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化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及录取方案一、复试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
2.考生需满足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相应学科专业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降10分。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4.我院各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
5.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
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请携带有关证件在复试前和研究
生院招生办取得联系。
6.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
7.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高于120%。
二、招生计划
类型专业计划招生总人数
学术型硕士化学128
专业型硕士材料与化工72
备注:以上名额包含推免生;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湘潭大学专业录取分数线,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三、调剂
1.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及调剂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湘潭大学专业录取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统考科目中,初试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二)专业,反之不可调。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