岭市委市政府《关

温岭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温岭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温岭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市委发[2010]53号)、《关于印发温岭市2011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温安委〔2011〕6号精神,结合温岭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与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建筑施工行业快速、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管理水平,改善作业条件,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三、整治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

1、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项目、班组和岗位等各个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强化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不得对参与建设工程活动的其他主体提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确保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3、强化监理企业安全监理责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台州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施工过程中日常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条件完善和改进施工作业方式,消除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4、强化安全生产层级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层级监管制,形成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体系。继续加大对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工程招投标中相互串标、招投标后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完善建筑市场动态管理机制,将施工安全作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的重要内容,在企业资质审批、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许可等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取消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市场准入及其他相关资格。对在建筑施工活动中,检查发现工程项目建设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追究项目建设方、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5、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和“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落实的检查。要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议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要限制其上岗资格。

(二)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伤害方面。

1、施工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要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安装后及时检测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禁止使用钢丝绳式升降机人货两用和单股钢丝绳物料提升机,施工现场的货用施工升降机(井架)提升高度不宜超过30米。

3、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锚固和拆卸前,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安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指挥、司索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使用单位、安装单位要对所属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逐台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做到每台设备有案可查,安全隐患有整改有落实。

(三)预防坍塌方面。

1、基坑开挖和支护。

(1)施工企业要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方可实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有监测单位进行基坑的变形监控和测量。

2、高大模板支撑及悬挑脚手架系统。

(1)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按规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部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3)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4)模板拆除时要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定专职监护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3、悬挑脚手架应采用型钢搁置固定于主体结构层上(悬壁钢梁式)形式,禁止使用型钢与主体结构面上的预埋件焊接形式或螺栓连接形式。

(四)预防高处坠落方面。

1、作业人员在进场上岗前应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经体检合格后上岗。

2、施工单位要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用具,安装和拆除塔式起重机、搭拆井架和搭拆脚手架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洞口、临边要采取加盖封严、设置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等措施,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4、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要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在作业后立即恢复。

5、物料提升机应装设安全门联锁装置、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设置防护栏杆及围护,施工电梯楼层安全门应处在常闭状态。

四、整治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3月初至4月初,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初至5月底,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三)重点整治阶段。6月初至10月底,组织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检查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隐患予以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产整顿,直至降级、吊证。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初至11月底,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里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施工项目部;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企业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项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各企业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情况,及时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要及时认真加以总结,并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局质安科。

7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