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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行政执法办法

日期:2020-06-01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办法 本文关键词:乡镇企业,行政执法,办法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办法 本文简介:乡镇企业行政执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规范其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以下简称《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镇企业行政执法,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办法 本文内容: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规范其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以下简称《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是指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为执行《乡镇企业法》和其他有关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程序而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权由县以上(包括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行使。

第三条

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准确、及时地制止、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乡镇企业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

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二章

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

第五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乡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执法,应由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授权。

第六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乡镇企业法》和其他有关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制定有关乡镇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向立法机关提出完善乡镇企业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违反乡镇企业法律、法规的单位或者个人作出处罚决定;

(四)管理、监督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

(五)监督、检查下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组织乡镇企业系统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七)总结、交流乡镇企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责。

第七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人员是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从事法律、法规工作的人员。

第八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二)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

(三)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不徇私枉法;

(四)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资格。

第九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执法职责时,有权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对违反乡镇企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和取证;有权向案件涉及到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取证。

第十条

对违反乡镇企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人员有权制止或者责

令行为人改正,有权向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提出

纠正和查处的意和建议。

第十一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受法律保护。对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阴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单位或者个

人,依法提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二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涉及到本人的亲属或者案件的处理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行政执法的范围

第十三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对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责令改正,对于给乡镇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依法赔偿:

(一)非法改变乡镇企业所有权的;

(二)非法占有或者无偿使用乡镇企业财产的;

(三)非法撤换乡镇企业负责人的;

(四)侵犯乡镇企业自主经营权的;

(五)非法改变乡镇企业行政管理关系的;

(六)乡镇企业不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

(七)乡镇企业不依法登记备案的;

(八)违反乡镇企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对于向乡镇企业摊派或者非法收费、罚款、集资的单位和个人,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责令责任人停止其行为,限期归还有关财物,对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乡镇企业收费、罚款和集资的项目进行审查并进行登记。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罚款和集资项目,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有权停止其收费、罚款和集资的行为,并限期归还有关财物。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视其情节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

对于乡镇企业违反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开发、劳动安全、税收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责令其改正。已经形成违法事实的,有关部门在查处时,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给予

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第四章

行政执法的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分工立案。农业部负责查处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和认为应当由农业部查处的案件;省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市、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的案件。

第十七条

上级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有权受理应当由下级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受理的案件,也可将应由自己受理的案件指定下一级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受理。

第十八条

对于违反乡镇企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检举和控告。各级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重视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为保障群众行使检举、控告违反乡镇企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权利提供安全有效的举报设施,以保护检举人、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接到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在15日内对控告和检举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检举、控告材料中是否有明确的行为人(包括机关、组织和个人);

(二)检举、控告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可靠;

(三)检举、控告所反映的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应追究法律责任;

(四)是否应由本级、本部门管辖等。

第二十条

经过审查,对于属于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范围的,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立案受理;对于不属于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范围的,应当作出解释并可以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属于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在15日内立案。对于不属于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范围,但是涉及侵犯乡镇企业合法权益或者乡镇企业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二十二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人中需要跨行政区域进行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时,当地乡镇企业行政执

法机关应当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维护本地区的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三条

执法人员调查处理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案件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有执法标志的应当佩带执法标志。

第二十四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的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应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

第二十五条

调查、取证应当取得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

第二十六条

调查人员应当制作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立案依据;

(二)违法事实;

(三)案件性质;

(四)有关人员责任;

(五)被调查者态度;

(六)处理意见;

(七)调查人员和时间等;

第二十七条

经调查取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应依法对案件的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事由、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当事人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期限和受理机关等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作出行政处罚的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签署。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案件终结后,执法人员应当制作行政处罚结案报告,并将全部案件材料立案归档。上级交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终结,承办单位应当将案件的处理结果向交办单位报告。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二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由被送达人或者被送达单位签名盖章,并注明签收日期。如果被送达人不在或者拒绝签收,可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人代为签收,或者在其他有关人员见证下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拒收原因。

第三十条

对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一级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复议申请被驳回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执行处罚决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监督执行;拒不执行的,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一条

复议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该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依据前款所提赔偿请求,应当先由该执法人员所在的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解决。对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执法证的核发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执法证由农业部统一制定,由省级以上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第三十四条

执法证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执法证的定期检查由核发机关组织实施,并将检验情况报农业部。

第三十五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人员违反规定使用执法证的,经查证属实,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执法证,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三十六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人员调离乡镇企业执法工作岗位,应将执法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第三十七条

执法证不得涂改、伪造或者转借他人使用。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人员如遗失执法证,应立即向原发证机关挂失,声明作废后,办理申请补发执法证的有关手续。

第七章

奖励与惩处

第三十八条

各级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一)在宣传、贯彻乡镇企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二)制止和纠正违反乡镇企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

(三)维护乡镇企业合法权益,成绩突出的;

(四)在执法工作中避免或者挽回重大损失的;

(五)其他需要奖励的。

第三十九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执法人员所在的乡镇企业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执法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费用。

第四十条

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人员有失职、徇私枉法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八章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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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贵州省乡镇企业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贵州省乡镇企业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本文关键词:贵州省,乡镇企业,入库,操作指南,项目申报

贵州省乡镇企业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本文简介:贵州省乡镇企业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咨询联系人:罗富刚咨询电话/传真:0851-5981291一、如何进入申报系统1、进入登录界面。在IE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http://www.16fw.com/xmk(回车)即可进入登录界面;在引输入地址2、输入用户名。各申报单位用户名详见附件《贵州省

贵州省乡镇企业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本文内容:

贵州省乡镇企业项目库

入库项目申报系统

咨询联系人:罗富刚

咨询电话/传真:0851-5981291

一、如何进入申报系统

1、进入登录界面。

在IE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http://www.16fw.com/xmk(回车)即可进入登录界面;

在引输入地址

2、输入用户名。

各申报单位用户名详见附件《贵州省乡镇企业项目库各地县帐号》;

如果无法进入系统请下载安装此软件

在此输入帐号

在此输入密码

安装XML方法详见附后文件。

3、输入密码。

初始密码统一为999999,为安全起见,请在第一次登录进入后将初始密码修改为私人密码。

点击此处修改密码

输入自定义新密码,在“确认密码”处再输入一次。

输入原始密码999999

二、如何申报入库项目资料

1、申报系统的主要内容。

进入申报系统后,在界面左边出现“乡企入库项目管理”,下面有“乡企入库项目登记、乡企入库项目修改、乡企入库项目删除

、乡企入库项目办毕、乡企入库项目查询”五个栏目。

乡企入库项目登记—用于填写新增项目资料;

乡企入库项目修改—此功能可对已填写但尚未进行“办毕”操作的项目资料进行修改;

乡企入库项目删除—用于删除已填写但尚未“办毕”的项目;

乡企入库项目办毕—对填写的项目资料审核无误后进行此操作即可完成项目提交,但完成此操作后填报单位不再具有修改已“办毕”项目的权利;

乡企入库项目查询—通过此功能可对本地项目进行查询,并可将查询结果导出EXCEL文件进行汇总。

2、乡企入库项目登记

点击左侧“乡企入库项目登记”按钮,在右侧出现入库项目资料填写界面,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填写或选择。

(1)项目名称:填写完整的入库项目全称,应包括项目单位名称、设计产量、建设性质等。

(2)所属行业:按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参考下载网址:

http://www.stats.gov.cn/tjbz)进行划分。

首先通过点击“行业大类”右侧的“∨”箭头打开下拉式菜单,从中选择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及其它等九个行业大类中的哪一类。然后点击“行业小类”

右侧的“∨”箭头打开下拉式菜单,选择项目所属行业小类。

在此选择行业大类

点击此处出现右侧界面

手工输入项目名称

点击此箭头打开下拉菜单

注意:点选下拉菜单中的内容后在空白处任意点击,否则菜单中的内容会滚动变化。

在此选择行业小类

(3)建设性质:通过点击“新建、改扩建(包括迁建)、续建”前的小方框进行选择。

注意:点击一次出现“√”表示选中,在同一位置再次点击“√”消失表示取消选择。

(4)项目性质:通过点击“审批、核准或备案”前的小方框进行选择。

(5)项目建设地点:通过点击下拉式菜单选择项目所在的地、县,然后在后面空白地方继续输入项目所在具体位置,要求到乡(镇)。

点开下拉菜单选择建设地点

根据项目进行点选

选择建设地点

此处需要手要输入

(6)投资合作方式:通过点击“合资、独资、合作、项目融资或其它(需要说明)”前的小方框进行选择。

(7)建设规模:一般以设计年产量为准。

(8)建设起止时间:通过点击“∨”箭头打开下拉式菜单选择相应的项目建设的开始和计划结束时间,时间不明确的可不进行选择。

(9)所属关系:通过点击“中央项目、省级项目和地县项目”前的小方框进行选择。

(10)工作阶段: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通过点击“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前的小方框进行选择。

(11)项目列入规划的名称:如未列入规划则不填写。

(12)投资总额:以人民币万元为金额单位,其中“十一五计划投资额”根据项目计划填写。“投资总额”应等于“政府投资、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引进资金”之和。

(13)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填写相关部门名称。

(14)批准日期:填写审批、核准或备案日期。

(15)项目描述:根据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研报告摘要相关内容填写到①项目内容

②市场分析、建设条件等背景资料摘要

③产品名称及描述④企业概况几栏,所填内容应能说明项目基本内容。

注意:每栏限定在250个汉字以内,否则系统会出错。

(16)项目单位资料:填写时应产注意“单位名称”需与企业公章一致,电话及传真的填写格式统一为“区号-电话号码”,如:0851-5981291。资料尽可能填写完整,如果是无承办单位的项目,则填写主管或设计部门资料。

以上内容填写完毕,并检查列误后,点击界面下方“确定”按钮,则项目填写完成。

注意:点击“取消”按钮则将所填内容清除,点击“办毕”按钮则此项目将不可再更改。建议此时点击“确定”按钮,待所有项目输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一并点击“办毕”提交项目。

根据项目情况填写。

注意:不能超过250个汉字。

确认内容无误后点击此处

点击此处后出现新的空白表

出现此图表示新增项目成功

3、乡企入库项目修改

点击“乡企入库项目修改”,在操作页面右侧出现本级已录入但尚未“办毕”的项目名称,点取名称前的小方框出现“√”,再点击下方的“修改”按钮打开所选择项目的资料,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如果需要修改则在此处勾选

选定后点击此处,否则跳过此步骤

4、乡企入库项目删除

操作此功能可删除本级录入但尚未提交“办毕”的入库项目。

注意:删除后此项目将不复存在,如果误删项目则需要重新输入。

5、乡企入库项目办毕

点击此按钮,操作页面右侧出现本级已输入但尚未提交“办毕”的项目名称,可使用“全选”按钮或点击项目名称前的小方框进行单个项目选择。选择完成后点击“办毕”按钮,则完成本级入库项目的网上申报程序。

注意:本级对已提交“办毕”的项目不再具有修改、删除等权限。

选定后点击此处

点击此处选定全部

点击此处选择单个项目

6、乡企入库项目查询

对已“办毕”项目可通过此功能“全选”或点击项目名称前的小方框进行浏览、查询、打印、导出EXCEL工作表等。

(1)浏览:可通过点击项目前的小方框进行单个选择或点击“全选”按钮进行选择,选择完毕点击“浏览”按钮,则出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填报表。

(2)查询:点击“查询”按钮出现“添加查询条件”对话框,在其中可通过选择“地区分类”、“所属行业”、“项目性质”、“建设性质”或“工作阶段”后点击“确定”按钮进行查询,查询条件可为一个或多个。

(3)打印:点击“打印”按钮后出现所选择项目的表样,在表中任意位置点击鼠标右键,在打开的鼠标右键菜单中选择“打印”出现打印选项,直接点击打印选项中的“打印”即可。

(4)导出EXCEL:通过单个选择或“全选”后点击“导出EXCEL”,可将所选择的项目内容导出到EXCEL工作表中。在EXCEL工作表中可对项目内容进行操作,并可另存为EXCEL文件。

注意:本级或地区级管理部门依据此功能对本地入库项目进行汇总。

点击此处后出现右侧界面

点击此处关闭

根据需要添加查询条件

可选择“文件”打开选择“打印”

也可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打印”

点击此处保存

此文件名可按需要修改

在此处选择保存导出文件的位置

点击导出EXCEL文件后点击“下载”出现右侧界面

此图表示导出成功

用EXCEL打开导出文件后出现此界面,格式需要调整。

根据需要调整后的表格

贵州省乡镇企业项目库各地县帐号

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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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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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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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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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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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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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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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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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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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效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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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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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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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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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经济特区

trdl初始密码统一为999999,进入系统后自行修改成个人密码即可。

如何安装MSXML4.0

SP2安装包

1、第一次进入系统如果出现如下提示则需要XML安装包:

出现此黑框时点击“确定”即可。

2、确定后出现如下对话框,选择好保存位置后保存。

选好保存位置后点此处

在此选择保存位置

3、下载出现如下对话框时点击“运行”。

4、点击运行后如果出现此对话框时再次点击“运行”。

5、出现如下对话框时直接点击下一步。

此处需选中后再点下一步

点击此处

4、安装完成回到如下界面即可正常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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