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招生过程,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领导组组长:
领导组副组长:
工作小组成员:
监督:
四、一年级学生入学规定
1、招生对象:xx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户口所在地段(小海镇)内的学生需携带以下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携带以下证件: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证明(务工合同)、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作日程安排
7月1日上午:召开工作小组会议,明确意义及工作要求、工作程序,进行招生培训;
7月2日上午:地段内适龄儿童报名,报名地点:艺苑楼底楼美术教室;你
7月3日上午:外地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报名地点:艺苑楼底楼美术教室;
7月4日:统计数据,完成编班准备工作;
8月1日:向已经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8月26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
8月30日:一年级新生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