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精神与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园食品卫生工作实际,在加强对食品单位卫生安全监管力度的同时,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食物中毒事件,稳定校园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协调
1、成立幼儿食物中毒处置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任务。在“事件”发生时,学校领导应立即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到位,争取时间,积极救治患者,统一协调,实施“事件”的处理。
2、小组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组长:z(园长)
(2)副组长:z(总务主任)
(3)成员:z(副园长)、z(保健员)
3、各成员任务职责:
(1)园长:立即赶赴现场,全面负责协调处理“事件”的一切事务;第一时间向局相关领导口头汇报事故情况,2小时之内书面向有关部门(托幼办、局办公室)汇报中毒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等。
(2)总务主任:协助园长处理事件;联系相关的救治医院,及时转送患者;负责组织联络和传递信息工作;对可疑中毒食物留样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封闭措施,以备检验;必要时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临时监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3)副园长:根据事态发展,组织教师维持校园稳定、接待家长;协调处理相关教学课程的调整;请教师稳定幼儿情绪并及时与中毒幼儿家长取得联系。
(4)保健:立即赶赴现场展开初步的抢救工作;统计患者人数及病情,及时向园长汇报;在2小时之内(同园长上报的同一时间)向区儿保所、方松街道地段医院、区疾控中心汇报中毒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努力搜集“事件”发生的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者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等,并将其带交医院化验检查,以便医生确定中毒原因;
(5)营养组:协助总务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二、处理流程
幼儿园有关人员和食堂人员在食药监、卫生、疾控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应保护好现场,并采取下列措施:
1、在情况未判明前,禁止继续食用和销毁剩余的可疑食品;对可疑食品进行现场封存。
2、进行现场初步急救处理。
3、联系救治医院并及时转送患者。
4、搜集可疑食品及中毒者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等)交调查人员和送验;
5、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幼儿“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小组”应本着“不夸大,不隐瞒,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