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类先进学生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期操行等第为“优”等。
2、注重时事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理论联系实际,初步树立国家、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具有社会责任感,注重道德建设,有较强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能力,认真完成高中学生社会实践课(相关资料完备),心理素质健康,善于与人交往。
3、评选三好学生的学科素质要求:
①学期各学科总评成绩及格以上(会考科目无E等),总评成绩平均分高中75分以上(100分制),高一年级会考成绩均在B等以上,高二年级会考成绩至多1个C等,其余科目均在B等以上。
②体育成绩75分以上。
4.三好生各班控制在本班学生数20%以内,快班可增加2名。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第1、2条件。
2、学科素质要求及评选范围:
①学期各学科总评成绩及格以上(会考科目无E等),平均分高中70分以上,高一年级会考成绩均在B等以上,高二年级会考成绩B等以上科目不少于5门。
②体育成绩及格以上。
③是班委会委员或团支部成员以上干部。
④优干人数每班2名(快班3名)。
(三)特长生评选条件:
1、学期操行等第“良”以上。
2、平时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为人处事有责任感,在学习、文体、劳动、社会实践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具有强于他人的能力,并为老师、班级同学所公认。
3、特长生每项不超过2人。
(四)信用学生评选条件
1、学年的思想品德考核等第为优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学校,关心班集体;遵守法纪法规,遵守《波宁四中学生手册》。
3、积极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多做好人好事,同学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为人诚信得到班级同学一致公认。
4、积极参与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组织观念强。努力倡导新风,促进班风学风建设。
5、生活俭朴、穿着干净朴素大方。
6、爱护公物,保护绿化和学校的建筑设施,勤俭节约,不乱涂乱刻,借阅书刊及时归还。拾金不昧,不受利诱,爱惜名誉,不失人格。
7、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校园安静。
8、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
(五)文明学生评选条件
参看学生手册14页《波宁四中文明学生评比标准》
二、操作办法
1、三好学生
第一学期为初评,第二学期为总评,初评、总评均合格,才能授于“校级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及特长生每学期评比一次。
3、评选先进学生要公平、公正、公开,使评选过程成为教育学生过程。评选各类先进学生由学生个人自荐,班主任推荐,班级民主评议,最后由学校审核批准,各类先进学生名单在校内公布,信用学生的材料要在宣传窗公示一周。学年结束在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通知家长。
4.文明学生是评选上述优秀的先决条件。
注:各类先进推荐表格于开学一周内交政教处,同时将汇总电子稿通过AM上传至王玉兰,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
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