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北京化工大学_
《梦想计划》
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教育公平专项规划的通知》精神, 2023年重点大学招生》,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 为促进发展和教育公平,北京化工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将继续实施2023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工作由招生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不低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额的2%(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招收理科考生。 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选拔科目要求。 实行“3+1+2”高考模式的省份要求物理作为第一志愿科目。 2023年“圆梦计划”招生专业见附件。 学校根据考生选拔情况,确定学校特色专业各省招生计划,并通过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三、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到县级以下(含县级市)偏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高中就读。 报考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一)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所在地在实施地区农村地区,且本人连续3年以上有本地户籍; (三)已在户籍所在地县高中就读连续三年并实际就读。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并公布,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考生所在省(区、市)完成。
自2023年起,往年被特殊项目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申请特殊项目的资格。
4. 网上报名
2023年4月12日至25日,考生登录大学专项报名系统(),按照网上报名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 请您务必妥善保存您注册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您在每个阶段的评选中需要查看结果。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包括:
1、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学院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申请表。 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包括中学成绩和成绩排名(各科目的成绩要求必须填写完整,如果没有相关成绩项目,可以填写“无”)。 须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签字; 退学或转中学的学生,其高中成绩还须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的公章; 包括800字左右的个人陈述,全面说明报考理由和个人理想、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学习能力、社会实践、是否有违纪行为、努力方向和入职设想等高等院校等;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候选人及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首页、家庭主页、个人主页。 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4、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5、高中时期学科专长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科技创新研究经历和成果等)。
除第4项、第5项外,以上材料均需提供。 以上材料均须扫描或彩色拍照(必须清晰),然后按系统要求上传。 考生须在“圆梦计划”高校专项招生申请表上相应位置签名。 没有签名的,注册视为无效。 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学校不接受纸质注册申请材料。
五、资格认定
对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和学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录取确定进入高校专项“圆梦计划”的考生名单。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录取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布。 对本公告无异议者,将有资格获得北京化工大学“圆梦计划”专项招生资格。 学校将不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六、录取原则
1、获得北京化工大学“圆梦计划”普通高校录取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校专项计划个人陈述,且应在专业范围内入选人选所在省份学校公布的“圆梦计划”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填写专业申请表,填写方式、填写时间等按省份规定执行学生所在地区的招生考试机构。
2.除综合改革省份和本科批次合并省份外高校专项计划个人陈述,入选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本省相应学科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 综合改革省份和本科批次合并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确定的普通高校特色专业招生控制分数线。
3、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向学校报送的选拔考生中,根据学校招生专业及各省(自治区、市)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同时,依据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分配专业。 招生时,学校可以将计划从特色项目生源不足的省份调整到特科生源充足的省份。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专项高校“梦想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审核候选人报名资格结果和合格候选人名单。 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中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提出建议。 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名。 考生须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 如有虚假内容,取消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圆梦计划”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