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开发是一整套理念、战略与技术
■郭元祥
新课程实施以来,以校为本的理念深入每个校长和教师的心田,校本研修、校本管理、校本教研、校本课程、校本开发等字眼时常见诸报端,应该说,这是新课程的贡献之一。我深深感受到,以校为本的理念是对学校、对教师、对同学作为教育主体的尊重,是对学校特色、对教师权利、对同学个性的尊重。
一提到校本开发,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开发某种校本课程。其实,校本开发是指一整套以校为本的课程开发理念、战略和技术。即使是像语文、数学等国家课程,也需要学校进行校本开发,综合实践活动也是一门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中小学在实施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具有校本开发的理念、战略和技术。其次,校本开发具有不同的层次,我认为至少具有三个层次:一是基于课程研制的校本开发,二是基于课程管理的校本开发,三是基于课程实施的校本开发。第一个层次需要学校管理者具有课程领导能力,第二个层次要求学校具有课程制度建设能力,第三个层次则对教师提出了课程意识的要求。相比较于其他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最能够体现校本开发功能,也是最需要依赖校本开发的课程,从而对学校管理者、学校组织和教师提出了以上三个方面的要求。这也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之所以成为新课程实施难点之一的重要原因。
校本开发,作为一整套课程开发的理念、战略和技术,不能仅仅指向某种开发的结果,即不能仅仅想到要开发出某一具体的课程门类或课程形态,我认为要从课程的内在要素和其整体关系的角度来构设。具体来说,校本开发必需从如下课程要素入手来展开。
第一,课程理解的确立与课程目标的开发。要有效地进行课程的校本开发,首先必需明白这是一门什么样的课程,以和同学为什么必需要经历这门课程的学习,即形成课程理解。我以为这是提升学校的课程建设能力和提高教师课程意识的起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国家课程的实施,教师必需能够明确回答这些课程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课程、同学为什么必需要学习这门课程以和同学学习这门课程究竟要获得什么等有关课程理解的问题。假如教师不能形成正确的课程理解,他的课程实施往往就缺乏明确的方向。
课程理解一旦形成,就要进入目标设定阶段,即通过同学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将国家规定的“普遍取向”的课程目标具体化。课程目标的具体化,也就是课程目标的校本化,是对课程目标的“二度开发”。课程目标的开发不只学校需要进行,教师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也需要进行。当前,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学校需要明确课程实施的具体目标,需要分学段、分年级、分专题地研制学校层面的课程目标,把“普遍取向”的课程目标变成“行为取向”、“表示取向”和“生成取向”的课程目标。需要明确同学所要获得的在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知识与技能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和其达成的程度。
第二,课程内容的选择和组织。严格意义上的课程必定拥有特定的课程内容,没有课程内容的课程是不存在的。课程内容开发的核心工作是内容的选择和组织。对于国家课程而言,课程内容的选择和组织由课程专家经过科学研究的过程完成了内容选择和组织的基本工作,但这一工作是针对全体同学的一般状况来完成的,且以静态的形式来出现,它往往表示在具有纲领性的课程规范和具有可替换性的教材之中。对学校和教师而言,课程实施过程还需要进行动态的内容选择和组织,即对预设的课程内容进行整合、拓展、延伸、补充、替换、修正等加工工作。这些工作可以看作是学校对国家课程进行内容开发的过程。而对诸如综合实践活动等开放性课程而言,学校和教师所要做的工作则远远不止于此,还需要将同学纳入内容的选择、确定和组织之中。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角度来看,还要进行活动主题的提出、选择和确定,活动主题内容的分解与描述。
第三,设计学习活动方式。只有学习活动方式的参与,课程开发才干由静态的设计真正走向动态的实施。学习活动方式和其活动程序、基本规范和方法论的设计,实际上是除课程理解和目标设计之外的又一重要环节。学习方式的经历过程,是同学发展最真实的过程,也是体现课程价值的过程。任何一门课程的实施,都需要学校和教师进行学习方式的开发。学习方式的开发,不只仅是一个优秀教案的过程,更不是仅仅指备课或写教学设计。我认为应该把重点放在学习活动方式的程序、方法规范和过程价值的落实上,要保证让同学完整地经历学习活动的过程。学习方式的设计并不要求一节课、一个活动主题在实施过程中教学方法或活动方式越多越好,学习方式的设计要克服这一误区。
第四,课程资源的开发。这是人们在课程开发上最容易考虑到的一点。其实这一工作是课程开发的一个方面。课程资源开发,主要目的是为课程的实施、同学的学习活动提供支持条件。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来说,课程资源的开发一方面是由同学来完成的,即同学自主地搜集、整理与分析资料、素材。另一方面是由学校和指导教师来完成的。对每一个具体的活动主题来说,指导教师需要为同学提供必要的背景知识、方法引导、程序性知识的指导,学校应有意识地组织相关的环境资源。
(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中国教育报》2008年11月28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