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乡卫生院职工奖惩管理制度1 本文关键词:奖惩,卫生院,城乡,管理制度,职工
长城乡卫生院职工奖惩管理制度1 本文简介:长城乡卫生院工作人员奖惩制度为强化我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二、奖励1、奖励的方式:经济奖励。2、获奖标准。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1)品
长城乡卫生院职工奖惩管理制度1 本文内容:
长城乡卫生院工作人员奖惩制度
为强化我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二、奖励
1、奖励的方式:经济奖励。
2、获奖标准
。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卫生院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医院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卫生院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职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8)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10)医德高尚,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11)集体观念强,顾大局识大体,爱岗敬业。
(12)全年无迟到、早退、旷工。
(13)服务态度好医疗技术过硬,受到群众褒奖。
(14)医患关系和谐、同事关系融洽,不搬弄是非负面引导破坏团结。
(15)工作积极性高、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执行力强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临时指令性工作和本职工作。
(16)考核周期内无差错事故发生。违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能知错就改,认识到位、态度端正。
(17)劳动积极任劳任怨,率先垂范。
3、奖项奖励办法
(1)年度奖
医院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优秀护士”、“服务标兵”、“优秀科主任”、“先进个人”、“先进公共卫生工作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院长提名院务会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2)月份奖
医院每月由院长提名院领导班子组织评选,对本月内工作积极、表现特别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3)举报奖
医院每位工作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对医院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违法乱纪等行为向院领导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院长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
4、奖励标准
(1)“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奖励金额为2000—2500元不等,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
(2)“先进个人”奖励金额为1200元;
(3)“优秀护士”奖励金额为1500元;
(4)“服务标兵”奖励金额为1000元;
(5)“优秀科主任”奖励金额为1600元;
(6)“先进公共卫生工作者”奖励金额为1500元。
(7)月份奖奖励金额每次50—200元。
(8)举报奖奖励金额每次50—200元。
三、惩罚
(一)、惩罚项目:惩罚包括通报批评、罚款、待岗。
1、批评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差错,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
(3)不按规定着装。
(4)工作时间吃零食、干私活、睡觉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5)8小时外或轮休、假期期间手机关闭,失去联系的。
(6)药品、个人物品、办公用品码放凌乱。
(7)工作期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看于工作无关书刊。
(9)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不按要求打扫环境卫生。
(10)科室卫生、个人卫生脏乱差。
2、罚款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处理
(1)迟到或早退按考勤制度处罚。
(2)旷工按考勤制度处罚。
(3)工作人员因类似过失受批评达两次者罚款100元。
(4)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脱岗)者,按迟到、旷工处理,诱发医疗纠纷者负全责。
(5)非本职工作,同事需要协助而不予协助者罚款50元。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50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100元,并诫勉谈话一次。
(7)同事吵架斗殴者各罚款100元。
(8)调查了解问题时不如实反应,包庇隐瞒、欺上瞒下者罚款100元。
(10)无事生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11)在单位赌博(玩麻将)、酗酒(单位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罚款100元。
(12)不按时完成指令性工作者罚款5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能按时完成者罚款100元。
(13)私自借出、挪用公款者,限期归还并处借出、挪用公款相同数额的罚款。
(14)私自收费者,处私收金额2倍或50-100元罚款。
(15)多收、少收费者,处多收、少收金额2倍或50-100元罚款。
(16)违规操作未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3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元;诱发医患纠纷的罚款100元;导致医疗事故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7)不履行岗位职责罚款50元。
(18)值班期间私自离院罚款150元。
(19)发生医患纠纷或患者投诉一次罚款50元;年度内累计两次及以上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20)不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和医院规范性要求和规定罚款100元。
(21)下队工作期间酗酒赌博罚款100元。
(22)向患者索要财物、收受红包罚款50-100元。
(23)不服从医院工作调遣罚款100元,经说服教育任不服从的按待岗处理。
(24)利用工作之便出具假证明,乱盖章、乱开发票,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四、奖罚实施
院办公室每月统计本月受奖励和违规违纪人员以及受奖事迹和违规违纪事实,以正式文件形式存档并在全院职工范围内通报,财务科发放奖金和扣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