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摘要转去,请你按照书面报名的有关要求如实作出说明……”今年2月,横县纪委监委在接到群众反映该县某单位党组书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后,经过集体研判,决定对其进行函询。这是横县运用谈话函询方式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的一个实例。
今年以来,横县纪委监委把谈话函询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结合信访举报报名清零,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提醒,抓早抓小。
“组织找我谈话,让我认识到自身存在不足,这也是对我的一种关爱,今后工作中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与重托。”不久前,横县某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接受县纪委监委提醒谈话后说到。
横县推动开展党内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县纪委监委结合开展“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协助县委组织开展17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由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头与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回复纪委函询情况说明,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严守纪律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县处级领导开展廉政谈话34人次。同时,县纪委监委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反映的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分级负责方式回复纪委函询情况说明,视不同情况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全县共报名提醒谈话98人次。
横县还注重运用函询方式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对反映内容相对单一,部分情况过于笼统,符合运用函询方式的,及时函询,节约监督执纪成本,增强监督效果。今年以来共运用函询处置问题线索31人次。同时压实被函询人所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函询在送达同时抄报所在的党委(党组)书记,对函询情况“签字背书”。为报名“一函了之”,县纪委监委严格审查函询回复,对拟函询了结的,由承办部门和报名审核部门双审,确保质量过关,并及时回复被函询对象人,让函询对象卸下心理包袱、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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