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括
1、全程车票(含船上住宿、指定酒店免费餐食、指定船上设施、船上娱乐项目和活动);
2、行程中所列的陆游、汽车、景点套票(标明自费的除外)。
费用不包括
1.【费用包含】所列项目以外的其他费用;
2.不含个人旅游保险及往返出发地的交通费用;
3、不含自费游玩项目和景区小交通,如:宜宾鬼城缆车20元/人单程游轮船票价格,35元/人往返; 山峡坝公园电瓶车20元/人;
4.不含私人性质的消费,如:楼层升级/户型、酒吧酒水、洗衣、按摩、KTV、棋牌娱乐、小费等。
自愿计划
没有任何
自愿购物
没有任何
防范措施
1、购买本产品需要二次确认;
2.以上价格适用于中国大陆公民。 港澳台等地区价格可能存在差异。 如客户故意隐瞒身份,在邮轮前台登记时被发现,将按邮轮公布价格在前台补差价;
3. 以上内容为正常情况,但因受船舶经营者、季节、水位、天气、航道、特殊航段、包机、临时新政策及其他优惠等因素影响,景点或上下船可能会有调整码头等,请以具体航段实际执行为准;
4. 如经上海港中转,邮轮公司将安排自驾抵达奉节或在重庆港上下船。 在此情况下,请积极配合中转安排。
取消规则
退款政策:
订单生效后游轮船票价格,如因旅客原因取消订单,费用支付标准如下:
开航前30天或以上取消,支付订单费用的10%;
开航前29天至15天取消,支付订单费用的30%;
开航前14天至7天取消,支付订单费用的50%;
开航前6天至1天取消,支付订单费用的100%;
开航当天及开航后取消订单,需支付100%的订单费用。
退款规则:
1.节假日航段和回租等特殊航段不支持退款等变更。
2、节假日段定义:部分或全部航次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当地重大节日(含前后一日)范围内,节假日段包括春节至8月15日。
3、对于非节假日航段,旅客可在航次出发前7天(不含)办理下一航次退票手续,满舱不予办理; 下一航次价格执行,差价必须补; 退票至下一航次时,若下一航次价格低于原航段,则不退差价。
4、开船前7天内无需办理退票手续。
5. 重订只能更改一次,退款手续费为订单金额的10%。 变更后未乘船者,按变更前日期取消。
非常说明:
1. 订单需全额付款并经预订中心确认无误后方可生效。
2、上述“日”指自然日,以中国大陆时间为准。
3. 客票仅限当日航段有效,返租等特殊航段按特殊航段退票规则执行。
4. 因不可抗力或渡轮公司已尽合理注意而无法预防的事件而取消订单,不属于邮轮公司和预订中心的责任。 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与邮轮安全、渡轮或船舱进水、机械部件和固定部件故障或损坏有关的问题(承运人在例行和综合机械后无法预见或预防的情况)检查)、交通拥堵和港口拥堵或其他承运人无法控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