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与环境学院开展第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参考范文,水利与环境学院开展第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首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
水利与环境学院开展第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首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5]73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947号)及《三峡大学关于开展第二批和第三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学院第二批和第三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聘期考核工作小组
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及分工如下:
组长:z
组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z
二、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岗位基本要求为基础,侧重考核受聘人员聘期内(第二批受聘人员聘期为2013年-2015年;第三批受聘人员聘期为2014年-2016年)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突出业绩导向。
德:主要考核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纪律、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意识等。
能:主要考核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运用专业知识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受聘人员接受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完成岗位工作的主动性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等。
绩:主要考核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取得的工作成绩(突出创新工作和成果转化应用实绩)、团队建设情况以及对本地、本行业发展的主要贡献等。业绩量化考核参照《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规定执行。
廉:主要考核受聘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情况等。
三、考核工作步骤
1.受聘人员总结聘期内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履职情况,如实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并在学院聘期考核工作组和相关学科教师代表、团队成员中述职。
2.民主测评。述职完后进行聘期考核量化测评(测评表见附件)。
3.个别谈话。学院聘期考核工作组在参加测评人员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人员,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对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的意见,并做好谈话记录。
4.确定考核结果。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学院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受聘人员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业绩完成情况、岗位职责履行和民主测评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考核等次。其中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不得定为合格等次。
5.考核结果公示。学院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将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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