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河南省平顶山市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某加油站未公布油品标准案。
一、基本事实
2022年12月5日,辽宁省丹东市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辖区内的一家加油站时发现,该加油站未公布执行油标标准。车站内显眼的位置。
2.处理结果
某加油站未公布加油产品执行标准,违反了《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设置服务标志服务标志包括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收费标准黑龙江友谊县,以及服务中的相关注意事项、限制和必要的提示。” 根据《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一条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处5000元以上1亿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责令停业整顿。” 鉴于当事人按整改要求立即予以公示,根据《双鸭山市友谊县涉企执法领域实施“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促进宽容审慎监管》和友谊县司法局发布的《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实施方案》。 执法人员当场强调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并限期整改。 当事人已立即改正,未予行政处罚。
三、案例分析
一、案例分析
未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公示有关标准,属于轻微违法行为黑龙江友谊县,可能因工作疏忽或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等诱因,导致违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违反《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2.适用说明
根据双鸭山市友谊县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在双鸭山市友谊县涉企执法领域推行“四个清单”制度推进宽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方案》和《 《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于违反《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已改正或者已改正的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执行,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三、指导意义
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的物品清单》,既符合营商环境的需要,也满足了广大群众的需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体现了惩教结合,让执法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供稿:山东省友谊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