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火灾事故
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地铁十号线二期02标项目经理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两站两区间,“两站”为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分钟寺站和成寿寺站,“两区间”为十里河站~分钟寺站区间、分钟寺站~成寿寺站区间,其中分钟寺站和成寿寺站均为两层三跨明挖车站,两个区间均采用盾构法施工。1、成寿寺站⑴地理位置及地面环境成寿寺
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地铁十号线二期02标项目经理部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括两站两区间,“两站”为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分钟寺站和成寿寺站,“两区间”为十里河站~分钟寺站区间、分钟寺站~成寿寺站区间,其中分钟寺站和成寿寺站均为两层三跨明挖车站,两个区间均采用盾构法施工。
1、成寿寺站
⑴
地理位置及地面环境
成寿寺站位于朝阳区小红门乡南旗杆村,石榴庄路(东西向)与成寿寺路(南北向)交叉路口以东的规划石榴庄路下方,呈东西走向。规划的石榴庄路将由车站上方通过。
⑵
成寿寺站概况
成寿寺站为地下二层双柱三垮箱型框架结构,岛式车站,明挖顺做法施工。位于规划石榴庄路下,车站设4个出入口和1个疏散专用出入口,成寿寺站长度204.8m,车站宽度20.9m,车站站台有效长度113m,站台宽度为11m,总建筑面积11604m2,主体建筑面积为8636.8m2。
⑶
现况道路及交通状况
成寿寺站位于成寿寺路与石榴庄路的丁字路口,在规划的石榴庄路东沿位置下,成寿寺站现在已改造完工,交通压力不大,施工期间对成寿寺路和石榴庄路没有影响。
⑷
地质及水文情况
①
地质
成寿寺站开挖中穿越的土层为粉土填土①层、杂填土①1层、粉土③层、粉质粘土④层、粉土④3层、粉土⑥2层、粉质粘土⑥层。
②
水文
成寿寺站近3-5年上层滞水最高水位标高在34.4m,潜水水位在22.95m。车站底板位于上层滞水、潜水之下。
2、分钟寺站
⑴
地理位置及地面环境
分钟寺站位于分钟寺站位于朝阳区和丰台区相交处,车站3/4位于丰台区分钟寺村,现状分钟寺大街及小红门路路口南侧,规划龙爪树路道路下方跨路口布置,呈南北走向。车站北侧为朝阳区分钟寺菜市场以及规划的居住区,车站西侧为待拆迁的规划居住用地,东侧邻近规划的交通枢纽。
⑵
分钟寺站概况
分钟寺站为地下二层双柱三跨箱型框架结构,岛式车站,明挖顺做法施工,位于现况龙爪树村的平房区,车站设4个出入口和1个疏散通道;
分钟寺站长度206.4m,车站标准段宽度20.9m,车站站台有效长度118m,站台宽度为12m,总建筑面积11584m2,主体建筑面积为8850m2。
⑶
现况道路及交通状况
分钟寺站坐落与分钟寺村,站位在小红门路东侧。现况小红门路宽度6
m,宽度较窄,交通比较混杂
⑷
地质及水文情况
①
地质
分钟寺站开挖中穿越的土层为粉土填土①层、粉土③层、粉质粘土③1层、粉细砂③3层、粉质粘土④层、粉细砂④3层、粉土⑥2层。
②
水文
分钟寺站水位地质情况与成寿寺站类似,潜水水位标高为22.95m。
3、成寿寺~分钟寺站区间
分~成区间主体结构全为盾构法隧道,全长807.6m。分钟寺站~成寿寺站区间穿过龙爪树地区的大量1~2层破旧房屋,向西拐入规划的石榴庄路下,在成寿寺路口东侧到达成寿寺站。
本区间安排两台盾构机,从成寿寺始发,到达分钟寺站后接收。区间设联络通道一座。
4、分钟寺~十里河站区间
十~分区间主体结构全为盾构法隧道,全长1639m。十里河站~分钟寺站区间,从十里河站出发,沿东三环东侧绿化带南行,在穿越京津快轨、京津塘分钟寺立交后,南行约730m后向西,拐入规划的龙爪树路,在穿越大量的低矮房屋后到达分钟寺站。
十里河站~分钟寺站区间风道位于规划龙爪树路下。
本区间安排两台盾构机,从分钟寺站始发,到达十里河站后接收。区间风井兼联络通道一座,位于K27+308.5,采用明挖法施工;独立联络通道2座。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并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防控专项方案。
本方案针对的火灾事故包括:施工工地、现场办公区、现场生活区、库房、钢筋及木工加工厂发生的火灾事故。
三、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完善防火工作各项制度,降低系统风险,发生火灾事故后正确地实施抢险救灾活动,减少因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项目部开展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保驾护航。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
1、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志刚(项目经理)
副组长:白郁明(主管经理)
祝显学(副总工)
张国良(副经理)
组
员:霍
岩、段志刚、白
云、刘星旺、张淑英、王文庆、刘杰、赵东华佟曾林、闫瑞生、孙孝涛、孟庆玉及工程部相关负责人。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日常工作由安全保卫部部长负责,具体工作由安全保卫部消防干事负责。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现场保卫组、灭火行动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
2、指挥组
项目经理张金锁任组长。成员由项目生产副经理、行政副经理、安保部、工程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3、灭火行动组
项目经理张金锁任组长,项目生产副经理、行政副经理、安保部部长任副组长,工程部、安保部、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义务消防队由25人组成,共分2个小队,分别由张国良、白云任队长。
4、现场保卫组
由安保部部长白云为组长。成员由项目部安保部、办公室人员及现场保卫人员组成。
5、医疗救护组
由项目部行政经理张国良任组长,项目部办公室和志愿人员组成。一处行政部配合。重大事故服从总公司或公司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6、后勤保障组
由项目生产副经理;白云名任组长,项目部工程部、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项目部物资、机械、行政等部门人员组成。
7、事故善后处理组
项目经理张志刚任组长,行政副经理任副组长,安保部、工程部、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2、灭火指挥组:
1)发生火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指挥部成员,制定灭火方案,指挥灭火工作。
2)根据火势及预测后果果断决定是否向消防机关报“火警”,并及时通知公司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以及应该通知的其他有关部门。
3)对火灾现场被困人员积极组织救援,同时做好周边人员的疏散工作。
4)组织义务消防队灭火。消防车到达后组织现场人员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和起火原因的调查工作,
6)统计火灾损失,做好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现场保卫组
1)发生火警后迅速集结保安人员赶赴现场,对现场实行封闭。负责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对现场进行保护,调查起火原因,进行现场拍照取证;
3)对火灾现场被困人员组织救援,指定一至数名疏散引导员安装疏散标志,指定疏散线路,引导人员安全撤离。
4)维护现场交通,保障救援物资安全、顺利到达目的地。
4、灭火行动组
1)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及有关人员赶到现场。
2)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带领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
3)在总指挥不到位的情况下,组长代行灭火总指挥的职责,决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组织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和疏散,指挥灭火。
4)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的灭火工作,介绍起火部位,火势情况,周边环境,组织现场人员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医疗救护组
1)组织对火灾现场被困人员的救援,组织对烧伤、窒息人员的现场急救;
2)对重伤人员联系转院治疗,并负责转院途中的护送工作。
3)负责对被困人员、疏散群众、义务消防队、火灾救援人员的防火措施指导和安全监护,指导大家采取正确方法保护自己、抢救伤员。
6、后勤保障组
1)为实施救援工作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仪器、材料等。(见附件16:《项目部应急救援车辆及机械设备清单》)
2)负责处理火场区域的供电、管线、结构物安全问题。密切注视火场附近电力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切断火场的电力供给。关闭火场及附近区域内的然气管道阀门。做好消防用水、用电的供应及设备的抢修工作。并就停电、停气、停水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及附近用户。
3)做好工程结构物的防火保护工作,以及火灾后的检查、修复、补救工作。
4)负责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食品、饮水、应急用品供应)。
5)负责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外施队)集结待命,随时准备增援。
7、事故善后处理组
1)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交相应的调查和处理报告;
2)组织内部教育和整改,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预防措施等,组织恢复生产;
3)对火灾救援期间租用、借用的设施、物资、场地等进行清偿和恢复;
4)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后期治疗、救助;
5)对事故责任及责任人进行认定、处理,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并在一定的范围公布。
6)协助项目经理及有关部门调查因火灾、灭火材料、灭火措施对周边环境、水源、空气造成的污染程度,按项目经理的指示,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污染。
8、消防干事:
1)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查看火情,分析原因,根据火势向灭火指挥部提出救火方案。
2)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带领义务消防队员展开灭火行动。
3)负责指挥接警。即时指定义务消防队成员引导公安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灭火,介绍火情。同时向其提供附近消防栓的位置、数量。
9、夜间值班人员:
1)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安保部部长、项目经理,同时迅速通知保安人员、项目部在场人员迅速赶赴起火部位。
2)在领导小组人员不到位的情况下,有权根据火势、火情决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报警。
3)命令院内其他人员,坚守重要岗位,迅速进入灭火状态,关闭空调、天然气等,并根据火情下达部分或全部断电命令。
4)坚守值班电话或办公室电话,保证联络畅通。
10、保安、警卫人员:
1)在岗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戒备,听从灭火指挥部的指挥,严格控制出入现场的人员,阻止其它与灭火无关人员进入灭火现场。
2)不在岗人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迅速集合,赶赴火灾现场,听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严禁擅自行动。
3)要害部位值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戒备,没有命令不准擅自脱岗。
4)灭火初期,协助救援人员引导被困人员从安全出口撤离至安全地域。
5)火势较大时,严禁单独进入火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时,应先报告火场指挥人员,征得同意方可进入火区。
6)灭火后,听从指挥,保护好起火现场,配合清理火灾现场,保护公物不被继续损坏和丢失,协助查明起火原因。
11、财务部人员:
1)火灾对财务部门无直接威胁时,所有人员应坚守岗位,保管好各种现金、票证、帐目及贵重物品。
2)火灾对财务部门有直接威胁时,迅速整理好各种现金、帐目、单据、票证及贵重物品,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准备疏散。
3)接到疏散指令后,携带好各自负责的物品,锁好门窗,迅速撤离,不能带走的文件、磁盘要统一锁在保险柜内,并保管好钥匙。转移途中及转移后要负责保管好各种物品,防止丢失。
12、其它工作人员:
1)火灾对办公区无直接威胁时,收好重要的文件、贵重物品,关闭所有电源,切断天然气开关,锁好门窗。听从灭火指挥部的指挥,参加灭火行动。
2)火灾对办公区有直接威胁时,迅速整理好重要文件、磁盘及贵重物品,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按指挥部的命令疏散。
3)利用院内消防设施积极扑救,控制火势发展,降低火灾损失。
4)协助保安、警卫人员看管好物品,维护现场秩序,保证灭火通道的畅通。
5)协助行政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急救部门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二)针对主要火灾危险源的预防措施:
1、落实消防责任制,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及相应的组织,按区域指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消防预案的落实工作。
2、对项目部本部及参加施工的单位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根据季节、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等开展消防安全活动。
3、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所有办公场所、生活区、施工现场以及风险点均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按规定分组摆放。(见附件12:《项目部消防器材清单及放置位置图》)
4、消防设施、通道的维护。消防设施、消防栓、疏散通道设明显标识,任何人不准擅自挪用、拆除和破坏。严禁占压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人员疏散通道的畅通。
5、缺水和远离消防水源的场所和施工现场,利用消防水箱、沙箱、水池、水桶等储备消防用水。
6、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指派专人定期维护保养,建立消防设施、器材台账,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和使用过的灭火器材,维护保养要有记录。
五、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报警程序
1、对火警的判定:
1)避免误报
对异味、烟气、火光的来源未得到确切证实,以及人为原因或装置的过度敏感或失灵都可能产生误报。发现现场有火灾可疑迹象应调查清楚,得不到满意的解释时应加强巡视和监督,避免误报。
2)可控制的小火。可控制的小火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可以判断为孤立的,周围没有易燃物不太可能蔓延的;
(2)一个人或几个人用人力、灭火器或其它简单工具能够扑灭的;
(3)不需要动用消防栓,可方便地使用灭火器灭火。
确信为可控制的小火时,不必拨打“119”报警。应迅速报告项目部,或现场人员当即采取措施扑灭火灾。
3)可能失控的火情(具备下述条件之一时),可由第一目击者或机关值班员直接向“119”报警。
(1)多点报警或火源判断不清,且周围易燃物较多;
(2)烟、火较大,伴随有劈啪声响;
(3)无法控制火情。
2、报警:
1)员工及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及巡查中,一旦发现火警应立即使用火场附近的电话向安保部报警。
2)对可能失控的火情,由总指挥、安保部部长或夜间值班人员决定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声音要清楚,说明起火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是否有人被围困,火势情况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再报报警人的姓名、岗位,并倾听消防中心或安保部的补充询问,认真回答,经允许后方可挂断电话。
3)报警后,及时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开关、煤气开关及门窗。引导火场附近的人,从安全通道撤离。切勿在火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4)在消防人员未到达火场时,报警人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扑救。
(二)疏散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时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能够正确指挥、及时有序的疏散火场内的人员,尽量避免火灾对人身造成伤害,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为消防机关提供最佳灭火时机和必要的条件。疏散时间依据燃烧物质挥发的有害气体对人员的危害,一般为6分钟,最晚15分钟。
疏散程序包括:疏散指令、疏散顺序、疏散路线、疏散要求。
1、疏散指令:
根据火势,灭火指挥下达疏散指令,起火处人员疏散由指挥当场宣布,并有权指挥其中身体条件好的人员协助义务消防队参加灭火。火场周围相关人员的疏散命令则由指挥或安保部部长下达。
进行消防广播或喊话,声音要洪亮,吐字要清楚,紧张而镇定,不要因语气不当而在人员中造成恐慌。
2、疏散顺序:
为避免烟火对人员造成危害,疏散顺序应从起火部位开始疏散,最后疏散起火相关部位。
3、疏散路线:
在疏散引导员或疏散广播的引导下,沿疏散标志所指方向或现场决定的安全路线迅速向安全出口疏散。
4、疏散要求:
1)必须阻止烟火向安全出口扩散,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2)疏散指令下达后,疏散引导员应立即到位,查看疏散路线是否畅通,并及时引导职工沿指令方向迅速离开危险地域。
3)疏散人员应服从灭火指挥和消防机关的指挥,自觉地为扑救火灾赢得有利时机。
4)疏散时严禁携带大件物品,以免堵塞疏散路线。
(三)灭火方案
1、壹号方案—适用于可控制的小火
1)立即动用简单的灭火工具(灭火器、自来水、沙等)进行扑救。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应尽量喷射火焰根部,同时观察火情变化,一旦有失控的可能即转入贰号方案。
2)火被扑灭之后,要对现场进行堪察,必须确认全部火已被扑灭,并且引起火灾的原因已经查明。
3)必要时保留现场。
4)安保部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交主管领导和经理,其中要分析原因,确定要采取的措施,并向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发出纠正措施通知单。
2、贰号方案—适用于已形成的火灾
1)首先拨打“119”报警。同时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灭火指挥部自动成立。在项目经理未达到现场时,安保部领导或现场值班员代行指挥权。根据火灾事故类型,确定灭火措施及所使用的灭火器材。
2)项目部安保部在总指挥的指挥下,立即对现场进行封闭。组织受困人员沿着安全路线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并观察现场有无人员伤亡、失踪,立即判明方位,实施救援。
3)义务消防队人员立即切断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参加灭火的人员首先要注意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原则上应顺风灭火。
4)接警员引导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进行灭火或救援,义务消防队人员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救援。
5)指挥组密切注意现场火情,及时调动救援力量组织扑救。必要时可通知体健员工增援,防范灾情扩大。
6)现场救护组立即将伤员运送到安全地带进行抢救。伤员要转院治疗时,现场救护组负责送往医院途中的抢救和护理。
7)火灾扑灭后,组织清理火场,做好火灾经济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如实上报灭火指挥部。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清点、复位,并将使用、损坏情况上报项目部或安保部,以便及时维修、更换,保证器材设施的完好率。
8)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待原因查明或取得物证、拍照后,方可恢复施工或放行。
六、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落实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装备落实、教育落实、制度落实、训练有素。具体要求:
1、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义务消防队伍,并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
2、义务消防队伍每年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演练,并做好拍照、记录。
3、领导小组负责对下属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人员的救援知识和自救能力。
4、项目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负责人会议,研究应急救援工作。
5、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处的隐患限期改正。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
施工现场或其它生产经营场所现场值班室
119报警中心
现场
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项目主要负责人
项目部主管领导、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项目部安保部
当地派出所
项目部司
主管领导
项目部司
保卫部
市公安消防管理局
事故发生地
公安分局消防处
市建委
施工保卫处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程序流程图
火灾事故
应急救援组织及
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控制事态
保护现场
组织抢救
疏导人员
通道畅通
现场急救
车辆保证
送往最佳医院
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情况
报告事故情况
项目部事故
调查组
项目部应急救援
领导小组
项目部
善后工作组
项目部保卫部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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