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本文关键词:分包,建筑工程,合同,房屋
房屋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本文简介:房屋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加快____________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房屋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本文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____________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_______省_______市建设局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名称:
青海玉树州永久性安居房屋建筑工程。
2
工程地点及范围:
玉树州两百公里规范内
3
承包内容:
3.1
基坑开挖、边坡防护、基底处理、基坑回填、余土外运等。
3.2
模板安拆、搭拆脚手架、灌注砼、捣固及养生;构件预制、运输、安装;砌体工程砌筑、养生、勾缝;防水层铺设;门窗安装;水、电、暖设施的敷设与安装;抹灰及饰面材料的铺贴等。
3.3
钢筋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成型;预埋管件的加工制作及埋设等。
3.4
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现场文明施工等。
4
承包方式及价款:采用分包承包模式,合同总价为每平方米人工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工资中包含工伤及医疗保险,工程承包人为_________。每平方米材料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包含材料税票、间接费,安全质量管理费及培训费等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每套面积__________㎡,定_____套。
4.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即使国家和省、部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验标发生修改或变更,合同单价也不作调整。
4.2
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并向甲方出示已缴纳证据。
4.3
合同价格除包含了完成合同规定的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道、机械设备进退场、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待工费用、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未单独计列的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4
本合同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结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最终数量的确定以第5条约定办理。
5
计量及支付
5.1
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按基础正负零拨付总造价的30%;主题完工拨付总造价的40%;验收后拨付总价的29%;余款作为保修金。(一切拨款均以监理认可业主方拨款到甲方账户后5日内拨付给乙方,节假日除外。)
5.1.1基坑开挖、回填、余土外运、基底处理以实测数量计量。
5.1.2其他作业项目最终以设计数量为准进行计量。
5.2
依据甲方总工程最后签认的工程数量和本合同约定单价,以不大于业主对甲方计量为原则对乙方进行计量。
5.3
本合同预留结算总价的1%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保修条款规定返还。
5.4
业主批准的计价款到达甲方账户后7日内,由甲方扣除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包括保留金、甲供材料、垫付款、罚款等)后,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应付款。
5.5
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6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5.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末次计价并签订末次结算协议,办理退场手续,工程一次性付清。
5.8
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工程计量支付资料的签认人,负责办理计量支付手续并复核签认。
6
工期
6.1
进场施工日期:201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201___年___月___日。
6.2
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罚款(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罚款额)
5000
元。乙方每提前一天罚款(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罚款额)
5000
元。(如因甲方原因停工,按每人每天80元生活补助费付给乙方。)
6.2.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6.2.2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
6.2.3因重大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减少。
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施工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7
材料供应、结算
7.1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所用水泥、钢材、砂石料、外加剂、成品砼、防水材料、门窗及五金、饰面材料、水电暖材料、构件等(根据本协议工程所涉及材料和约定增删内容)由乙方供材料品种规格、供应单价详及限额,但是所供材料必须根据施工图规定,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擅自变更材料。
7.1.1按施工图要求钢筋限价在人民币5500元/吨,水泥限价在人民币650元/吨。
7.2
基坑开挖出的土石方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必须将其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运输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开挖单价中。
7.3
合同明确规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7.4
工程中使用的一切材料均由乙方自购。若其他材料需甲方供应的,材料实际到场按市场价计算。若在乙方材料进场一个月后因市场原因导致价格上涨,应由甲方补偿乙方相应材料差价。
7.5
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构成工程本体的材料,必须遵守甲方材料采购的有关规定,符合甲方合格供应的要求,并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视使用该材料的工程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偿返工。
7.6
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7.6.1施工用水:水费及水源点至作业面的管路费用由乙方解决并承担费用,水费及管路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6.2施工用电的高压线路及变压器由甲方统一架设和安装并承担费用;施工场所内的低压线路由乙方自行架设并承担费用;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自备发电机,以备停电使用;电费、自备发电机及低压线路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7
因天气、便道等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进入工地,乙方应积极派出机械配合,保证材料到场。若乙方不配合造成工期延期,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7.8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按进度计划完成。
7.9
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书面上报下月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8
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及结算
8.1
本工程所用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8.2
乙方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及周转材料,必须保证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8.3
乙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安全性能和状态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性能或状态不符合要求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在鉴定后3日内清理出场。
8.4
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其进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折旧后转让给甲方,相关费用双方自行协商。
9
临时设施
9.1
乙方临时设施的选址、规模、建设标准必须遵守甲方的同意规划方案。乙方临时设施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临时设施投入安全进行评估,经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9.2
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临时设施,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乙方可折旧后转让给甲方,价格自行协商。
10
工程质量
10.1
乙方必须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施工设计图及配套图纸、国家现行的《建筑工地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技术交底书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执行甲方制定的项目质量计划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
优良
。
10.2
乙方应保证自己的资质及人员和经验适合本工程,并提供合法的证明文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工作指令负有复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10.3
乙方对未到达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
因工程质量原因返工,造成工期超过本合同第6条约定者,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办理。
11
隐蔽工程检查
乙方应严格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检查工程师报检。甲方简称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检,并提请监理检查。检查合格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检查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正并重新报检。未经检查,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重检,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2
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12.1
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将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记录以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12.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督促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特别是要遵守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及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安全规定。
12.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事故;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和设施落实。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工程的安全,费用自理。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非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如发生等级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向乙方罚款贰万元。
12.4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法令、政策、职业健康及环境。
13
双方责任
13.1
甲方
13.1.1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对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况,调整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乙方不得因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调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13.1.2甲方有权合理调动乙方现有机械,进行有偿使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
13.2
乙方
13.2.1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按照图纸、交底、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负责日常施工测量,配合监控量测及现场试验工作并及时上报资料,完成安全应急预案的准备和实施,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记录。
13.2.2对乙方供应材料和设备进行复检并办理签认手续。
13.2.3必须提供构成工程本体的自购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
13.2.4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13.2.5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按甲方要求将发放的工资表上报甲方备案。
13.2.6自主解决劳务人员居住和生活设施,临时房屋、工棚、场地的修建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按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品或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保险,提供保险发票。
13.2.7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自行安排劳务人员节假日休息,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
13.2.8按乙方承诺条件及施工计划需要,组织自备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准时进场;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进场后,没有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调离,且性能满足施工需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伟业条款处理。
13.2.9自行解决、协调与当地政府或村民发生的纠纷和矛盾。
13.2.10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夜间或非夜间施工照明、看守、维护和警卫。
13.2.11负责工程交工前的保护和看管。
13.2.12作好临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遵守国家、地方、业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实施环保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13.2.13及时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13.2.1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13.2.15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罚款,罚款在乙方月进度计量款中扣除。
13.2.16遵照甲方各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规定,安排组织施工管理并上报资料。
13.2.17遵照甲方相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及规定,加强相应的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3.2.18负责对甲方提供图纸、数据进行复核。
13.2.1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保护和维护施工道路畅通的义务。因乙方原因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3.2.20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清除并运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使用状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3.2.21乙方机械设备、人员进出场时,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14
不可抗力
14.1
在本工程的不可抗力指战争、入侵,核反应堆、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军事或非军事政变或内战,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或其它飞行物体所引起的压力波,烈度八度以上(含八度)的地震、龙卷风、台风、洪水、泥石流的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等。
15
设计变更
15.1
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对本工程进行设计变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乙方不得因工程变更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15.2
施工中乙方不得私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5.3
变更价款的确定:经监理、设计院及业主单位批准的工程数量变更增加或减少,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总工审定的变更数量,结合合同附件中的细目单价对依法ing进行计价;无单价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6
索赔
16.1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乙方无理提出调价索赔申请,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的调价索赔申请。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必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3天内上报有关资料。
17
奖罚规定
17.1
为确保安全、进度、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奖优罚劣,甲方将从乙方计价款中分月提取0.5—1%(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但此部分费用必须约定)的费用,在甲方管段范围内按甲方制定的奖励办法按月度对乙方进行评比奖励。
17.2
出现一般质量事故,除令乙方停工返修外,对乙方处以2000元的罚款。连续两次出现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17.3
乙方发生严重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等行为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性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
17.4
乙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全部费用外,每伤1人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每死亡1人对乙方处以20000元罚款。
17.5
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不请假外出连续3天以上或累计10天以上不再工地的,每次罚款1000元。
17.6
以上奖罚款甲方向乙方出具通知单,乙方必须签收,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8
违约责任
18.1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8.1.1工期严重滞后,连续半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施工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18.1.2工程质量达不到第8.1条的约定。
18.1.3乙方承诺和按现场施工实际需要进入的人员、设备,若乙方不能按时组织到位,则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的整体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进入本合同所列工程范围内加快施工进度。
18.1.4乙方不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调度指挥或不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
18.1.5乙方出现偷工减料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驱逐出场。
18.1.6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施工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严重滞后受到业主的黄牌警告、通报或红牌,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自行撤出现场。
18.1.7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8.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乙方退场,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18.3
乙方不论何时及何种原因提出退场,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并签订退场协议后方可退场;在未签订退场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不得单方面停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9
工程保修
19.1
本工程自工程正式验交业主始,缺陷责任期为
两
年(以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为准,一般业主规定为两年),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款到甲方账户后结算支付。
19.2
如缺陷责任期内发生保修时间,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维修。若乙方不及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0
合同解除
20.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0.2
应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20.3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0.4
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20.5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1
争议的解决
21.1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约定:任何一方只能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建议约定在甲方机关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2
其他
22.1
除甲方责任之外,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乙方人员、机械设备停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2.2
一旦甲方有指令(基于乙方有违约事件发生的前提),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妥善保护本工程或其部分工程的施工,并保障其安全无损。因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2.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22.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算完毕,除保修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保修条款待保修期满后自动终止。
22.5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甲
方:
乙
方:
甲方担保人
乙方担保人
二零一一年____月____日
篇2:有合同关系单位间安全管理协议(总分包安全协议)(20080321版)
有合同关系单位间安全管理协议(总分包安全协议)(20080321版) 本文关键词:协议,安全管理,分包,合同,单位
有合同关系单位间安全管理协议(总分包安全协议)(20080321版) 本文简介:版本号【20080321】使用说明:1、本协议供集团公司各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参考使用;2、本协议适用的签订对象为与总包形成工程承包合同关系,并且分包付款必须经过总包的劳务分包和专业承包(协议中统称为分包单位,不包括设备租赁安装单位);主要适用对象为结构和粗装期间的劳务分包,此外对装修期间的专业承包
有合同关系单位间安全管理协议(总分包安全协议)(20080321版) 本文内容:
版本号【20080321】
使用说明:
1、本协议供集团公司各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参考使用;
2、本协议适用的签订对象为与总包形成工程承包合同关系,并且分包付款必须经过总包的劳务分包和专业承包(协议中统称为分包单位,不包括设备租赁安装单位);主要适用对象为结构和粗装期间的劳务分包,此外对装修期间的专业承包也基本适用;
3、本协议为参考样本,各项目经理部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后使用;
4、本协议版本将不定期更新,请各单位高度关注,并及时根据新版本要求和分包签订补充协议。
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
项目经理部
乙方:分包法人单位全称
第
项目经理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
在乙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要求后,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3、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8、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0、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2、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
1、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4、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6、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对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1、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或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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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单项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单项分包合同 本文关键词:单项,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单项分包合同 本文简介:建设工程单项分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博乐市北京北路天祥国际建材装饰综合市场二期9#1
建设工程单项分包合同 本文内容:
建设工程单项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博乐市北京北路天祥国际建材装饰综合市场二期9#10#11#12#13#14#15#楼工程。
二、工程地点:博乐市天祥国际建材装饰综合市场一期西侧。
三、乙方承包范围:
1、按图纸施工,二期项目整体工程土建部分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塔吊等设备的操作工;施工现场所有的临时设施;购买、租赁设备材料的拉、送、装卸、校正;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现场零工等产生的人工费;水、电、暖、消防分项土建方面的补缺用工;植筋、套筒人工费等费用;
2、乙方土建施工所用的中小型机械工具及耗材,各种小型材料(包括:括搅拌机、振动棒、磨光机、铁丝、扎丝、各种园丁、胶带、大桶、灰斗、铝合金杆子,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缆,电线,电箱)。
四、甲方另行发包项目:给排水、电、暖、消防、防水、外墙保温、门窗、
5、乙方的职工住房由乙方自行解决。
6、乙方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另行发包项目:给排水、电、暖、消防、防水、外墙保温、门窗、
五、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木方、模版、钢管、扣件、安全网、吊、
五、工期:
1、按甲方工地项目部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
2、因停电、停水、停工待料及不可抗拒等外来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结算方式:
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计算,以下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做任何调整,不执行任何调整文件:
1、高层标准层住宅按330元/㎡,
2、多层及二层市场部分按300元/㎡。
3、地下室及商场部分按270元/㎡。
七、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生活费,春节前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5%,交工验收合格后付到95%,余额为保修费,保修期满后无质量事故付清余额。
八、甲方责任:
(1)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验和验收。
(2)负责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3)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4)负责与建设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九、乙方责任:
(1)对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配合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劳务分包方自配施工员多名,全权负责工程的施工放线。若因施工放线导致工程定位偏差,砼振捣不均匀,砼墙、板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对建设单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劳务分包方承担。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材料浪费、工期拖延、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3)自觉接受建设方、工程承包人、监理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及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无条件接受承包方指令与现场其它劳务作业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按照施工平面规划布置现场、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程交工前负责施工范围内已完成的成品保护,并清理好现场。
(5)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自身劳务作业原因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无偿修理,不属于自身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有偿修理。
(6)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机械设备,均应爱护使用,妥善保管、保养及维修。劳务作业方所领用甲方提供的使用品,若发生丢失,按实赔偿,费用从结算值中扣减。
(7)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工程进度缓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存在重大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必要时可终止合同,另选劳务队伍并由乙方承担劳务费用。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向博乐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并付清保修款后本合同终止。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