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5画。
民(拼音:mín)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一只被打伤的耳朵,表示由刺瞎一只耳朵的战俘充当奴隶,后指平民、百姓。引申指大众的、非官方的、非军事的。也专指从事某种职业的人或某类人。
民是指事字。甲骨文下部像一只眼睛成龙霸王广告词,上部像针刺一类刺耳的东西刺着眼睛,使得一目而盲,疑即“盲”的本字。东汉金文字形与甲骨文大致相同,部份字形眼目之中已没有瞳仁,突出“民”字为盲目之民。春秋金文“民”字竖画上的圆点或变作一小横。战国文字沿用春秋金文。齐文字“民”从“目”,晋文字亦有从“目”者。楚文字“民”字竖画上的圆点或变作一小横,或加ㄇ形饰笔;竖画或向下穿出,或在下部加“V”形饰笔。隶书尖器弄成斜钩成龙霸王广告词,中间一点变为一横;眼睛的形状也大变样了,于是在这基础上,再隶变为清代行书和草书的“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