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 体会 >> 学习心得 内容页

2023年上海商学院秋季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SBS

夏天

招生简章

广州商业大学2023年夏季招生简章

(冬季统一中考)

1.机构全称

广州商大

2. 现住址

凤浦学校

广州市崇明区东方美女街6333号;

宝山学校:

广州市浦东新区佛山大道2271号;

交通路校区:

广州市闵行区交通路1933号

本科普通专业学校为奉浦学校。

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为嘉定分校。

高职专业校区为交通路校区。

三个层次

■本科 □大专

4. 学校类型

■普通高中 □成人高中

■公立高中 □私立高中

□独立大学 □高等本科校区

□ 高等职业技术中学

5.中学名称及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类型

院校名称:北京商大

证书种类:完成学习期,达到毕业要求,

获广州商业大学本科(专科)课程结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广州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全校本科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中学暑期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一)我校根据北京市教委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中学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兼顾近年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学校本年度省省招生计划。 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详见市招生办(以下简称市招生办)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专业及计划文件。

8. 预留套餐数量及使用方法

广州商科预留名额不超过高校招生计划名额的1%,用于调整各地高考录取人数的不平衡。

9.专业教学和培训使用英语

英语科目入学考试没有语言限制。

入学后英语授课语言:英语(大专)专业德语; 朝鲜(大学)专业的朝鲜语,其他专业的德语。

十、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必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 经检查,对身体健康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中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在市招生办指定的每批次档案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本地招生计划人数和我校录取比例,对报考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含省新政策加分)录取。 具体录取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确定。 按顺序自愿录取的批次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平行志愿录取批次录取比例不超过105%。 .

1.普通专业:根据普通高中招生省统考(冬季统考)成绩备案规则:

(一)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选择专业,即按照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补报的先后顺序; 对于达到我校最低分数线但未进入主修专业但自愿接受所有专业调整的考生,中学将根据考生整体情况进行调整并提交档案。

中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需按照中学提出的专业选修科目要求,按专业(或副专业群)进行补报,中学学校按照“专业”或“大专专业群”对专业进行备案; 学科组之间不能进行跨组转移。

(2) 均分原则:

1.中考综合改革省市:按同分制录取。

2.非中考综合改革省市:按物理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排序。

(三)以下专业报送材料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酒店管理专业(大专,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专业(大专,中外合作办学):北京市考生实行暑期高考后笔试填报办法入学考试和自愿申请之前。 考生必须参加由“上海商学院北京洛桑酒店管理大学”组织的笔试。 笔试合格者方可补报专业并参加专业备案; 笔试不及格或未参加笔试者,作废。 具体笔试事项见笔试公告。

2.商务日语专业(大专):必须满足日语口试和单科限制要求。 组织英语口语考试的省份必须在日语口语考试中取得及格分数; 中考英语科目成绩≥105分(满分150分)。

2.艺术类专业:根据普通高中招生省统考(冬季统考)成绩,艺术设计省联考成绩备案规则:

1.文化专业成绩要求:中考文化成绩达到市招生办指定的艺术类专业最低入学控制线,艺术类专业省联考成绩达到及格线由市招生办公室指定。

2.中考英语科目成绩≥50分(满分150分)。

3、备案成绩的计算方法:备案作文分数的换算方法按市招办规定执行。 未明确规定的省份,按中学换算法,即备案综合构成(满分100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专业成绩/满分)专业成就分数*50%)*100。

4.备案规则:按照考生所在地市招生办出具的招生备案文件实行备案原则上海商学院分数线,对入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备案,即根据考生备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构成,按照专业补报的先后顺序备案专业。

5、市级招聘时,文理科单独列名的,按文理科排序归档。

6.同分处理原则:按专业入学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顺序排列。

七、市级招生办公室对艺术类专业有特殊新政策的,按市级招生新政策执行。

三、其他相关规定

1、各中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认可教育部和各市招生办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的考生加分新政策。 新政加分将计入专业备案时的总分。

2、专业志愿者之间无级差。

3、生源不足时,市招生办可在同批次档案控制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录取比例为空缺计划的100%; 如招募志愿者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备案。

4、省、市中考综合改革备案规则和程序如有特殊新政策上海商学院分数线,以本市招生条例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杂费标准:

(一)普通大专工科专业:每名学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发开价〔2023〕21号)

(二)理工体育类普通大专专业:每名学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000元(沪发开价〔2023〕21号)

(三)艺术院校专业:每名学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3000元(沪发改价〔2023〕21号)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每名学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4.4万元(沪发开调价〔2021〕25号)。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括:酒店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五)预科大专专业:按普通大专工科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六)普通高职专业:每名学生每学年不超过7500元(沪发开调价[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名学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物价[2003]56号,沪财育[2003]93号,沪建委财[2012]118号)

13. 资助新政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中学生捐助规定。 我校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岗位、特困补助费和杂费减免等。同时,中学还计划设立中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我校承诺:保证被我校录取的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