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劳务人员合同(劳务人员) 本文关键词:安哥拉,劳务,人员,合同
安哥拉劳务人员合同(劳务人员) 本文简介:编号:安哥拉项目用工合同甲方: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庆海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与中心大道交口空港商务园西区12号楼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国内详细住址:国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____工资发放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哥拉劳务人员合同(劳务人员) 本文内容:
编号:
安哥拉项目用工合同
甲
方:
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庆海
注册地址:
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与中心大道交口空港商务园西区12号楼
乙
方:
____
身份证号:
____
国内详细住址:
国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____
工资发放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开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明确各自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在双方充分理解和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内容
1、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
______汽修_________
工种(岗位)工作。工种或岗位调整,合同工资标准也做相应调整。
2、为适应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在安哥拉项目的工作地点、岗位和任务。乙方承诺服从甲方管理并积极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二条
工作期限
本合同约定乙方的工作期限暂定:从乙方离开中国国境之日起至安哥拉十万套RED工程施工结束之日止。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可提前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相关费用
1、在乙方正常履约前提下,其护照、培训、出境体检及所有国内交通费(按长途汽车、公共汽车、火车硬座标准)、赴安国际机票、签证费、国外工作准证、健康证、生活准证等均由甲方承担。但返回时从北京回原籍的交通费用不予负担。
2、乙方在安连续工作18个月以上的,乙方的回国机票费用由甲方负担。连续工作不满18个月解除合同回国的,由乙方按照700元/月标准承担不足月数的回国国际机票费用。
3、因甲方施工生产项目结束乙方回国的,甲方承担往返国际机票费用,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乙方出国和归国的组织工作,以及出国前的思想教育、外事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2、负责收集乙方办理签证所需资料后统一上报总包商的海外劳务管理部门。
3、负责乙方在外期间的内部生产管理,包括工作安排、统一调配、用工结算及工资代付等。
4、负责乙方在外期间的内部生活管理。包括提供住宿用房及床铺,床上用品(褥子、棉被、枕头各1套,床单、被罩、枕巾各1套)、日常生活用品(毛巾、脸盆各1件),但其他生活用品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免费提供住宿,并为乙方提供每人每月100美金标准的伙食,超出标准部分由乙方自己负担。
5、负责现场协调管理,包括乙方在外期间护照的统一管理。
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限量标准的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个人装具等),提供生活营地到施工现场的通勤工具,并承担费用;如其使用不当,造成施工用具损坏的至少按原价50%进行赔偿。
7、为管理方便,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户口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在必要的时候借助相关力量协助总包商等相关部门统一进行劳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办理出国签证前,向甲方正式出具《出国确认表》、《健康体检表》、《特殊工种岗位证书》、《技能承诺书》等,并协助甲方办理必要的公证手续。
2.乙方应确保其身体健康,无下列隐藏性疾病:心脏病、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关节炎、胃病、癫痫病、慢性阑尾炎、胸膜炎、乙肝、皮肤过敏、糖尿病、脂肪肝、眼内疾病、家族遗传病、精神性疾病、癌症、慢性病、心血管性疾病等一系列必须经过特殊医疗器械才能检查出来的疾病及非当地特有的传染病、器官或肢体有严重缺陷或病变,确保能通过安哥拉入境后的体检。不惧高、不怕晒、不怕热、不晕机、适应在高空、基坑工作,能够从事房屋建筑、电力工程等,能够完成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如乙方隐瞒身体疾病出国后,被当地医院检查出不能从事本项目的建设工作,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不得隐瞒在国内的各项犯罪记录,以及以往在国外工作中的任何违法、违纪及参与任何形式罢工历史的记录。思想品德良好,无吸毒史,无纹身的遵纪守法公民。一旦隐瞒事实之行为被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服从甲方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完机、车票后因乙方个人原因不能成行的,前期发生的各类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国外发生的工伤或非因工负伤事件,在当地处理完毕。乙方在回国后不再以此与甲方发生任何纠纷。
6.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和房建承包商所规定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出现违约情况按甲方《施工管理制度》接受相应处罚(甲方以培训的方式告之)。
7.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业主、总承包商和甲方所规定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劳动分工及工程所在国各项目间的统一调动,如有违反将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理和处罚。
8.严格按照甲方对现场施工人员的操作要求进行施工,不能凭自己意愿随意施工。对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返工修补、损失,由乙方负责。
9.按照图纸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负责每项工作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保证下道工序工作。
10.在施工中应当注意节约材料、爱护机械设备和生产工具,不超用、浪费、损坏材料,如发生无故丢失或非正常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1.文明施工,严格按安全规章操作。
12.必须随时服从工作需要和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包括与自身专业不同的工作(如木工可以做混凝土工、钢筋工及其他工种的工作等),乙方不得因从事专业以外的工作而提出额外的工资待遇要求或拒绝接受此项工作或消极怠工等。
13.鉴于安哥拉的实际情况,甲方将工资标准及发放的办法在本合同中作了规定,乙方已表示同意,乙方不得因此与其他国家工人或其他中国工人攀比收入而闹事。若乙方因攀比收入而闹事,甲方将视其程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14.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领导与管理,乙方无权要求选择工作地点和小组。工作时间因不同的工作而不同,乙方应听从指挥,准时上岗,不得以工作时间变动和调整为借口无故旷工,也不得因此要求提高工资和待遇。甲方有权根据施工情况将乙方调往不同的地点工作,乙方必须服从,拒不服从者以旷工论处。
15.甲方分配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材料,乙方要按甲方管理人员的要求迅速将材料运至工作面,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
16.不得私自串岗、不得缺勤、不得打架斗殴、不得擅自外出、不得消极怠工。
17.要自觉参加甲方的各项活动和各种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能缺席、不起哄。
凡违反以上条款,甲方应视违反情况的程度,对乙方予以处罚。处罚包括:赔偿、停工、扣除保证金、罚款等。
第六条
工作时间和休假
1、工作时间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乙方在国外工作满18个月可以回国探亲一次(休假时间一个月),往返机票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工作满18个月不回国探亲,从第19个月开始甲方按每人每月人民币肆佰元整标准予以补助。该补助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终结,若乙方在此期间回国探亲,则从回国探亲之月起不再享受每月肆佰元的补助。
第七条
工资标准及支付
1、乙方工资实行综合工资制,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和考核工资叁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的标准为满勤(无请假和旷工即为满勤)每个月人民币______8000________________,乙方每天保证9小时的工作时间。乙方日工资标准为月工资除以三十天。病假工资标准为:工伤期间工资正常发放,非工伤乙方病假三天/月内,每天按日工资的一半支付工资,超过三天按每天50元标准支付工资;事假工资标准为无工资;旷工期间无工资,并按每天以日工资的两倍标准给予处罚;如因乙方原因,管理人员令停工整改的,停工期间无工资。乙方负责办理自身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其费用包含在基本工资内。
(2)加班工资,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适量加班,加班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时,并按月支付。
(3)考核工资是乙方在工作期限内甲方根据乙方服从管理、当月工作完成进度、遵守安全纪律等,按月对乙方进行考核,并视考核情况,按每月实施奖励。
2、为提高乙方收入,对于部分工作,经与双方协商,双方同意实行计件工资时,按双方协定的计件标准发放计件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期间,综合工时制暂停执行。
3、甲方每月底对乙方当月工资进行结算,并与乙方正式签订当月工资结算单,对当月有争议部分最长可转至次月商议解决。
4、以上工资,均应在扣除应从乙方工资中抵扣和截留的金额(包括乙方的各种借款、罚款和其他应扣款等)后支付给乙方,采取银行卡方式支付,银行卡由乙方委托人保管。
第八条
保险、工伤及伤病问题
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依法在国内为乙方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如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在工程所在国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则甲方负责出面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理赔款项扣除事故处理等费用后由甲方全额转交乙方或乙方在银行开立的工资结算账户,乙方及其家属(亲属)无权再提出任何额外附加条件。保险赔付当地国有特别规定的,按当地国规定办理。
2.乙方在国外无论发生何种性质的伤、病、残、亡事故,其家属(亲属)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前往探望及处理善后事宜,由甲方会同乙方统一按照当地法律或习俗办理。
3.乙方非因履约原因发生的意外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协助乙方与有关责任方进行交涉处理和办理索赔,但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及其家属(亲属)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经济赔偿的要求。
4.因乙方不端行为,疏忽工作、过错行为或自伤引起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进行处罚的权利。
5.除工伤保险应得之赔偿外,乙方在外期间的生病救治和医疗费用,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医院治疗,并凭该医院出具的有效发票由甲方负责报销。
6.若乙方在国外患病,经甲方或总包商认可的医院诊断必须休息的,方可休息,无病假或没有经过甲方批准而休息者一律按违反甲方现场管理制度论处。
7.如乙方在经甲方认可的医院确诊患病并无法继续工作,或连续休息15天仍不能恢复,则甲方将安排其回国治疗,回国后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安连续工作满18个月以上的,乙方的回国机票费用由甲方负担。连续工作不满18个月回国的,由乙方按照700元/月标准承担不足月数的回国国际机票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则所发生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果乙方出现下列行为,一经甲方调查属实,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由乙方承担遣返回国机票、国外签证和国外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以及不良影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还将对乙方处于人民币5000-10000元的违约金处罚。
a)
无故生事以任何形式煽动或参与聚众闹事、罢工游行、私闯外事机构以及当地政府部门的;
b)
不服从总包商或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严重违反甲方现场管理制度,玩忽职守而给总包商及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c)
参加和组织任何黑社会组织或帮会性质的机构的;
d)
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年内连续旷工2次的;
e)
私自外出打工,私自从事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活动,私逃或非法滞留的;
f)
被发现有偷盗、赌博、嫖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g)
参与其他商业与个人活动或成为任何公司的合作伙伴或董事;
h)
一旦查证工伤是由乙方故意造成的自残、自伤行为:
i)
触犯了安哥拉有关法律法规或违反了由安哥拉人力部签发给乙方入场证时的任何入场条件。
3、如果乙方出现下列行为,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安排乙方回国,回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a)
甲方在任何时间内发现乙方不符合或违反中国的任何出国条件;
b)
由于乙方自身的直接或间接的原因导致生病不能胜任工作;连续病假超过15天,在一年中累计病假超过20天或需要任何持续性治疗。
c)
由于乙方生病或因违章作业、疏忽行为、过错行为等负伤经治疗后不能胜任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d)
乙方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
e)
私自外出打工,私自从事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活动,私逃或非法滞留的。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如因天灾、动乱、战争或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负责及时保护乙方安全返回国内,如遇上述情况时,乙方必须在甲方的领导下有组织的进行撤退或不撤退。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承诺,在国外工作期间无条件地服从总包商的安排和处理,回国后任一方可将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乙方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回国,且甲乙双方结清工资、费用之日效力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在此合同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的实质内容进行修改,且应以不违背本合同条款规定为前提。
甲方:
乙方:
(印章)
(本人签名)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28598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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