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浙江省关于《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z生活指导师各班班主任
二、事故的判断
2人以上的教师或学生在短时间内出现了相同的呕吐、腹痛、痉挛和其它中毒现象,一般判断可先报告谢宏钧,然后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三、应急流程:
送诊——保护——报告——检查
送诊:发现集体中毒事故迹象后,在场教师和事故发现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领导,在第一时间(可拨打急救电话或自行组织车辆)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抢救。具体负责人为当日行政值日教师,并将抢救实情每隔15分钟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
保护:发生集体中毒事故后,应在协助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和隔离的同时,要及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领导小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实情,取得帮助。后勤要做好消毒准备和临时隔离网的设置。并立即停止食堂和商店的食品供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封闭,以备检查。具体负责人为陈振权。
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将事故真实情况向上报告,应报告的单位有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县公安局。组织人员协助专业人员进行各项工作,并进行问卷调查、写好调查报告。班主任进行认真的学生人数调查后,及时通知中毒学生家长到校协助抢救和调查。具体负责人为钱起建、许仙平。
检查: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同时在事故原因未完全调查清楚前,就初步判断中毒的面积和影响,对没有中毒现象的学生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观察,预防中毒后果的恶化。绝不能遗漏一个学生,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稳定,消除不良影响。
四、其他事宜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封锁食堂,所有外来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认真登记以备调查。
2、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应把抢救学生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不提倡自我做无根据的判断和非专业的抢救。
4、联系电话:医警:120学校:675858786759096267596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