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街镇重特大事故紧急救援预案 本文关键词:兴隆,预案,救援,重特大,事故
兴隆街镇重特大事故紧急救援预案 本文简介:兴隆街镇重特大事故紧急救援预案为加强突发性事故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以保证正确有效地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兴
兴隆街镇重特大事故紧急救援预案 本文内容:
兴隆街镇重特大事故紧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突发性事故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以保证正确有效地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兴隆街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镇安全办公室和镇政府,报告的内容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单位及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二)、已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如有处籍人士,要同时弄清其身份、姓名),已报告过哪些单位,已采取的抢救措施;
(三)、单位负责人及到现场的情况;
(四)、事故现在的状况,事故发展预测以及要求镇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
(五)、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必须遵循的原则
镇领导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特大问题作出决策,在施救过程中,要遵循“及时施救、保护现场、统一指挥”原则,并开展以下工作:
(一)、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级相关部门紧密配合;
(二)、必须尽快弄清情况,立即上报;
(三)、必须以减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前提,快速、妥善制定施救措施,及时施救;
(四)、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令行禁止,防止多头指挥;
(五)、必须因情施策,根据事故的发展趋势,制定和采取相应措施及投入抢险救护力量;
(六)、必须注意组织协调各方救援力量,落实救援中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护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七)、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调查处理事故;
(八)、必须维护社会稳定;
(九)、必须依法办事。
三、成立指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处理指挥部
1、重、特大事故处理指挥部的组成由赶赴现场的最高党政领导组织确定,指挥部由镇党政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机关职能部门负责组成,并下设办公室。镇级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特大事故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2、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1)、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认真开展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3、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职责分工
(1)、镇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决策,调集力量,妥善施救;协助上级伤亡事故调查组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2)、镇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开展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镇政府办公室: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联系、督促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处理;向县政府领导汇报特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协县政府领导做好事故上报,组织、协调、落实事故应急处理和安抚工作。
(4)、安全办公室、安监站:当好镇政府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根据法规规定和现场实际,提出重、特大事故施救的措施办法供领导决策,按现行安全法规和县政府处理突发事故的规范要求,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特大事故调查和处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市、县政府的批复结案意见,责令事故单位落实防范措施。
(5、)派出所:具体负责并与机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陆上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指挥民警对其重、特大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重大责任嫌疑人实施监控,并按照现行安全法规和市、县政府处置突发事故规范、要求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处理等工作。
(6)、镇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当重、特大安全事故指挥部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命令发出时,应立即组织抽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二)、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
1、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由镇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抢险施救、现场保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成立后,要迅速开展施救工作。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综合协调联络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处界的联系。
(2)、专业抢险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进行现场抢险施救,如吊机、灭火、打捞、工程拆除、矿井打道、关闭毒气泄漏源等,必要时启动兴隆街镇人民武装部制定的《抢险救灾行动方案》。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
(4)、医疗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等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输送、疏散现场人员,协调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6)、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测绘、拍照、摄影,进行物证、痕迹、文件等的收集,调查询问事故知情人,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和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有关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三)、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基层。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部门应服从指挥调度,参加并配合救助,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二)、重、特大事故处理指挥部为事故处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
(三)、要加强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接到事故通报或救援命令后,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工作;
(四)、要严格各自职责分工。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并团结协作,互相配合,不推诿、扯皮。
(五)、严格责任追究
凡在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工作不力,有失职、渎职或负有领导责任的,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兴隆街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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