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1.在校的所有教职员工。
2.学校不设定参加考试教师的年龄,对自己不参加考试的教师将来产生的后果自己负责。
3.对已经取得国家或省级计算机过关证件的教师,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计算机实用技术考核。
4、计算机教师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二、培训目的
1.使广大教师能够了解和掌握计算机实用基本操作知识与技能。
2.使广大教师能够运用计算机进行简单的教育教学信息处理。
3.使广大教师能够比较熟练的运用多媒体技术为教育教学及教学管理服务。
三、培训的内容与要求
1.基本操作部分①文件及文件夹的建立、命名、保存、②文件及文件夹的删除、移动、重命名。③文件内容的复制、剪切、修改和删除、④查找。
2.了解Word的最基本操作,会建立新文档,并能在硬盘和U盘上存储、打开。文字处理部分①文字输入(速度、准确率)、②排版、③本学科试卷排版打印。
3.表格的制作部分①绘制表格(规整表格、不规整表格)、②设计表格、③教案设计。
4.会使用CAI软件辅助教学,多媒体课件(幻灯片)的制作。
5.网络知识部分:
(1)怎样申请电子信箱及收发邮件
(2)创建自己的博客,并在博客上上传电子教案,参加与校内外教师的集体备课活动。
四、培训方式:
以自学为主,指导为辅。
五、考核的方法:本文由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和形式
1.考试的内容为计算机实用操作技术,不考理论知识和死记硬背的内容。具体考核的内容及要求细则,由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统一制定。
2.本次计算机实用技术考核不再进行统一集中培训,一律靠个人自学。
3.本次计算机实用技术考核共分三个档次记录成绩,即:优秀、合格(过关)、不合格(不过关)。
4.对取得《教师计算机实用技术考核》证书的教师在聘用、晋职、评优、等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