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范本) 本文关键词:深圳市,申请表,范本,餐饮服务,填写
深圳市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范本) 本文简介:深圳市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新办□改扩建□延续□变更许可项目□补证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名称)变更前为:申请单位:深圳市西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日期:2012.10.9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填写说明1、申请表要按表内栏目及填写说明要求逐项填写或选择,不要漏项;用黑色或蓝色
深圳市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范本) 本文内容:
深圳市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新办
□改扩建
□延续
□变更许可项目
□补证
变更(□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经营场所地址名称)
变更前为:
申请单位:
深圳市西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
2012.10.9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
填
写
说
明
1、申请表要按表内栏目及填写说明要求逐项填写或选择,不要漏项;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应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2、“单位名称”按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证书或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名称填写。“申请日期”填写在窗口提出申请的日期。
3、“详细地址”填写准确,精确填写道路名称、门牌号码、楼宇名称和楼层。
4、经济性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它。
5、许可类别说明:特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中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小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馆。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提供者。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提供者。甜品站:指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主店经营场所内或附近开设,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直接销售或经简单加工制作后销售由餐饮主店配送的以冰激凌、饮料、甜品为主的食品的附属店面。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提供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烧卤熟食店:指现场制作并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及相关服务的烧卤熟食加工单位。
6、备注项目:新改扩、延续、变更许可项目的,按照《现场验收核查意见》核准的“备注项目”填写,其它按照原许可证对应内容填写。
7、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要求:以下单位须配备高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特大型餐馆(经营场所面积3000m2以上)、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集体食堂以及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以下单位须配备中级或高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应至少配备初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
8、主要管理岗位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要求:以下单位须提交厨房(质控)负责人、原料采购负责人、楼面(销售)负责人培训考核合格证:特大型餐馆(经营场所面积3000m2以上)、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以下单位须提交厨房(质控)负责人、原料采购负责人培训考核合格证: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其他餐饮服务单位须提交厨房(质控)负责人培训考核合格证。
9、所附资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
单位名称
深圳市西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登记注册号:
详细地址
深圳市
福田
区
香蜜湖
街道
关中路123号
邮政编码:
518040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
名:
刘邦
固定电话:
12345678
手机号码:12345678987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447802196878787878
联系人
姓
名:韩信
固定电话:87654321
手机号码:12345678988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情况
年
营
业
额:
3000
万元
是否直通车企业:
否
是否连锁企业:
否
本市
门
店数量:
1
原许可证
(新办不填)
证
号:
有效期限:
许可类别
√特大型餐馆
□大型餐馆
□中型餐馆
□小型餐馆
□快餐店
□小吃店
□饮品店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中央厨房
□烧卤熟食店
□食堂(供餐人数:
)
备注项目
食品安全
管理员
姓
名:张良
级
别:高级
合格证编号:
20110101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447802196878787874
手机号码:12345678986
厨房(质控)负责人
姓
名:张良
手机号码:12345678986
合格证编号: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447802196878787874
原
料
采
购
负责人
姓
名:萧何
手机号码:12345678984
合格证编号: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447802196878787876
楼面(销售)负责人
姓
名:吕后
手机号码:12345678985
合格证编号: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447802196878787877
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
文化
程度
健康证
发证日期
备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刘邦
男
50
法人代表
小学
食品安全管理员
□专职
□兼职
□专职
□兼职
厨房(质控)
负责人
原
料
采
购
负责人
楼面(销售)
负责人
从业人员
注:交表同时提供健康证原件以供核对。空格不够填写可续页。
核对人:
韩信
2012
年
10
月
9
日
承诺书
1、我单位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等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办理变更、延续、补证许可申请的单位补充承诺:我单位经营项目和食品加工场所流程布局、设备设施未发生改变。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邦
(章)
2012年
10
月
9
日
委托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委托
韩信
办理本单位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业务。
委托期限至
2012
年
11
月
1
日。
被委托人签名:
韩信
联系电话:12345678988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
44780219687878787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邦
(章)
2012年
10
月
9
日
阅知事项
1、申请材料清单如下,各种材料具体要求请查阅办证指南,办理指南可到办证窗口免费领取,或者在我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网上办事、办证指南栏目进行查询。
2、我局将于受理贵单位许可申请后10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发放不予许可决定书。
3、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可联系办证窗口或在我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进行查询。
4、贵单位对我局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拨打12315进行咨询、投诉和举报。
上述内容已阅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邦
(章)
2012年
10
月
9
日
申请材料
所有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食品安全管理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食品安全管理员此前在其它单位任职,变更工作单位的,须其本人同时到窗口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员变更工作单位备案表》和有关材料。
4、主要管理岗位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餐饮从业人员《广东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6、持原卫生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延续、变更、补证等手续的,须同时提交《建档材料登记表》和有关档案材料。
新建、改建、扩建、变更许可项目单位,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现场验收核查意见(原件1份)。
2、使用二次供水或其它非城市管网自来水的申请单位应提交经国家资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加工用水的卫生检验合格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不超过最近6个月)(复印件1份,验原件)。
3、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申请甜品站还须提交餐饮主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和餐饮主店配送管理制度、甜品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甜品站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5、申请凉茶店还须提交凉茶原料配方以及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和药品作为凉茶原料的申明。通过集中采购现场分装销售的凉茶店,应提供加工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1份,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6、申请改建、扩建、变更许可项目的,提交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地址名称,还须提交以下资料:
1、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2、同一经营地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单纯变更单位名称须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通知书》或同一经营地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名称的须提交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1份)。
5、转让的须提交转让合同,股权变更的须提交变更通知书。
6、变更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新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补证,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凡《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的,须提交市级报刊刊登的含许可证证号和发证日期的作废声明的原件及有关的情况说明。
3、《餐饮服务许可证》破损的,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破损原因说明。
申请延续,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遗失的,须提交市级报刊刊登的含许可证证号和发证日期的作废声明的原件及有关的情况说明)。
2、现场验收核查意见(原件1份)。
3、使用二次供水或其它非城市管网自来水的申请单位应提交经国家资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加工用水的卫生检验合格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不超过最近6个月)(复印件1份,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