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成医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的相关参考范文,都成医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教务处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管理综合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1、拟订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
都成医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管理综合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1、拟订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
2、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等工作,参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参谋、咨询工作。
3、负责专业、课程规划与建设。
4、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组织教学检查、评价等工作。
5、负责考务管理(包括全国大学生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成绩管理工作。
6、教材计划、发行、建设与管理。
7、负责学位申请、推荐、审核、上报工作。
8、负责实验教学、课程设置、安排检查和评估工作。
9、负责学生的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管理工作。。
10、协助人事处核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编制,教学业务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教师培训等工作。负责对在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科研中取得突出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的评比与奖励。
10、负责教务处教学档案的建设、归档、整理、保管工作。
11、负责组织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12、完成学院交给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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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瑞华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范围
瑞华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范围
教务处是在董事会和院长领导下代表学院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职能部门。教务处的基本职能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及评价,负责学科与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础、教学队伍、学风、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督促、检查、评价考核各系(部)教学工作,保证正常运转,强化为学院教学质量负责的意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竭诚为全院师生和教学服务。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有: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或修订学院有关教学文件和规章制度,对全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组织论证并适时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计划。负责制定教学管理改革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年度教学计划进程表、课程表、考试进程表,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全院的基本教学秩序。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并完善措施推进落实。组织全院教学检查、教学研究、教学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4.加强教学目标、教学质量、教学过程的全面管理,严格规范师生各环节的教学行为,负责对各系(部)进行业务指导,对各单位的学风建设、教材建设、基地建设、教学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评价、维护全院正常教学秩序,保持良好教学工作状态。
5.负责组织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6.负责全院实践教学管理。
7.负责全院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各教学单位选用先进教材,组织自编教材和讲义审定工作。做好教材的预定、发放管理工作。
8.负责拟定和组织落实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做好师资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并配合人事部拟定教学人员补充计划。
9.负责学生学业成绩及学籍管理。审核学生毕业资格,毕业证书注册初步审核并上报母体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学生材料。发放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
10.负责学院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创造条件组织培训、外出研修、考察,提高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
11.负责组织协调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工作。协助制定、组织落实评估实施方案。
12.负责教学档案工作,制定管理方法,建立健全教学档案。
13.本规定解释权在人事处。
14.负责外聘教师资格审核。
15.负责国家及省级考试报考及考务管理。
16.负责违纪、作弊学生处分。
17.负责学术活动的组织及系(部)活动审定。
18.受理有关教务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19.负责组织教学研究活动、教学改革活动。
篇3:瑞华学院教务处长岗位职责
瑞华学院教务处长岗位职责
教务处长是教务处行政负责人,协助院长(副院长)组织、管理的教学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全处努力完成教务处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强化全员的质量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增强为提高学院教学质量主动负责的主人翁意识。
2.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处各位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协作共事,确保教务机构高效、合理运行,充分发挥整体职能作用。
3.认真组织落实学院的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专业培养方案,组织制定教学基本文件和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学管理改革方案。
4.负责制定处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全年教学工作要点,报请院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学院的教学质量、教学常规检查工作,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并组织调整工作。
6.负责召开处务会,总结、布置和安排工作。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理论,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
7.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教学观摩及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8.注意关心和爱护处内工作人员,协调各方面工作,调动全处工作人员积极性,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9.负责检查督促处内教学资料的立档管理工作。
10.不断总结全院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的经验,培养特色工作。
11.努力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本规定解释权归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