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华测量方案及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宁波实华1#、2#号泊位前沿区域水深测量技术方案广州市四维城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7月3日目录1.项目概况11.1.工程位置11.2.工程内容11.3.作业依据和技术要求11.3.1.作业依据11.3.2.技术要求21.4.主要测量仪器21.5.水下地形测量21.5.1.作业步骤21.5.2.
实华测量方案及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宁波实华1#、2#号泊位前沿区域水深测量技术方案
广州市四维城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
目
录
1.项目概况1
1.1.工程位置1
1.2.工程内容1
1.3.作业依据和技术要求1
1.3.1.作业依据1
1.3.2.技术要求2
1.4.主要测量仪器2
1.5.水下地形测量2
1.5.1.作业步骤2
1.5.2.水位控制3
1.5.3.声速改正3
1.5.4.资料处理4
1.6.陆域地形测量4
2.提交成果及工期6
2.1.提交成果6
2.2.项目工期6
6
1.
项目概况
1.1.
工程位置
本工程区域位于宁波市大榭实华码头区域,主要勘测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1#、2#泊位前沿100m范围内水深测量,具体坐标为①29°55′10″.3N/121°59′57″.8E;②29°55'19".9N/121°59'50".9E;③29°55′28″.9N/121°59′39″.8E三点连线前沿100米。
1.2.
工程内容
为了可以科学掌握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1#、2#泊位前沿淤积状况,为码头靠泊和生产安全提供基础资料。我公司受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1#、2#泊位前沿100m范围内进行水深测量工作,内容包括控制测量及水深测量。
1.3.
作业依据和技术要求
1.3.1.
作业依据
⑴交通部标准《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⑵国家标准《海道测量规范》(GB12327-1998);
⑶国家标准《海图图式》(GB12319-1998)。
1.3.2.
技术要求
⑴平面采用1954年坐标系,3°带高斯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⑵高程基面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⑶主测线布设间隔为图上1.0cm,布设方向等深线走向,检查线布设方向为垂直于主测线方向。
⑷采用DGPS方式进行海上定位,其定位精度应符合《海道测量规范》要求。
⑸成图比例尺为1:
500。
1.4.
主要测量仪器
本次测量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详见表2。
主要测量仪器设备表
设备名称
型号
产地
数量
用途
1
DGPS定位系统
Trimble-
SPS351
美国
1
水深测量定位
单波束测深仪
HY-1600
中国
1
深度测量
2
RTK-GPS系统
南方S82-T
中国
1
海岸地形测量
3
声速剖面仪
HY-1200
中国
1
声速改正
1.5.
水下地形测量
1.5.1.
作业步骤
采用信标差分GPS测量系统进行海上定位,主要步骤为:
●建立图幅表,输入图幅参数(如比例尺、图廓坐标、坐标系等);
●测线布设:
根据《海道测量规范》的要求,结合工程地区实际情况,就本测区而言:
①主测线方向宜平行于等深线总方向,有利于反映海底真实地貌;
②主测线布设间隔按《海道测量规范》要求,为图上1.0cm,测点间距取图上0.8cm;
③检查线的方向应尽量与主测线垂直,分布均匀,布设在较平坦处,检查线总长不少于主测线总长的5%。检查线的定位点要尽量靠近主测线,检查线深点间距为图上0.3~0.5cm,或与主测线之交点,另外所有特殊水下地形均应插出。
●根据计划测线上线,同步记录定位和测深数据,按计算机显示的船位和偏航指示进行船舶操纵。
1.5.2.
水位控制
本次水下地形测量拟采用临时验潮站资料进行单站水位改正。
1.5.3.
声速改正
本次水下地形测量拟采用HY-1200型声速剖面仪进行直接法声速测定,用于水下地形测量声速改正。
2.
提交成果及工期
2.1.
提交成果
⑴1:500比例尺地形图。
⑵综合技术报告。
⑶成果资料光盘。
2.2.
项目工期
实华码头工期为一年,一般一个季度测量一次,具体进场时间需等待甲方(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通知。
3.
安全生产要求及应急预案
3.1.
安全生产要求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项目作业过程中必须通过各行政部门检查和其它各项安全检查。
杜绝重大隐患,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杜绝火灾、溺亡、撞船、失联事故。
杜绝水上交通事故。
保证水上文明作业。
3.2.
安全生产措施
作业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技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交底;
测量中严格执行航道避碰规则、港章和测量航行规则;
测量船只按照现行的《沿海港口信号规定》准确悬挂信号标志,锚泊测量船舶时设立警戒锚标或标志;
在规定的测量作业区域作业、靠泊。
作业的测量船舶配备高频(VHF)无线电话一台,为船舶航行避让及对外联络专用;
测量船舶在测量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嘹望,并用高频电话、声号、灯号与对方来往船舶联系;
作业人员上船作业前必须规范穿戴工作服、救生衣、防滑鞋;
大风、大浪、大雨、大雾、酷热等恶劣天气期间暂停水上测量作业,以免迷失方向和发生触礁、搁浅、碰撞、翻船等事故;
每个测量组配备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迅联络工具;
夜间不得使用船只,特殊情况要经领导批准,不允许当地群众乘坐
工作用船;
作业时,作业组要随时注意收听收看气象预报,了解雷雨和台风消
息,有雷雨和台风时严禁出海作业;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的法
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运行的各种要求,禁止酒后、疲劳驾车。
3.3.
应急预案
1、船舶碰撞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船舶发生碰撞后,应立即发出警报。
(2)发生碰撞的船舶的船长应及时了解掌握碰撞概况、受损情况、
人员伤亡情况、油污染状况及所需的救助要求。
(3)碰撞船舶双方应及时用有效手段向指挥中心和指挥员报告。
(4)若一船撞入对方船体时,船长应视情况采取慢车顶推等措施减少破洞进水,尽力操纵船舶使破洞处于下风、下流一侧。
(5)若船体破损进水,应组织排水和堵漏;若碰撞引起火灾或油污染,应按火灾应变部署、油污应急计划处理;若发生人员伤亡,应立即抢救。
(6)如碰撞的船舶受损严重可能沉没,应立即通知拖轮、工程船赶往现场施救,将遇难船舶拖离到安全水域或合适地点进行搁滩,以保持航道的畅通。
(7)受损船舶如沉没,应准确定船位,必要时按规定设标,并及时组织力量打捞清障。
(8)对事故现场水域进行监控、及时疏散附近船舶、维持正常的通航秩序。
(9)碰撞船舶双方应相互交换船名、呼号、船籍港等情况,船员应做好事故和应急记录。
(10)及时发布航行警告。
2、
船舶搁浅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报告船长,船长应通知机舱、发出警报、召集船员,防止用车或用舵企图盲目脱浅或者摆脱礁石。
(2)设法判断搁浅、触礁部位及船舶损害程度。船舶搁浅、触礁后,
首要的工作是搞清搁浅、触礁的部位和抽屉损害情况。
(3)立即用有效手段向指挥中心和指挥员报告。
(4)船舶要确定脱浅方案。船长根据情况调查,结合当时当地的天气、海况、潮汐,做出船舶能否起浮、脱浅的判断和设施方案。
(5)必要时,申请外援脱浅。
(6)在等候自力脱浅时机或外援脱浅期间,应根据天气、海况及等候时间长短,适当采取固定船位的措施。
(7)指挥中心得到船舶搁浅报告后,巡逻艇应立即赶赴现场施救。
(8)现场指挥应了解失事船舶搁浅水域、配载情况、搁浅程度,是否需要外援等
(9)积极协助搁浅船乘潮水自行脱浅。
(10)及时将现场情况向指挥中心和指挥员报告。
(11)船舶有倾覆危险时,紧急疏散有关人员。
(12)组织救助力量现场施救。
3、船舶失控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失控船舶应及时向指挥中心和指挥员报告船舶概况、装载情况及失控原因、失控状态等。
(2)听从主管机关的调度,应尽量避免失控船舶撞击他船、长时间漂移,以保持航道的畅通。
(3)迅速联系港作船舶或附近水域拖轮,将失控船舶拖离航道,安排到安全水域锚泊。
4、
人员落水应急处置预案
(1)施工单位、船舶、设施按“应急部署表”积极自救,释放救生艇救人和准备必要器材。
(2)备交通艇、警戒艇各一艘作为日常交通、警戒、救助使用。
(3)得到信息后迅速赶赴出事现场,组织调动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参加搜救,要求释放救生艇(筏),积极救人,必要时调集其它船舶增加救援力量。
(4)考虑到潮汐、风向,扩大搜救范围;发现落水者从下风流方向缓速接近落水者并救助上船。
(5)夜间要考虑到照明问题。
(6)组织交通接送,对落水人员现场施救,进行人工呼吸,并通知附近陆上人员备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