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实践活动方案1 本文关键词:法治,活动方案,实践
法治实践活动方案1 本文简介:小协镇初级中学法制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区”为主题,落实普法规划、纲要和决议,坚持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大力开展法制实践活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
法治实践活动方案1 本文内容:
小
协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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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法
制
实
践
活
动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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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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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区”为主题,落实普法规划、纲要和决议,坚持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大力开展法制实践活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制实践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全区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制实践活动是指中学生和有接受法制教育能力的小学生都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学习。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不少于40小时;学生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时间。学校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课程标准》规定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以及与学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
四、方法措施
(一)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与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注重引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学校法制课的教学力量。采取集中授课、辅导讲座、普法测试、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轮训一次,不断完善学校学法的领导,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配备一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具体负责我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副校长一般从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员中选聘。其主要职责:一是组织举办青少年学生法制报告会,开展与青少年学生学习和成长密切相关的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组织指导青少年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法制演讲、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夏令营等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三是配合学校抓好青少年学生法制课的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组织青少年参加学法考试、法律知识问卷等活动。四是帮助学校配置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室或图书室(图书角),定期组织指导青少年学生开展集体学法心得交流活动。
(三)采取课堂教育和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青少年学生学法的落实。一方面,要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要制定好法制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安排,通过日常课堂教学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在普法经费中要专门保障中小学法制教材,其教材可循环使用;另一方面,要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宣传月、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年学生学法的效果。
(四)采取“大手小手互牵活动”推动中小学生和家长互动式的法律学习。
一是“每周法制一题”的方式。在政治课或法制课上,教师组织学生每周学习一个法条,并把法条写在作业上,学生放学回家后背给家长听,让家长在作业上签字;学校也可每周给学生出一道法律题或一道案例题,学生带回家后由家长来回答,学生把家长回答的问题写在作业上,回学校后,利用法制课的时间学生们汇报交流,最后由老师宣布标准答案。
二是每月每人讲一个法制故事的方式。每月举办一次专题法制课,课上每个同学讲一个发生在你身边或你所知道的遵纪守法小故事或违法必受罚案例,大家交流,每次主题班会都选出几个“我喜爱的小故事”,年底,根据每人入选故事的多少,评出“故事大王”,给予奖励。同时,将故事编成小册子,一年一册发给家长。这种互动式的学习方式,既使青少年学生学到了法律知识,同时也带动了家庭法律知识的学习。
(五)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用法。要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把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把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探索法制教育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法制征文“学生带法回家”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继续通过团队活动、校外活动,“青年志愿者”、“大中学生社会实践”、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形式,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
(六)强化青少年学生依法维权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了明天”工程等活动,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学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指导,使青少年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以创建民主法治学校为载体,加强学校法治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制度,使各项规章制度不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要依法运行,并形成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制度。
(八)建立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制。把法制教育纳入校长任期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将法制学习培训教学作为教师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育人氛围。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重点工作:一是制定规划阶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二是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对法制实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重点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重点工作推进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每项工作的落实,使法制实践活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重点工作: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学校将对开展法制实践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并将其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档案。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年级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实践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制实践活动作为普法的重要载体,将其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加大推进力度,开展好此项活动,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规划。学校作为法制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领导有力、职责明晰、规范有序。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运作,整体推进。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科室、年级部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制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真正将法制实践活动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学校将对开展法制实践活动加强检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及时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并及时上报材料。学校根据法制实践活动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专项推进活动,促进该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篇2: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本文关键词:成为一种,法治,信仰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本文简介: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作为政法的一名学生,很快我就想到了“法治信仰”,这是出自政法的“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这16个字也是西法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规格。当然,16字精神也是很深刻体现了我校“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这对一代一代的政法人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本文内容: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
作为政法的一名学生,很快我就想到了“法治信仰”,这是出自政法的“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这16个字也是西法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规格。当然,16字精神也是很深刻体现了我校“严谨
求实
文明
公正”的校训,这对一代一代的政法人我们有很好的敦促作用。
通过一个学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我们更加深入地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尤其是从内容上来说,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对于这些内容的学习,我进一步地加深了对法治信仰的认识,并产生了一定的思考。
应该说,从宏观层面来看,党的十八大报告已经是概括的非常到位了。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都是报告的原文,全部摘抄了,因为概括的很精到,所以不便修改,更加重要的是跟法治信仰这个主题是相关的。
当然,上面的是当从高度上概括了法治社会的建立与维护,这里我就再从主管方面谈谈我的简单认识。主要是从简单的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来进行分析。
法治信仰是什么?
用一种充满激情与理性的口吻来表达,法治信仰就是社会主体对法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是以理性为基础的主体对法律全身心的理性化了的法的激情和激情化了的法的理性。
当然,关于法治信仰是什么,回答可以很简单,但要真正去理解它,还需知道它的为什么与怎么样。
为什么要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其一,纵观古希腊罗马和西方国家的法治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国家公众的法律信仰的培养对于其法治化的形成,其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就能很好地促成一国法治精神的形成,从而达到一国法治化状态的确立。此刻,中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一方面需要自己的不断摸索,另一方面也需要从其他法治国家中吸取经验。而上述的古希腊罗马和西方对法律的崇高追求之情以及信仰之理念正是我们所可以借鉴的,这对于中国法治国家的构筑是不无裨益的。
其二,“法治应当优于人治”,这已成为定论,尤其是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更需要法治。从上一点我们也就可以肯定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的一种内在需要。
首先,我们讲一个国家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足够的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尊重、认可和接受,没有社会公众的尊重、认可和接受,即没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就会丧失稳定性,法律就会没有权威,犹如一纸空文,那么法治就会论为人治了。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讲,“法律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其次,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是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保证,或者说是法治的“软件”系统设立的基础,其深刻反映了法治的内在意蕴、精神气质;反过来说,法治的这种内在意蕴、精神气质又是整个社会的精神、情感和意识的反映和表达,而构成整个社会的精神、情感和意识的,无疑是那生活干社会之中的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普遍的、共同的精神、情感和认识,即对法律的信仰之理念。因而,从这一意义上讲,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有利于整个社会法治的精神的形成,从而有利于法治社会的构建。
其三,从法治本身的内涵来讲,法治所要表达的意义是:法治是社会公众普遍具有的共同的一种精神和信仰、意识和观念,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心态;法治的精神在于合法颁布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的行为规则。然而,这些“公式”所要成立的条件是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仰,没有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仰,这一切只能成为“空中楼阁”。诚如伯尔曼所讲,“所有的法律制度都不仅要求我们在理智上承认——社会所倡导的社会美德,而且要求我们以我们的全部生命献身于它们,所以正是由于宗教激情、信仰的飞跃,我们才能使法律的理想和原则具有普遍性。”
当然,既然是信仰,那它就绝大部分是个人的主观上的意思表示,但是如何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更大程度上是要让法治发挥它所有的魅力,让人民觉得它可信,而且信了还有益,那么这样子就会更大程度促进信仰的形成。
怎么样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仅从我来看,我还是习惯了立法、司法、执法、守法这样的思维来分析这个问题。
第一,立法且立良法。没有法律,何谈信仰;有了法律,也就有信仰么?这样的问题已不难回答,在古今中外的屡次实践中证明了这样问题的回答方式。因而回答这个问题要从问题的根源——立法去寻找。那么为何要立良法?良法众说纷纭,在我看来,适合的就是最好的。那就是良法必须紧扣本国实际,否则立法就是无本之木。毋庸置疑,当下国人法律信仰的缺失与我国立法的错位不无关系。众所周知,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确立,但大都移植西方,与国人的文化及习惯有相当距离。所以让人们一夜之间放弃内心所信仰的千百年来所形成的传统而去信仰陌生的法律,恐怕是“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为此,我国立法必须立基于本土习惯上的博采众长,方能使法律信仰立地生根!
其二,司法且正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灵魂,也是培育国人法律信仰的关键。有了良法,司法不公,法律信仰只能是纸上谈兵;没有良法,即使司法公正,法律信仰亦是墙上芦苇。对于实际的一个案子,判的公正,人民就会觉得法律可信,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权利,但是如果判的不公正,这样的失误就会被放大,放大到整个法律的不公,这是得不偿失的。尤其值得司法机关警醒的是,处于当今网络时代,信息传播之快令人始料未及;监督司法公正的大众舆论是检验民众法律信仰的一块重要试金石,正则促进,负则阻碍。既然如此,如何保障司法公正才是问题的关键。我认为,除贯彻落实宪法原则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外,法院和法官一是要把严于律己、拒腐防变、心中有天平作为恪守不移的神圣职责,二是要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尤其是媒体和人民大众的监督。“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这句箴言应当成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者的座右铭,也是保证司法公正的真实写照。只有如此,法律信仰之水才会缓缓流入民众的心田。
其三,执法且严执法。严格执法是司法公正的保障之一,因为任何一个法院的判决若无法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无异于一纸空文。公正执法是严格执法的应有之意,因为此处的执法机关不仅仅是指法院的执行庭,更多的是指向行政机关的执法权。严格执法是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不仅事关政府的光辉形象,而且关乎民众法律信仰的形成。对普通百姓而言,不管你是司法机关还是行政机关,均认为是父母官应当为他们排忧解难,“有问题,找政府”的思维在当下民众中依然很有市场。若此,如果人们总是从媒体或生活中看到执法人员动辄砸摊子、乱罚款、强行拆迁,而政府机关总是抱着一个“不出事,就没事”的侥幸执法心态,就难免小事酿大祸,想让百姓相信政府公正执法也只能是水中花镜中月了!因而如何做到严格执法就必须做到:无论是司法机关执法还是行政机关执法,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以尽量劝说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执行为上策;即使要采取强制执行方式,也不能简单粗暴,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基本执法观。依此路径,就能逐步培养出民众的规则意识,为法律信仰的形成夯实基础。
其四,守法且重守法。法律信仰是主体和客体的辩证统一,如果把“法律”看做法律信仰的客体,那么法律信仰的主体无疑应当是人,不仅包括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还包括数量众多的守法者。不可否认,前三者可能对法律信仰的客体影响成分较大,而守法者对法律信仰主体的影响成分可能更深。当然,这并非说前三者不是守法的主体,恰恰相反他们更应该模范带头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因为其是法律的制定者、司法者、执行者就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更因为他们的一举一动对普通守法者的守法意识影响更为深远。那么如何培育守法者的守法意识?愚以为,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普法教育,注重送法下基层,尤其要把那些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到位,让普通百姓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守法,也就是让民众做到积极守法,而非被动型地消极守法。消极守法使民众畏法如虎,只有积极守法才能逐步培育公民的守法意识。申言之,积极守法就是要让广大民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给他们带来的或可能带来的利益或不利后果,亦即对于受害人来说,通过法律维护了其正当权益,实现了其心目中的正义;对于侵害方而言,通过法律制裁使其承担后果,从而使之感受到由于自己的过错给自身带来的物质或精神损害。如此日积月累,就必然能够在广大的民众中间形成一个良好的守法氛围,然后才能进一步升华为根植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法律信仰。
对于一个是政法而又只是非法学专业的我来说,这样的分析肯定是有法律上惯称的瑕疵的,因而这里我也收集了一些其他学者的看法。有学者认为从这四个点做:1.增强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重视社会主体的自我意识,这是培养法律信仰和培育法治精神的前提条件。2.把法治精神的建设同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市场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这是培养社会公众法律信仰观念的重要基础。3.现代法治理论要消融国家优位理念,树立起社会优位理念。4.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执法、司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是培养国民法律信仰的有效保证,也是培育现代法治精神的重要环节。
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过程中,属于其物质层面的制度建设和技术层面的“硬件”系统的完备、周详固然重要,但作为其基础以支撑整个法治大厦的精神层面的意识与观念的确立,乃是最为关键的。然而我国法治的现实情况是,作为基础层面的法治信仰一直很是单薄,并在长期以来受到受到有意无意的忽视。由此看来,中国的法治之路将是艰辛而漫长的。尽管如此,艰辛与漫长也正孕育着希望。已经写进宪法的依法治国方略,已然是一张蓝图,要把蓝图变成现实,就需要人的努力实践。不仅仅是少数人的实践,而应当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实践。而要吸引社会全体成员来实践法治,就必须让人们对法治产生信仰。
党的十八大已经吹响了号角,而作为公民的我,求学在具有浓厚法学气息与法治信仰的政法,肯定要好好接受熏陶,在法律的知识中寻找并树立自己的法治信仰。
篇3:浅述法学大家江平法治是唯一信仰
浅述法学大家江平法治是唯一信仰 本文关键词:法治,法学,信仰,是唯一,江平
浅述法学大家江平法治是唯一信仰 本文简介:浅述法学大家江平:法治是唯一信仰江平:法治是唯一信仰即将80岁的老人,历尽人生波折。在他身上,既有法学大家的操守,也不乏应对复杂现实的策略。他会用智慧的表达,以期事半功倍。江平说自己不至于为了某一理想走上最决绝的道路,除了“没有这个勇气”,他也考量了这种方式的效果。无论政治还是民粹的力量,都不足以改
浅述法学大家江平法治是唯一信仰 本文内容:
浅述法学大家江平:法治是唯一信仰
江平:法治是唯一信仰
即将80岁的老人,历尽人生波折。在他身上,既有法学大家的操守,也不乏应对复杂现实的策略。他会用智慧的表达,以期事半功倍。
江平说自己不至于为了某一理想走上最决绝的道路,除了“没有这个勇气”,他也考量了这种方式的效果。
无论政治还是民粹的力量,都不足以改变江平对法治的信仰,因为它是民主与自由的载体。
江平说,经历正反两方面的教训,看政治也好,看国家前途也好,都有两方面的经验,这是他人生很大的特点
前不久,《南方周末》举办“中国梦践行者”致敬典礼,法学家江平是其中最年长的“践行者”。他从幕布后走到前台时,没看清脚下的台阶,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主持人白岩松不失时机地借题发挥:江老师一路走来,虽然也有坎坷,但是,你看他“依然雄赳赳气昂昂地来到了舞台中间”。
这个插曲,倒真像是这位老人的人生写照。
去年年底,年届80的江平患了中风,出院后腿脚不如以往灵便。送记者出门时,他走起来有点摇晃。其庞大的身躯对于饱经风霜的两腿,像是一个负担。腿脚给他带来的麻烦,其实早在几十年前就已存在,但这却往往让人因之对江平更添几分敬意。
1990年12月底,江平60岁生日。在学生们为其操办的生日晚会进入高潮时,大家要求江平表演一个节目。他装着假肢的一条腿看起来不太灵便,却非常坚定地走上前来,唱了一首英文歌曲,叫“我们决不动摇”。“那一刻,我感到一种心灵的震撼和灵魂的升华!”当时在现场的学者说。
几番剧痛,看淡得失
江平人生的前两个分水岭,都与右派有关:1957年被划为右派,他被打入“敌对的阵营”;1978年右派摘牌,他又被拉入“人民的阵营”。1990年被免职后,他不希望自己属于任何一派,完全独立。
对江平来说,1957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与他相熟的几位业内人士表示,江平此后的很多行为,或许都能在这年找到解释。
1956年,江平带着全优的成绩,提前一年从苏联学成归来。江平1951年被选中赴苏联留学,不知5年后国内风云已变。当时,中国正在以整风的名义“引蛇出洞”,“给党提意见”一时风行。
在领导的授意下,江平和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江平留苏归来后进入该校)的另外19名年轻教师,写了一张大字报,内容共有5条,包括成立整风委员会、鼓励中层干部向党提意见以及建议工会由选举产生等。大字报一开始广受好评,校领导也给予充分肯定。
随后风向突变,原本被鼓励的“给党提意见”被定性为“对党恶毒攻击”,积极建言者纷纷被打成右派。江平由于是该校第一张教师大字报的始作俑者,当然未能幸免。在试图将其划入右派时,组织上颇为头疼——江平之前的经历“又红又专”,不仅18岁就参加革命,还被选为赴苏联的第一批留学生。学校专门为此召集了一次会议,最后终于在其教育经历中找到了“源头”。
江平在国内所受的最重要的两段教育,都是在教会学校上的。中学时就读于崇德中学,这是一所由中华圣公会办的教会学校,民主自由之风甚浓,正是在这种风气的熏陶下,江平18岁就参加了中共地下党的一个外围组织“民主青年同盟”,他说自己当时参加革命的意愿有两个,“一个是(实现中国)物质上的富强,一个是政治上的民主自由。”江平后来考入燕京大学,这又是一所教会学校,民主之风同样领国内之先,其创始人就是后来成为美国驻中国大使的司徒雷登。
手握这两个罪证,学校给江平定性为“追求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对于这一定性,江平说既服又不服。服的是,这大体就是自己的思想根源,不服的是,为什么民主自由就是资产阶级的?解放前自己参加革命,不就是为了追求民主自由吗?“当时这个问题不好解决,在我的思想中始终是一个疙瘩。”
江平说,被划为右派,是自己一生中最刻骨铭心的记忆。“至今有时还在梦中杂乱地回放着那惊心动魄的情景,醒来仍心有余悸。”让他颇为感慨的是,他留苏本来应该有6年时间,为了早日回国工作,在5年之内修完了课程,没想到努力学习的结果是“抢到了一顶右派的帽子”。如果在1957年7月份回国,国内反右形势已明朗,他不会傻到要自投罗网。
被划为右派还带来了另一场灾难,他新婚的妻子在组织的压力下提出离婚。两人在留苏期间相识,欲在留学期间结婚未获批准,于是回国结婚,却没想到婚姻如此短命。
遭遇双重打击的江平被派往西山劳动。一天,江平去铁轨边拿钢丝绳,不远处的火车突然间滑行下来,毁掉了江平的一条腿。
江平说:“从1957年到1978年,这期间我该失去的失去了,不该失去的也失去了,最低谷时,除了这条命,其他所有的都失去了。”这个“最低谷”,说的就是1957年。
接二连三的灾难,在江平看来“还是可以忍受”,只是看问题的角度有了些变化,“我可以说是从火车轮子底下捡回了一条命,这让我觉得对人生应该有一个乐观的态度,多活一天都是多么美好的事情!有了这样一个乐观的态度,我们就不会再去为某些东西的得失而烦恼,也就有精力去多做一些有意义的工作。”
执拗信仰与委婉表达
与1957年不同的是,1990年的转折带给江平的,是释然。他在当天全体教师大会上说:“终于被免去了职务,我好像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感到了一种特别的轻松。”
这一事件给江平带来的另外一个变化,是“与政治保持一定的距离”。
他说,如果说自己的人生要找一个贯穿始终的东西,追求民主自由算是比较明显的一个。只是有时候激烈一点,有时候隐性一点。1990年以后,这些从年轻时期开始累积的基因开始发酵,“它超过了对很多利益的考量。”
早在苏联留学期间,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就引发了江平深入的思考。“为什么昨天还是一个伟人,今天就成了一个杀人犯?”思考的结果是,这并非斯大林个人的原因,而有制度的推手在里面。
22年的右派经历让他有充足的时间去想:“中国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江平说,自己给人生的一个大的准则是尽量不说违心话,尽量不做违心事。“在政治运动横行的时代,一个人要坚持自己的理念是很不容易的。”在那些日子里,他秉持的一个原则是“政治条件不好,就不说话”。
到了90年代,江平认为说话的余地已经很大了。他说,自己对形势有一个大的判断,就是中国不可能再有1957年那种风险了。“不会被抓起来,不会被戴帽子,中国不会再出现反右的运动了。这跟自己对改革开放的信心有关。”
与他相熟的律师张星水说,江平不仅是一个长于思考的人,同时还是一个善于选择表达的人。“他会权衡表达的风险和效果,以期事半功倍。”
张星水认为,江平的这种态度,让他在官方和民间都沦为“少数派”,“官方认为他有些激进,民间则认为他有些保守”。
曾经在2003年参加海淀区人大代表直选的张星水承认,自己在2001年到2005年非常激进,虽然也是有序的表达,却是“带有侵略性和扩张性的”。江平与他做了很多沟通,从2007年开始,张星水趋于缓和的表达。
一位前辈的眼神
江平所参与的公共事件,都有一个说得过去的法律逻辑,从而用这一逻辑去驳斥其他的逻辑。被驳斥的逻辑里,既有政治的逻辑,也有民粹的逻辑,后者让他显得更与众不同。在2008年10月一次讲座的提问环节,有听众问起他对杨佳案的态度,他说:“我完全同意上海市高院的二审判决结果。”一位听众旋即站起:“假如我手里有一个鸡蛋,我一定会向您扔过去。”江平在重庆“钉子户”事件上的“护法”言论,也同样惹来了如潮的非议。
“他对法治的信仰已经深入骨髓,”张星水说:“任何其他的力量都不足以改变这种信仰,无论是政治的力量,还是民粹。”
而这种信仰背后的动力,还是民主与自由。在江平看来,“法治的基本东西,无非是民主和自由这两个基因。”
“民主说透了就是这么一个东西,就是要创造一种制度,使人们能够去选择一个最好的政治家来领导中国。而这种制度应当是透明的、公开的。”
他说,自己过去不太尊重政治家,近些年才发现,法律人要躲避政治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
“没有政治理念的法律人可以在有关执法的是非判断上很清醒,但却可能在所执行的法是善法或恶法上判断很不清醒,这并不奇怪。”
在中国法治的进程上,江平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就是“进两步、退一步”。“这就是说,你进得要是太快的话,可能就被别人反对掉了。只有进一步,妥协一些;再进一步,再妥协一些。不可能设想任何东西都是笔直地、不断地往前进,这不太可能。所以,前进和妥协,改革和妥协都是正常的。”
在江平看来,“前进的两步”主要来自于民间的推动,“但推动的程度,还要取决于领导人的认可。”
他坚持认为,中国的民主进程,只能循序前进,只能在目前的体制内进行。“中国这么大,一旦出现了极度的混乱,那中国是非常难以想象走向何方的。中国如果走到这一步——可以到你的床上踏上一只脚,可以随时把你的财产没收,穷人再搞一次革命,财产再一次分配——我想这不能够带来民主,恰恰是走向了它的反面。”
江平说,60年前,自己为了民主、自由而呐喊,60年后,这一目标仍然未变。“好在我有一个比较好的条件,就是新闻媒体采访多一点。要充分利用每一次机会,来宣扬法治理念。”
江平所能利用的另外一块平台,是演讲。“相比起写文章来,我更喜欢在讲台上发挥我的思想。”他说。
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位毕业生这样描绘江平演讲的现场气氛:“现场热烘烘的,让人虽然冒汗却移不开步,我们便如善男信女一般,听着先生布道,感觉是听了天籁之声,只知道它熨平了我的五脏六腑,让人有一种本能的冲动。”
去年冬天因中风住了两个月的院后,江平说现在已经是“保命第一”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我们这一代人起到了铺石筑路的作用,现在已接近完成我们的使命,行将退出历史舞台,希望青年人接过接力棒。”
采访过程中,江平经常会陷入沉思。除了斟酌字句外,还有去年末的中风留下的后遗症。“没有像过去那么敏锐了。”
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