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治理行动要求,按照区安监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区学校今冬明春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决定从12月下旬至20xx年3月底,组织开展全区校园安全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组织开展学校百日安全大检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重要部署,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坚决防止较大、重特大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学校安全稳定。
二、大检查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校园安全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的范围覆盖全区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校舍安全。重点检查D级危房是否停止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维修,校内所有建筑物及围墙、大门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已采取措施解决。尤其是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是否采取应对措施,防止校舍围墙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冬季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完善,是否已验收合格,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应急照明、指示标志是否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楼房建筑、用电线路设施是否存在火灾隐患。要针对冬季天干物燥、违法违规用电取暖增多的情况,加强对用火、用电、用气、燃放鞭炮烟花等环节的管理,对重点部位要死看死守,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3.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接送中小学、幼儿上下学车辆情况,教育学生坚决不坐农用车、摩托车、拼装车、报废车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要在前一段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督举报“黑校车”违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学校可视情况停课,司机可视路况停驶,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4.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重点检查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严把入口关,坚决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三、工作步骤
大检查分为三个阶段:20xx年12月22日至20xx年12月底,为隐患集中检查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28日为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为校园安全治理巩固提高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这次校园安全百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板报、橱窗和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校园安全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他们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事件的苗头,积极主动地参与排查行动,实现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三)严格检查,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求主要领导带头研究,争取通过本次校园安全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消除一批隐患,解决一批问题,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针对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预警、预防和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在“两节”“两会”期间,各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动态;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做好紧急突发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信息畅通。突发事件与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必要时,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上报。
xx区教育文化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