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稿) 本文关键词:试行,管理办法,分布,室内,建设
某某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稿) 本文简介:某某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稿)根据某某移动网络建设的总体指导原则,以及某某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目的和意义1、加快某某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工作,提高重点建筑室内移动通信网络覆盖质量;2、快速响应市场拓展及客户服务的需求;3、高效组织和管理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工作,提高工
某某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稿) 本文内容:
某某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稿)
根据某某移动网络建设的总体指导原则,以及某某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1、加快某某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工作,提高重点建筑室内移动通信网络覆盖质量;
2、快速响应市场拓展及客户服务的需求;
3、高效组织和管理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
二、职责分工
(一)计划管理部
1、对网络优化中心提交的项目请示进行审核,并对符合实施条件的项目进行批复;
2、对项目的设计进行审核及批复。
3、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对项目进行报备。
(二)移动网络分公司网络优化中心
1、负责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和网络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年度各期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公司审批;
2、负责根据公司统一要求编制项目的立项申请并报批;
3、负责根据项目批复,组织制定项目的一阶段设计,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阶段设计的会审;
4、负责组织网络优化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测试,确定覆盖范围,提出覆盖的初步解决方案,根据项目的批复规模纳入建设项目;
5、负责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组织项目所需设备、主材料需求的制定,并提交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施工供方入围工作;
7、负责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质量控制标准,通过质量、成本、安全、进度、过程、环境等流程控制对建设项目实施统一管理;
8、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分公司、设计院、施工单位对室内分布系统的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9、负责组织室内分布系统竣工后的测试和优化工作;
10、负责组织维护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和资产交付。
(三)分公司
1、负责根据所辖区域业务发展需求提出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需求,并将相关信息提交网络优化中心;
2、负责根据网络优化中心确认的室内分布建设项目范围进行谈址,并与业主签订供电协议和施工协议;
3、负责在入围的施工供方中选定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室内分布系统项目集成合同;
4、负责综合考虑管道、光缆、传输等配套资源,并组织施工单位现场勘查,制定室内覆盖设计方案,提交网络优化中心进行评审;
5、负责根据通过会审的室内覆盖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进度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6、负责参与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工程的项目验收和资产交付。
(四)移动网络分公司网络建设部
1、根据项目中提出的信源配置需求,进行设备上联资源的扩容。
(五)移动网络分公司运行维护部
1、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2、对已验收项目中的设备进行资产接收。
(五)网络建设部
1、参与室内分布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
2、根据项目立项批复组织与室内分布系统相关的传输配套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工作流程
1、分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提出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需求,需要按照《某某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需求信息表》(附件一)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反馈给网络优化中心接口人(联系方式及反馈方式见附件五);
2、网络优化中心根据需求信息进行现场勘测(勘查内容填写《附件三:某某室内分布系统站点勘查信息表》)并将确认后的规划站点情况将反馈分公司,反馈内容填入《某某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需求回复单》(附件二);
3、网络优化中心根据公司整体网络发展战略和投资规模,组织制定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公司审批;
4、网络优化中心根据可研批复编制项目的立项申请并报批;
5、根据立项申请的批复内容,网络优化中心组织制定项目的一阶段设计,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阶段设计的会审;网络建设部根据批复内容组织与室内分布系统相关传输配套项目的实施
6、网络优化中心根据项目设计委托采购物流中心进行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并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质量控制标准;
7、网络优化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的施工供方的选取入围工作。
8、根据项目设计确定的站点明细,分公司与业主洽谈建设室内分布系统,并与业主签订供电协议和施工协议,根据公司合同审批流程完成协议的报备和审批;
9、分公司在入围的施工供方中选定施工单位,并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集成合同;
10、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对室分站点进行勘查,结合管道、光缆、传输等配套资源情况,制定室内分布系统的设计方案;
11、分公司根据总体进度向网络优化中心提出设计方案会审申请(附件四:室内分布系统设计会审申请表),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申请表提交网络优化中心,网络优化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会审;
12、分公司根据通过会审的室内分布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如因现场实际情况发生施工方案变更,需由分公司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并报网络优化中心审核;
13、工程竣工后网络优化中心组织室内分布系统的测试和优化工作;并组织维护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和资产交付。
详细流程图如下:
五、说明
1、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原则上不采用租赁业主机房的方式;
2、室内分布系统开通运行发生的电费按照与业主协商的标准确定,原则上应控制在1.2元/度以下;
3、谈址补偿费用建议参考如下标准:
(1)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米,3000元;
(2)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米小于5万平米,5000元;
(3)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米小于10万平米,8000元;
(4)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米,10000元;
篇2:实验室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实验室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管理办法,实验室,环境,建设
实验室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实验室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江科大校设[2006]9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室是高校教职工教书育人、从事科研和科技开发的基地,是广大学生获取知识、锻炼能力和提升素质的重要场所,加强实验室环境建设无论是对广大教职工还是学生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学校树立自身形象和发展的需要。针对我校目前实验室环境现状,现制订本
实验室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实验室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江科大校设[2006]9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室是高校教职工教书育人、从事科研和科技开发的基地,是广大学生获取知识、锻炼能力和提升素质的重要场所,加强实验室环境建设无论是对广大教职工还是学生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学校树立自身形象和发展的需要。针对我校目前实验室环境现状,现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实验室环境建设的意义
第二条
实验室作为育人的重要场所,对学生成长、成人、成才的影响很大,规范、有序、干净、整洁、充满现代气息的实验室环境能使学生身心愉快,增强自豪感、自信心和学习兴趣,有利于培养学生严谨求学、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第三条
安静舒适的实验室环境有利于广大教学科研和实验室人员的工作和学习,也是保护他们身心健康、稳定实验室队伍的需要。
第四条
科学、规范的实验室环境,是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保护国家财产,稳定学校教学、科研秩序的需要。
第五条
良好的实验室环境作为学校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有利于树立学校形象、维护学校声誉。
第三章
实验室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
第六条
统一规划,局部服从全局。实验室环境建设以布局为基础,在规划实验室建设方案时,首先应对实验室用房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第七条
以人为本,注重人文环境建设。
设计营造实验室环境,在兼顾人性化需要的同时注重考虑工作和群体活动的需要,既要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也要有利于营造宽松、民主的学术氛围。实验室环境建设应注意增强文化气息,采取多种方式丰富实验室的人文环境,做到整洁、明亮、有序、庄重、通畅、宜人,使实验室环境既表现人,又激励人。
第八条
坚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实验室环境布置,要从实验室的特点、实际需要和学校的财力情况出发,反对不必要的奢华浪费。
第四章
实验室环境建设的管理体制
第九条
设备与实验管理处是实验室环境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全校实验室环境的总体规划,按照相对集中、以学院划块的原则,明确各院实验室用房总量及空间地理位置,分配实验室基本环境建设费用,负责环境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协调工作。
第十条
学院和实验室负责实验室用房分配、具体布局、审查室内环境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和实验室环境的日常维护。
第十一条
学院承担实验室环境建设基本项目(必要项目)的相应费用,基本项目包括门窗、墙面、地面、桌、椅、凳、柜、架、橱和水电、环保、安全等设施的修缮。
第五章
实验室内部用房功能与布局
第十二条
实验室一般需设4类用房:实验操作室(研究室,下同)、值班室(准备间,下同)、仪器仓库(维修间,下同)、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接待室,下同),后三类统称为实验辅助用房。实验操作室是实验教学和从事研究工作的专用场所,是实验室的主体;值班室是实验室对外联系的窗口,用于接待学生、联系实验、准备实验等;仪器仓库用来存放和维修仪器仪表;办公室供全体实验室人员学习和办公之用,办公室人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原则上要求集中办公,不足3人的实验室可以不设专用办公室,但必须明确办公位置。辅助用房的设置应视实验室规模和有利于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而定。
第十三条
优先安排实验操作室,实验操作室容纳人数多,一般应安排在噪声低、干扰小的地方,并尽可能扩大单间用房面积,实验时保证生均不低于2平方米。
第十四条
为了保证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办公室应安排在通风及光线好的地方。
第十五条
为了减少外界对实验室的影响并充分发挥值班室的功能,应将其安排在实验室的主出入处。
第十六条
鉴于仪器仓库的工作性质,应将其安排在离实验操作室较近的地方。
第六章
实验室内部环境
第十七条
实验室所有用房内不得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墙角、墙根、橱柜顶部和底部、仪器罩布内等隐蔽处严禁堆放无关杂物。
第十八条
仪器仓库应以仪器存取方便、摆放整齐有序和有利于安全为原则。视实际需要配置必要的维修工作台和仪器柜架等仓库设施,严禁将仪器仓库当作杂物库使用。
第十九条
实验操作室的通风条件及桌面照明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第二十条
房屋无危漏隐患,门、窗、玻璃、锁完整无缺,墙面基本无脱落及污损,室内电路、水、气管道布局规范。
第二十一条
实验用实验台、桌、椅、凳、柜无破损,仪器摆放整齐,面积较小的实验操作室原则上不放置仪器柜。
第二十二条
地面无尘土、积水、纸屑、香烟头等垃圾及生活用品,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蛛网等物。
第二十三条
按规定有防火、防盗、防破坏等要求的需配备相应的设施,对于化学和焊接等有特殊技术安全的实验操作室应配备防爆炸和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设施,做到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保持规定距离。
第二十四条
保持走廊畅通,实验室公用走廊除必要的鞋柜或值班台外,不允许放置其它物品。
第七章
实验室宣传与人文氛围
第二十五条
实验室主出入处以合理的方式,集中悬挂实验室规章制度,介绍实验室基本情况。
第二十六条
实验室每间房间需设置门牌,标注用房名称,有条件的和重要的实验操作室可以合理方式,介绍本实验室能开出的实验项目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
实验操作室内需对本室能开出的实验的安全与实验要点、大型仪器设备原理和操作规程等内容上墙明示。
第二十八条
实验室内应考虑本学科发展的技术前沿与本专业相关的杰出人物、学生实验成果及优秀作品等内容的展示。
第八章
实验室环境的日常维护
第二十九条
为使实验室环境的日常维护工作落到实处,应责任到人、分工负责,每位实验室人员承担固定场所的环境维护工作,每个房间须明确专职责任人。
第三十条
实验室环境工作的日常维护要制度化、常规化,各实验室要明确环境维护工作时间,保证每周至少打扫一次。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实验完毕后,实验指导老师应整理与实验有关的一切物品,清扫场地,始终保持整洁的实验环境。
第三十二条
实验室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必要时做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第三十三条
实验室主任作为实验室环境的负责人,应加强对实验室环境建设与维护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九章
附
件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设备与实验管理处。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设施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临时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关于地铁9号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9号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的规范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在此不作重复,应符合国家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关于地铁9号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9号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的规范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在此不作重复,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深圳地铁9号线建设工程(含前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建设的施工围挡、办公生活用房、厨房、浴室、食堂、卫生间、娱乐活动室、作业工棚和仓库等临时设施。
第三条
制订依据
(一)《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2009)。
(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三)《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
(四)《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五)《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六)《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送审稿)
(七)深圳市地铁集团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一般规定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和环境、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能满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建设应在经批准的项目规划区域内进行。需要临时另外占用其它场所的,依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是为项目建设施工搭建的临时设施,不得转让、抵押、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四、临建设施的建设应当按照设计、施工、验收程序执行,临建设施施工完成后需经使用单位、监理、业主代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自行拆除,并清理场地。在使用期内,因城乡规划建设需要拆除时,必须服从规划予以拆除。
六、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按照承包范围各负其责。
第五条
具体要求
一
、临时设施的选址
1、地段选址应安全合理,充分考虑各季节、各施工阶段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得设置在挡土墙下、边坡上方、低洼地带、雨季易发生滑坡、坍塌、泥石流和山洪、易遭雷击等危险地段。
2、应处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以外,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3、不应占压原有的地下管线,严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办公区、生活区。
4、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并尽量远离深基坑和暗挖隧道上方,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堆放点和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厕所宜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侧。
二、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
1、施工现场自建或拆除临时设施时,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编制临时设施设计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
2、临时设施设计施工方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临时设施的结构形式和材料类型。
(2)临时设施的施工工程图纸。
(3)临时设施现场总平面布置、排水、电气和消防图等。
(4)临时设施的过程安全保证、节能降耗、质量保证、文明施工等措施;
(5)检验、验收与使用。
(6)拆除方案。
3、修建或拆除临时设施,应按临时设施设计施工方案组织专业班组进行修建或拆除,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监督指导,修建或拆除前应向作业人员作详细的安全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装配式临时设施的半成品构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搭设2层及以上装配式临时设施时,必须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防雷击措施。出租或销售装配式活动房屋的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或拆除作业时,应与建筑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5、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对临时设施进行监理,发现问题时应督促整改。
6、临时设施施工完成后,建筑施工单位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临时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7、临时设施应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完成,如需增加或迁建的,必须另行设计方案。验收时项目部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经批准的《临时设施设计施工方案》和图纸;
(2)主要部位结构材料、相关成品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说明书;
(3)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和检测报告;
(4)自检报告或施工小结。
三、临时设施的设置标准
1、办公、生活区
(1)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并尽量远离深基坑和暗挖隧道上方,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2)施工现场临办公、生活用房宜采用轻钢结构标准型拼装活动板房,必须保证结构安全,外观整洁且符合环保和消防安全标准。临时建筑层数不宜超过2层,最多允许层数宿舍及办公用房均为2层,并设置符合安全规定的通道和钢制楼梯。严禁搭建木结构房屋、帐篷及利用现场围挡搭建临时建筑物或设施。周边应配备消防设施,且临时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0m,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0米,并保证畅通。
(3)办公、生活区域内地面必须采用砼进化硬化,厚度不少于15cm,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夜间应有照明。如有条件宜布置一定量的绿化。
(4)办公用房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m,室内地面硬化后铺地砖高于场地地面,防止雨水浸泡。
(5)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宿舍内应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宿舍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m,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2㎡,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6)电器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标准,严禁私拉乱接。
(7)生活区内应设置饮用水设施,饮用水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8)应按环保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按环保要求收集与处置。
(9)应设置医疗保健室(点),备有常用药品、急救器材及相应专(兼)职医务人员。宜设置员工活动室并配备必要的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2、食堂
(1)如设置食堂的,应当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手续。
(2)食堂与厕所、垃圾站等污染源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以外的地方;食堂最多允许层次为一层。
(3)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加工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小于1.5米;加工间内还应设置橱柜,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食堂应有通风、排气和排水措施;储存间应配备必要的冷藏设施。
(4)食堂纱门、纱窗、纱罩配备齐全;食堂门、储存间门、下水道口、排气窗口要设挡鼠网。食堂外设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
(5)食堂及就餐场所,应当符合其它相关卫生管理规定,定期消毒和除害,建立健全的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3、厕所和淋浴室
(1)施工现场厕所应采用水冲式,男女分开,保持干净清洁、通风良好,厕所门窗及照明设施应配备齐全。厕所地面、墙裙、蹲坑、小便槽应贴瓷砖,蹲位之间隔板高度不得低于0.9m,新建临时厕所化粪池应作抗渗处理,厕所下水禁止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应定期抽运。
(2)施工现场应按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淋浴间(男女淋浴房必须分设)、盥洗处并保障热水供应,墙面、地面铺贴瓷砖,有排水、通风设施,设置存衣柜或者换衣架。
4、
施工作业区
(1)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地面应实行混凝土硬化和采取良好的排水措施。
(2)每个工点需设置成套的自动洗车设备,确保外出工地的车辆不对市容环境造成污染。
(3)施工作业区加工棚设置应以安全、美观、实用为原则,并保证其稳定性。禁止使用石棉瓦、三合板、竹片、毛竹、彩条布等材料搭设简易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用料,应符合安全、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同时满足消防和电气安全相关要求
(4)现场值班室、仓库按上述办公、生活区设施要求搭设,氧气、乙炔等危险品必须设置单独的库房,且有通风和防晒设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5)施工作业区要求悬挂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并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
(6)施工作业区如需设置塔吊井架、水泥或其它建筑材料储存罐等临时设施的、需确保安全使用要求。
(7)装修施工阶段现场应设置足够的临时移动厕所,原则上每个车站配备2座临时厕所。定期进行清扫,确保厕所内干净无异味。
5、施工围挡和围墙
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保证围挡稳固、安全、整洁、美观。施工围挡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围挡的设置应符合《关于轨道交通三期工程围挡标准等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深圳市地铁9号线工程初步设计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专项设计》和《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集》等有关规定。
(2)围挡材料严禁采用单层彩钢薄板代替使用,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
(3)工地应有固定出入口和值班室,出入口大门应按照《深圳市地铁9号线工程初步设计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专项设计》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大门应采用金属材料,办公区域有条件的应设置自动伸缩门。门口应有美化、亮化措施,门头上方应当标示企业名称和企业标志。
(4)围挡外侧应采用全线统一风格的背景图案和宣传标语,由项目公司按相关要求统一设计,报监理和业主批准后执行。
(5)倒边施工、交通疏解、管线改迁等需要设置临时性围挡的,围挡标准不得降低。
(6)夜间应在围挡顶部设置红闪灯,围挡附近路口应设置交通疏解示意图或引导牌。
(7)拆除工程可在拆除前采用金属板材做临时围挡,拆除完成后项目开工前应设置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围挡。
(8)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围挡内侧堆放材料时,应与围挡保持安全距离。
(9)不得在塔吊回转半径有效安全距离内设置围挡。
6、图牌和标识
(1)施工区域的主要出入口应当悬挂“七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纪律牌;质量、文明施工管理牌;消防保卫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名单及联系电话公示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2)办公区域应悬挂以下图牌: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图;文明施工管理架构图;安全生产管理架构牌;质量管理架构图。
(3)图牌应悬挂规范,安装牢固、整齐,字体工整、美观。
(4)对临近商业繁华区、居民区、学校等文明施工敏感区域,每个作业区间应当至少设置一块“温馨提示牌”,悬挂在围挡外侧醒目位置。“温馨提示牌”具体内容包括:对周边造成影响的施工工法、影响因素及影响时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第六条
附则
(一)本规定经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二)利用施工现场原有的固定建筑作为临时设施的参照此规定执行,并在《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中注明。
(三)本规定如与国家、深圳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国家、深圳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本制度由地铁集团安质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