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女,1983年11月出生,户籍地及居住地均在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 2020年7月,他因火灾罪被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缓刑期限为2020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2020年7月17日,张某某向执行刑罚的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张某某身患重病,在上海接受了两次大手术。 他仍需要定期入院治疗。 张某某的情况比较特殊。 他在浙江省金华市经营垃圾回收站时,因操作失误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 他和他的丈夫、岳父、岳母是同案被告。 丈夫在浙江省第一监狱服刑,岳父岳母也在静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接受社区矫正。 张某某有一子一女,均未成年。
【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教育救助】
张某某向惩教所报??案后,静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查阅资料、个别访谈、调查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其思想动态、心理状况和困惑问题,并制定、制定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优化调整教育矫正方案并持续推进方案实施,帮助张某某走出了心理阴影,重塑了人生希望。
(一)制定教育矫正计划
综合评估判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 一是成立纠偏小组。 由乡镇分管领导、受委托司法所干部、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等组成,运用多种力量开展教育救助。 二是及时提供心理疏导。 邀请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咨询。 三是扶贫济困。 针对张某某矫正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我们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提供物资、就业、照料等帮助。 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协调“蒲公英”慈善俱乐部的志愿者多与张某某沟通,让他以家常的方式敞开心扉,增加社交接触。
(二)开展个别谈话教育
每次张出院后,工作人员都会主动上门看望他,了解他的生活、思想和精神状态,鼓励他培养兴趣爱好社区矫正案例,找到生活的乐趣,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家庭生活和生活上。个人爱好。 才能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同时,他还与公婆、孩子、嫂子等人交谈,建议公婆为张某安排简单的家务,鼓励他出去户外活动,建立社会关系,引导和教育孩子多花时间陪伴张某。 ,分享学习和生活的乐趣。 在工作人员的鼓励和帮助下,张某试着把自己种的蔬菜到市场去卖,迈出了融入社会的第一步。
(三)实施心理健康咨询
张某某长期患病,加之案情特殊,导致其情绪相对低落,畏惧接触。 鉴于此,靖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邀请靖县志愿者协会二级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 对于张某某来说,鼓励她多想想自己的两个年幼的孩子和照顾她的家人,培养阳光心态,树立生活信心,承担起家庭责任。 同时,志愿者们还积极与家人谈心,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真诚接受,不抛弃、不放弃,形成救助合力。
(四)充分发挥纠偏队伍作用
纠偏小组成员定期沟通、讨论支援方案,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张进惩教学校不久,因旧城改造,他与岳父岳母居住的老房子需要征用。 面对重大家庭事件,纠教队相关成员主动为他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解答,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异地安置的补偿建议,让张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张某某多次哭泣,对委托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我肯定过不了这个坎。”
(五)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县司法局协调该县“蒲公英”慈善俱乐部,专门安排了两名与张某某居住在同一小区的女志愿者经常去看望她,与她聊天、倾诉,缓解她的心理阴影。 随着志愿者的参与程度越来越高,张先生的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在志愿者的鼓励下,他参加了交通维护等志愿服务活动。
(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张某某非常担心丈夫在监狱里能否安心改过自新,也担心丈夫不会关心她的身体状况。 工作人员主动与浙江省第一监狱沟通,通过钉钉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共同开展远程协助,消除了张某的顾虑,树立了生活的信心。 鉴于张某家庭的特殊情况,靖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还积极与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将其列为重点救助对象,定期提供物资救助,支付学费及杂费。他的两个孩子的学费,我的女儿也被列入当地“春蕾保苗”项目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案例备注】
教育帮扶是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现,对于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走出阴影、重拾信心、回归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区矫正对象个体情况千差万别,有针对性、个性化的教育帮扶是保证工作成效的基础和关键。 张某某不仅身体有严重疾病,家庭情况也极其特殊。 在制定、实施和优化矫正方案时,要充分考虑他的个体因素,采取综合性、多元化的方式社区矫正案例,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同时,教育救助也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慢工作”、“细工作”。 张某某从进入惩教学校初期的迷茫到重拾生活信心,用了近一年的时间。 没有必要着急,也不必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