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 最新范文 内容页

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设备事后奖励申报

一、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及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

2021年3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省人民政府印发《加快广东省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发〔2021〕21号,以下简称“制造业投资十条措施”) ),明确省财政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奖励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大型技术改造项目。 为贯彻落实企业技改政策,加强企业技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前期研究起草阶段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技改十条》制造业投资”政策,部分地市级、工业、信息金融和省级相关部门已组织开展座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结合现行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政策,并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起草了规范性文件《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制定《实施细则》的主要依据

制定《实施细则》的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发[2021]号) 21)、《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2018]5号) .263)等

三、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对象

(一)企业技术改造设备事后奖励申请单位和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是在广东省注册、在广东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2.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有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核准等文件。

3、企业申请奖励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设备投资未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4、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竣工日期在项目登记证书规定的建设期限内。 登记证书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的时间应在原登记证书项目的建设期内。

5、珠三角地区(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下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设备采购总额不低于700万元,分布于粤东、粤西、粤北。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下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购置符合条件的设备总额不低于400万元。

六、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7、申报通知或指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技改设备事前激励主要支持2019年已支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设备事前激励技改项目。

(三)省委、省政府决定支持的其他项目。

四、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奖励和补贴标准

(一)装备事后奖励方式。 对珠三角地区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设备购置金额20%的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设备购置金额30%的奖励。 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 不超过5000万元。 原则上按照地区奖补比例上限给予支持,区域内奖补比例保持一致。 具体奖励比例将根据竞争评审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量等因素确定。

(2)装备事前奖励方式。 2019年支持的设备先行奖励技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奖励资金总额按照实际设备采购总额计算。 项目最终获得的激励资金总额不会超过按照原计划设备采购总额计算的激励资金总额。 配额。

(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支持方式。

5、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与审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发布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通知或指南,明确申请条件、支持对象、支持方式和标准等。地方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入库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审核、入库工作。 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地方以上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承担企业技术改造基金项目审查主体责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项目审查结果负责,不得将项目审批重新委托给县级及以下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