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月份预缴申报,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一):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关于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一)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二):企业政策落地措施
以上政策就没有什么可进一步解读的了,就是28号文件,比13文件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让企业多享受一个月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其实在13号公告出来的时候,我就曾说过,企业赶紧在10月份预缴所得税申报前,做好相关月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辅助账数据。现在很多企业也要抓紧做好前三个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辅助账数据。
这里不是说辅助账格式变了,格式根据文件,有三种选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文件,企业按照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时,可以自主选择使用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或者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也可以参照上述样式自行设计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企业自行设计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应当包括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能准确归集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在企业做过的都知道,很多企业之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都是等到次年汇算清缴之前,把会计账套里面的数据导出一份,然后进行一下加工和粉饰,然后整理为可用于汇算清缴申报所需的数据。
企业并没有每个月或每个季度按时做辅助账数据,这里面的原因很多,其实大家都懂。那么现在让你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就可以享受,虽说数据后续可以调整,但是不能相差太大了吧。
要知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按照文件都有核查规定的:“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所以企业必须予以重视。
为了更高效建立台账数据,应该加强这些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