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学校实验室事故的发生,防止学校实验室事故事态的扩大,保障在实验室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实验室事故的原因:
实验室的易燃物品遇到明火、电火;实验人员操作不当;学生违规自行接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
二、事故的预防:
1、实验指导老师工作认真负责、专业知识丰富、合格、称职。
2、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不随意触摸实验室物品;教育学生不在实验室随便使用明火。
3、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实验。
4、实验室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做到“双人双锁”保管。为防止剧毒物品外盗或外流,存放处安装报警装置。
5、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6、实验室电线、电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
7、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三、事故的处理:
1、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按如下顺序操作:报警、疏散等。
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医务室,由校医视伤者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
3、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4、保护现场。
5、报告。一般事故2天内向区教育局书面汇报;重大事故立即向区教育局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6、通知人寿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7、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学生家长,进行理赔或补偿协商
8、组织管理
领导小组(详见《城沙镇第一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分工:报警、报告、疏散、救护、接待、事故善后处理协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