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本文关键词:申报,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年度,国家
2009年度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本文简介:2009年度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一、指导思想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资源和教材、一流教学管理和支持服务等特点和网络教育特色的示范性课程。要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及网络教育规律和教学改革的方向,适合于成人从业人员业余学习和终身学习
2009年度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本文内容:
2009年度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一、指导思想
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资源和教材、一流教学管理和支持服务等特点和网络教育特色的示范性课程。要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及网络教育规律和教学改革的方向,适合于成人从业人员业余学习和终身学习,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学习支持服务到位,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辐射和共享的作用。试点高校要高度重视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切实加大投入和保障,保证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科学规划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建设。试点高校要充分认识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的意义,不断更新远程教育教学理念,根据我部有关课程建设规范的要求,结合学校自身的定位、特色和学科优势,科学合理地规划和认真组织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提高网络教育整体教学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切实加强教学队伍建设。试点高校要支持和鼓励校内外的知名教授担任主讲教师,选派本校本学科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逐步形成一支包括教学、辅导、研究、设计和技术等人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资源设计和制作能力强的精品课程建设团队。
3.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试点高校要准确定位网络教育的地位和作用,以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根据成人从业人员业余学习的特点正确处理教学内容的实用性与知识体系的系统性的关系,正确处理理论基础知识、学科前沿知识和实践应用知识结合的关系,探索网络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建立适合于成人从业人员业余学习和终身学习的人才培养模式,体现学习型社会的新要求。
4.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试点高校要重视课程设计,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要以学生为中心设计学习活动、开发学习资源,根据学科内容选择恰当的媒体形式,根据学生的学习条件差异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资源和传播方式。运用多种方式、多种手段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指导,提供支持学生网上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条件,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5.重视立体化教材和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试点高校要重视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一体化设计,要加强纸质教材和网络课件等立体化教材的建设。数字化资源所采用的媒体要适当,所运用的技术应遵循相关标准规范。
6.提供优质的学习支持服务。试点高校要灵活运用多种导学策略,设计并组织多样性的学习活动,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支持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发展与知识技能的提高。
7.
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试点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积极参与精品课程建设,对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参与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要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建立学生评教制度,促使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要兼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在高校网络教育中连续开设三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使用;课程学时数不少于30学时,每年至少开课一次,每次选修学生不少于100人。
2.课程负责人的条件与要求:
(1)
课程负责人要由本校教师担任,本科课程的负责人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
(2)
课程负责人要具有本课程相同学科的学术背景,且是课程主讲教师之一;
(3)
课程负责人应是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的主要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者等;
(4)
课程负责人要负责组织课程资源的及时更新和应用等。
3.申报课程要求已在网络教育年报年检时上报或已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进行目录注册,应在学校网络教育教学平台上运行,并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网络课件(能够支持学生网上自主学习的多媒体教学内容)、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且为学生提供远程教学支持服务。
4.申报课程不得同时申报本科精品课程和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已被评为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申报。
5.申报课程被评为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不断更新和维护上网内容,免费对外开放。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将为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投入建设和维护补助经费,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质量办)将对课程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推进网络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鼓励学校之间利用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立学分互认的共享机制。
三、申报限额
2009年度计划评审产生50门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试点普通高校每校申报课程最多不超过3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及各省级电大参评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申报并排序,申报课程共计不超过40门。超额申报不受理。
四、申报程序
1.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由质量办组织,具体工作委托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资源办)承担。
2.申报学校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和申报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联系人个人信息于5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3.申报学校登陆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申报工作专栏),据实填写
“2009年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和“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网络教育)”,并于截止日期前上报。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报。
4.申报学校将上报信息录入后通过互联网申报。同时,生成文字版申报材料,以公文格式报我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一份)。申报时,还应提供包括文字(教材、教学辅导用书等)、音频视频(数字教学资源等)等多种媒体形式的教学材料(教学包,一份)。
首次登录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所使用的帐号和密码分别是申报学校联系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登录后可以查询到分配给申报学校的多个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由课程负责人分别申报。
5.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5日。
五、其他
1.2009年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评审采用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申报学校自课程申报之日起至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期间,要保证申报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评审专家可以通过授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学习过程及支持服务过程信息等。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原因导致评审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且评审期内经提醒不能解决问题的,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2009年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评审要求各门课程提供开放的学习资源链接,无需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直接登录,便于各单位观摩交流。
3.填写申报表时,重要的内容要求举证。
4.
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申报工作的相关内容可以从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网址:http://www.16fw.com/)和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www.cdce.cn)查询。
5.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联系人:杨华杰,电话:010-66097822(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资源办联系电话:010-51686477;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9831366转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