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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函的格式 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看完你就知道了

每个人都在平时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尝试过写一篇文章。 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维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 写范文时要注意什么? 我应该注意哪些格式? 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写出一篇优秀的范文。 让我们来看看。

政府公函红头政府公函格式标准第1部分

1.对占道作业实行集中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经营、设置摊位,严禁跨店经营; 依法取缔未经批准的各类占道亭(篷、伞)、摊位和路边市场; 路边临时设施应当规范和审批。 市场、夜市区域,不得越界经营,不得占用车道。 市场必须保持清洁并符合卫生标准。

2、重点整治乱停车、停车行为。 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停车位线内,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专用停车区域,车头朝同一方向,摆放整齐。

3、重点治理扬尘污染。 城市建设工地必须规范设置围栏,硬化出入口道路,修建沉淀池、排水沟,安装冲洗设备。 进出车辆必须冲洗公文函的格式,建筑垃圾等易泄漏物料运输必须密封,噪音不得扰民; 禁止脏车进城。

4、重点整顿无序建设。 依法查处、拆除违章建(构)筑物,清理整治沿街杂乱堆放物。

5、重点整顿户外广告。 禁止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期限在城市道路、建筑物(构筑物)顶部、墙壁等设施上设置各类户外广告; 禁止临街商店擅自在人行道或者公共区域设置户外广告牌; 禁止在建筑物墙壁、电线杆、树木以及住宅小区内随意悬挂、张贴、涂写、描绘各类广告。

6、落实“门前三包”。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综合整治,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整顿维护本单位及周边环境。

七、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公安、市政、工商、建委、环保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鼓励公众举报破坏市容秩序的行为。 举报热线:县公安局110、县市政园林局、县拆迁违法办、县工商局x0、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县环保局。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公函格式标准 红头政府公函第二部分

区编委会:

根据穗区编办[20xx]50号和穗区编办[20xx]30号精神,区编委会批准我办公室设立4个职能单位、5个行政机构,共有38人批准。 20xx年以来,随着我室工作量大大增加,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为便于工作开展,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我室先后借调4名人员别的单位,而这4人现在已经成为我们办公室的工作骨干,但由于编制不足,一直没能调进来,影响了借调人员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办公室的正常发展。各种任务。 去年底,区政府换届,增设副区长。 另外,区委、区政府要求成立区应急办和政府门户网站,并挂靠我处。 我们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会更加紧张。 在这种工作需要与人员限制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今年还将有两名老同志缺席,使得人手短缺的情况更加严重。 为更好地履行审核、跟踪调查、督促督办等职能,圆满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请区编委为我局增设7个编制,其中4个行政机构2个,营业机构2个。 、1个考勤编制。 详情如下:

1、区政府领导编制6人,实际7人,目前缺文秘人员1人,驾驶人员1人,需增加行政编制和考勤编制各1人;

2、研究人员占用行政人员2人,需增加行政人员2人;

3、建立区政府门户网站,需增加营业场所2个;

4、设立区应急办公室,需增加行政编制1个。

合适不合适,请采纳。

20xx 年 3 月 21 日

关键词:综合编译要求

广元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3月21日印发

政府公函红头政府公函格式标准第3部分

为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根据《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重点开展县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现公告如下:

1.对占道作业实行集中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经营、设置摊位,严禁跨店经营; 依法取缔未经批准的各类占道亭(篷、伞)、摊位和路边市场; 路边临时设施应当规范和审批。 市场、夜市区域,不得越界经营,不得占用车道。 市场必须保持清洁并符合卫生标准。

2、重点整治乱停车、停车行为。 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停车位线内,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专用停车区域,车头朝同一方向,摆放整齐。

3、重点治理扬尘污染。 城市建设工地必须规范设置围栏,硬化出入口道路,修建沉淀池、排水沟,安装冲洗设备。 进出车辆必须冲洗,建筑垃圾等易泄漏物料运输必须密封,噪音不得扰民; 禁止脏车进城。

4、重点整顿无序建设。 依法查处、拆除违章建(构)筑物,清理整治沿街乱堆放物。

5、重点整顿户外广告。 禁止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期限在城市道路、建筑物(构筑物)顶部、墙壁等设施上设置各类户外广告; 禁止临街商店擅自在人行道或者公共区域设置户外广告牌; 禁止在建筑物墙壁、电线杆、树木以及住宅小区内随意悬挂、张贴、涂写、描绘各类广告。

6、落实“门前三包”。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综合整治,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整顿维护本单位及周边环境。

七、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公安、市政、工商、建委、环保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鼓励公众举报破坏市容秩序的行为。 举报热线:县公安局110、县市政园林局、县拆迁违法办、县工商局x0、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县环保局。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公函红头政府公函格式标准第4部分

为切实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服务和安全保障,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广节约土地生态殡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制度建设实践。国务院关于做好文明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清明节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8号)、民政部、省厅民政部关于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森林防火区扫墓时严禁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商业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在指定地点焚烧、燃放鞭炮。

二、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低碳祭奠服务,引导群众通过献花、植树、踏青、诵读经典等方式纪念已故亲人,积极参与现代祭奠活动社区追悼会、集体祭祀、网上追悼会等活动。 。

三、各地要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严格野火源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

四、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加强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科学合理地制定群众祭扫活动应急预案。合理安排纪念、扫墓活动路线,控制纪念、扫墓等群众性聚集活动的规模。 积极疏导交通和人员,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五、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证纪念、清扫场地及周边道路交通畅通; 要切实维护纪念、扫地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处理群众性纪念、扫地活动中发生的各类案件。 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确保节日现场消防安全。

六、交通部门要根据清明期间客流特点,增开前往清明地区的公交专线,调整客流集中线路的班次密度公文函的格式,增设加班车辆,为清明节期间客流出行提供便利。群众。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行为,切实维护殡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八、殡葬服务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做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温馨的服务。 、周到的服务,树立了殡葬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9、预计今年清明节高峰期为3月26日至27日和4月2日至4月4日。 请收听“fm91.8云南交通之声”实时播报的清明节路况信息,尽量避开节日、扫除高峰时段,乘坐公交车,节扫期间少开车或不开车,避免交通拥堵,影响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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