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全国不少地方连续发生针对中小学生(幼儿)的绑架、勒索、伤害事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直接侵害了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敲响了校园安全管理的警钟。为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置危及师生安全的各类恶性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的扩大,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与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1.恐怖分子造成的破坏性行为;
2.由各种因素引起的对社会不满的极端分子的恶性行为;
3.歹徒在被追捕过程中的威胁性行为;
4.因严重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报复性行为;
5.精神病人的严重失控行为等。
二、事件的预防
1.由符合条件的专职保安担任门卫,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2.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症状的人员的管理。为确保学校安全,具有精神异常症状的人员必须在正规的精神卫生部门进行鉴定,一旦确诊为精神病人,学校应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帮助照顾。
3.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做好矛盾的化解和疏导工作。
4.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防范暴力事件预案的演习,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三、事件的处理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务必以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马上启动《桥娄中学突发事件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拨打“z”报警电话。
2.选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身体强壮的老师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说,以拖延时间。
3.保护有关对象及全体学生,将保护者护送到安全处。
4.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5.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6.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作善后处理。
将情况及时报中心学校、桥娄街道办事处、瓯海区教育局安全办及相关部门。
四、组织机制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事故,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各类人员分工明确、行动步骤清晰。现场设立指挥组、抢险组、后勤组、联络组和善后处理组。
1.现场指挥工作组:总负责:z(联系电话:z)
副指挥:z(联系电话:z)、z(联系电话:z)
2.抢险组:
组长:z(联系电话:z)
成员:z及部分教师
3.联络组
组长:z(联系电话:z)
成员:z
4.后勤组:
组长:z(联系电话:z)
成员:z和部分教师
5.善后处理组:
组长:z(联系电话:z)
成员:校委会成员、相关教师
五、事故处理原则与要求
发生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事件上报。
(一)报告程序与要求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或特大安全事件后,当事人、目击者要在第一时间里(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学校领导汇报,并由学校领导向中心学校、区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好书面报告,报中心学校、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事件、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情况;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三)事故处理原则
发生事故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师生、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本预案是学校针对发生的突发特大安全事故在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中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的基本方法和意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做随机灵活处理。
瓯海区桥娄中学安全事故指挥中心及办公室联系电话:
z(校长)z(副校长)z(副校长)
z(教导处)z(政教处)z(总务处)。
有关安全汇报电话:
火警电话:119交通安全报警电话:122
安全事故电话:110医院急救电话:120
桥娄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