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租协议 本文关键词:协议
返租协议 本文简介: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个人填写】:或者营业执照号码【单位填写】: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填写】:联系电话:【购铺合同号】【商铺编号】受托人(乙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从
返租协议 本文内容: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个人填写】:
或者营业执照号码【单位填写】: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单位填写】:
联系电话:
【购铺合同号】
【商铺编号】
受托人(乙方):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从
四川中奥利达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开发商)处购买位于
(
(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名称的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与履行)内物业第
层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具体内容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为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方,甲方同意将在该项目所购该商铺委托乙方统一经营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该商铺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目标
乙方以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提升该商铺的市场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促进该商铺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该商铺保值与升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的共赢局面。
第二条
商铺概况
2.1商铺位置:位于
省
市
区
第
层
第
层
号商铺。
2.2商铺建筑面积:该商铺面积为
平方米(最终以该商铺的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两者载明的面积不一致时,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及本协议的履行。
2.3商铺用途:由乙方负责对该商铺统一招商、租赁、经营、管理。
第三条
协议期限
3.1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
年
个月,自交铺之日*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以商铺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3.2协议期限内,本协议为不可解除协议,乙方为该商铺的唯一经营管理者。
第四条
经营管理回报
4.1装修期为
3
个月,自交铺之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经营管理回报给甲方(以商铺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4.2装修期满后的第一日起,无论乙方经营管理的盈亏,本协议期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回报;协议期内甲方认同经营管理回报低于市场均价,给予乙方市场培育期优惠,协议期内共计经营管理回报金额为人民币
圆(¥
元);经营管理回报金额为固定价款,不因房产证登记面积与协议约定面积的差异而调整。
4.3付款方式:
4.3.1该经营管理回报乙方应于该协议期内第
年按
年度分
次支付给甲方,每
年度第一个月15日前支付该半年度经营管理回报(节假日顺延);每逾期一天支付,乙方应按延付款项的万分之三支付甲方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
4.3.2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账号:,第5条
税费承担
5.1甲方将该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以及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税、费负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并缴纳。甲方应负担的税、费,经乙方通告甲方后,乙方可在经营管理回报款中代扣代缴。
5.2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承担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水、电、气、空调费用以及物业管理费用。
第六条
商铺交付及返还
6.1甲方应于该商铺的开发商公告的交付日期与乙方共同办理该商铺交付手续,并在与开发商办理完毕交付手续的同时将该商铺移交给乙方,届时甲、乙双方应当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6.2为不影响乙方对该商铺的使用期限,如若甲方不能如期至开发商处办理商铺交付手续,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开发商公告的交付日期届满后三日内代为接收该商铺的移交,开发商向乙方移交该商铺即为甲方向乙方移交该商铺。但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应由甲方在交房时应缴纳的税、费,甲方自行缴纳并承担逾期缴纳的违约责任。
6.3双方商定,如甲方不能按照开发商的公告日期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将按照本协议期减免延期天数应得经营管理回报金额。
6.4本协议期满时,双方未就该商铺的继续委托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一致的,或者因本协议9.1条内容所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后的30日内,由乙方按交付时的商铺结构现状,并遵循来装去丢的原则进行交付(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乙方可予以拆除并归乙方所有),返还时双方签署商铺返还单,乙方即履行商铺的返还义务;如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商铺返还单,视为该商铺返还给甲方,则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双方权责
7.1本协议期内,甲方将商铺不可解除地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甲方委托乙方的权限包括:
7.1.1乙方有权决定是由乙方直接经营或是交予第三方经营(包括出租、承包、联营等各种形式);
7.1.2乙方有权决定该商铺的经营定位、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
7.1.3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承租方转租;
7.1.4项目及商铺的规划、设计、装修、招商等;
7.1.5乙方因对商铺及项目统一经营管理需要而需行使的其他权利。
7.2乙方享有该商铺的出租、承包、联营以及自营权等使用权,而无须另行通知甲方,因出租或者自营需要,或第三方因办理工商营业证照等需要该商铺的产权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甲方同意无条件免费提供和配合。
7.3甲方承诺对该商铺拥有产权,并有权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保证乙方对该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不受甲方以及任何第三人的影响和侵犯,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支付、扣除经营管理回报,并依本协议的约定由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
7.4本协议期内,如甲方转让(转卖、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变更)该商铺,应提前10日通知乙方,乙方或者商铺的承租人(使用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应会同受让方与乙方共同订立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的转让协议;受让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并不得阻碍乙方的正常经营,因上述原因产生的任何纠纷及对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7.5甲方同意乙方合理使用与商铺相关联的公共部位并同意由乙方自主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乙方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商铺的结构布局、场地使用范围等进行调整,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6甲方同意乙方或者乙方引进的经营者、承租人(使用人)使用该商铺的公共部位、立面任何部位、屋顶、地面等并设置相关标识和标志,不得据此向乙方或者乙方引进的经营者、承租人、(使用人)收取任何费用和利益。
7.7本协议终止后,如果乙方或该商铺的承租人(使用人)有意继续租用甲方商铺时,
甲方应充分考虑到乙方和乙方承租人(使用人)使用活动的延续性,
应保证在同等条件下对乙方或承租人(使用人)继续租用的优先租用权;同时甲方承诺,委托经营期满后服从项目的统一规划、经营及管理,如经业主委员会或有权机构表决同意委托经营延期,甲方应支持并签订延期的相关协议。
7.8为保证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和全部业主的利益,甲方承诺,本协议期内无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与该商铺承租人(使用人)联络、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乙方因经营管理该商铺及项目所收取的租金、广告费、促销费及其它来源于该商铺、项目的收益均归乙方享有,乙方有权决定该商铺的出租价格、年限(但不得超过本协议期限)及所有租赁条件及租赁协议的条款。
7.9本协议期内,甲方同意不可解除地委托乙方代为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由乙方代为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和项目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7.10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与乙方引进的招商方、承租人(使用人)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等签订有关甲方物业的租赁、经营等相关合同,并直接以乙方的名义对承租人或者第三方违反相关租赁、经营等合同或乙方管理制度等行为,向承租人或第三方提起诉讼,需甲方提供相关授权和证照等配合的,甲方应予以协助;诉讼费用及诉讼风险均无需甲方承担,甲方未予协助而致乙方无法实现权利而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7.11本协议期内,该商铺的日常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需费用,涉及该商铺的主体安全、房屋渗漏以及大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所需费用,房屋维修基金不足以支付公共部分维修费用的,由甲方负责缴纳。
7.12甲方享有的经营管理回报,不因乙方对项目及该商铺的经营管理盈亏而发生任何变化,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甲方经营管理回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充分认识到乙方将受托管理经营的商铺,用于项目的统一招商和租赁经营,甲方违约单方解除本协议的,应按该商铺购房款总额的
30
%支付乙方违约金、赔偿款及乙方所有损失,如该商铺和项目的经营者(使用人)向乙方提出赔偿的,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2
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尚未支付的甲方经营管理回报,仍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继续向甲方支付。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由于自然灾害、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火灾、爆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政府拆迁、征收商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如乙方对该商铺装修后,当地政府部门发布拆迁公告的,甲方同意乙方参与拆迁方的拆迁补偿谈判,届时,乙方有权获得国家赔偿范围内的装修残值(含二次装修)的补偿和经营损失的补偿,其它因该商铺的补偿款全部归甲方所有;甲、乙、拆迁方(三方)未达成书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单方面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第十条
争议处理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本协议签订地:
。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本协议首文所述地址。
11.2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可以邮寄方式或者直接当面投递方式进行:如以直接当面投递的方式,则于对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收条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邮寄方式送达,在寄出后第3
个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邮政局出具的挂号投送收据,将作为有效证明。
11.3任何一方变更前述联系地址,应在变更后及时书面通知一方,如未通知视为没有变化。
第十二条
协议签署及修改
12.1本协议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或者乙方自然人本人签字)和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12.2双方承认并同意将本协议文本作为双方协议完整的和唯一的表述,以取代此前双方有关内容的所有口头、书面、及其他方式中的表述。
12.3对本协议进行的任何更改和补充,均应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或者乙方自然人本人签字)和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有效,所有更改、补充文件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12.4任何一方所作出的口头承诺,对甲乙双方均不具备约束力。
12.5一方对另一方违约行为的容忍、未追究,不能理解为对违约责任追偿的放弃。
第十三条
协议附件及其他
13.1本协议书的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一: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及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平面图
附件三:商铺设施移交表
13.2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
叁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持
贰
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单位填写】:
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7
篇2:出资人协议(公司设立前的合伙协议)
出资人协议(公司设立前的合伙协议) 本文关键词:协议,出资人,合伙,设立,公司
出资人协议(公司设立前的合伙协议) 本文简介:出资人协议书缔约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有多少股东写多少个,如出资股东是公司的写成: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电话)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
出资人协议(公司设立前的合伙协议) 本文内容:
出资人协议书
缔
约
方: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有多少股东写多少个,如出资股东是公司的写成: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电话)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合同,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立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各缔约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出资为_________(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各缔约方的出资明细如下:
: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
____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
____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
____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
____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此处将所有股东的出资写清楚)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出资评估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实物(或者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日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
出资证明
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七条
出资的转让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及董事的人选由各缔约方共同推举产生。
其中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_________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的人选由各缔约方共同推举产生。
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
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公司,随时了解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公司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5、提出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公司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5、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经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各缔约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各缔约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
本合同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
保密
本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姓名(名称):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名称):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名称):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将所有股东都写上)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缔约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各缔约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地为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各缔约方签章:
姓名(名称):姓名(名称):
日期:日期:
姓名(名称):姓名(名称):
日期:日期:
姓名(名称):姓名(名称):
日期:日期:
(所有出资股东都写上,如有公司股东,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篇3:战略合作协议68726
战略合作协议68726 本文关键词:合作协议,战略
战略合作协议68726 本文简介:××××与××××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北京日期:目录1、战略合作伙伴关系32、合作总体纲领32.1.合作宗旨.32.2.合作目标32.3.合作内容.42.4.合作范围.43、合作双方在战略层面的合作与配合43.1.组织架构及职责.43.2.工作流程63.3.付费模式.64、合作双方的权利与
战略合作协议68726 本文内容:
××××
与
××××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北京
日
期:
目
录
1、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
2、合作总体纲领
3
2.1.
合作宗旨
.3
2.2.
合作目标
3
2.3.
合作内容
.4
2.4.
合作范围
.4
3、合作双方在战略层面的合作与配合
4
3.1.
组织架构及职责
.
4
3.2.
工作流程
6
3.3.
付费模式
.6
4、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
5、协议附件
7
6、
不可抗力
.8
7、排他条款
8
8、声明与保证.8
9、合作双方联络通知方式
.8
10、
保密条款
9
11、
知识产权条款
9
12、
合作期限
.9
13、
争议解决
9
14、
其他说明
9
1.
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甲
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
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甲方)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音乐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
甲方愿意与乙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就“我的音乐厅项目、音乐信息服务建设与运营”等领域开展长期合作。
2.
合作总体纲领
2.1.
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在音乐信息服务领域,打造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2.
合作目标
通过本次的战略合作,能够帮助甲方在音乐信息化建设等领域进行持续的开发建设,打造甲方在音乐信息化领域全新自有产品平台,完成文化部在“我的音乐厅”等项目上的创新要求;
为甲方提供高水平、专业的音乐信息化运营服务工作;
辅助甲方实现未来在音乐信息化领域的市场扩张策略,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促进乙方在音乐数字化和信息化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2.3.
合作内容
在本次合作中,乙方在自身经营范围内,可以为甲方提供“我的音乐厅”信息平台的开发和建设,以及整个项目的信息化运营和维护等服务内容。
同时,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后续在音乐数字化和信息化领域的进一步合作。
甲方可以根据自身在不同阶段的业务需要,选择乙方的服务内容。
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1)
“我的音乐厅”平台的开发建设;
2)
“我的音乐厅”手机端app展示平台的开发建设;
3)
“我的音乐厅”项目的完整运营和维护;
4)
在音乐数字化和信息化领域的其他开发运营合作;
5)
音乐信息化领域的咨询和培训合作;
2.4.
合作范围
双方在“我的音乐厅”项目、以及音乐数字化和信息化等领域内开展全方位的合作。
3.
合作双方在战略层面的合作与配合
3.1.
组织架构及职责
基于双方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乙方将为甲方组建专门的项目运作团队。
乙方的项目运作团队是双方合作内容的具体执行者,按照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附件,组织项目的执行工作,保证项目质量,并解决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乙方的项目团队包括:项目总监、项目经理、项目开发及运营的团队成员。
组织架构:
项目总监职责:乙方为该项目指定项目总监,来总览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所有具体的项目内容。项目总监与乙方公司高层相关负责人员及甲方公司相关领导共同组成项目指导委员会。项目指导委员会在具体项目执行过程中,负责解决项目相关的重大问题的裁决,以确保项目的最终成功。在乙方高层领导的指挥下,项目总监有责任和权力控制乙方整个项目团队及服务质量等。
具体职责如下:
■
与甲方共同筹建具体项目指导委员会;
n
■
与甲方保持紧密沟通,基于对甲方需求的充分理解及认知,为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的
每个具体项目制定详细的目标;
n
■
代表乙方参与项目指导委员会,与甲方共同决定重要战略,及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发
展优先次序;
n
■
帮助甲方管理层发现并预防项目风险,减少对项目进度和项目质量的影响;
n
■
负责项目实施流程、原则标准的建立和执行;
n
■
负责监督项目运作整体效率和质量;
项目经理职责:作为项目实际运作的领导人,负责整个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代表乙方处理与项目相关的实际事务。
具体职责如下:
■
基于对每个具体项目的具体需求和目标的充分理解与认知,负责建立项目规格说明书;
n
■
负责监督具体项目每个具体团队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n
■
负责具体项目的日常运作、计划控制与跟踪以及质量控制;
n
■
负责监督项目的开发计划、运营计划、实施计划及其他计划的描述与实施;
n
■
作为乙方与甲方的重要联络人,根据甲方的需求行使战略合作协议及附件范围内的权利;
项目子模块团队职责:在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各子模块团队的架构与组成,根据甲方不同的业务需求,将在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附件中进行定义和说明。
3.2.
工作流程
双方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首先签订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立即组建专业团队开展前期准备和筹划工作;
在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具体工作流程,将根据甲方不同阶段的业务需求,在不同的阶段,将在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附件中进行定义和说明。
3.3.
付费模式
报酬及支付方式
在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将根据甲方不同的业务需求,在具体项目的实施时,将在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附件中进行定义和说明。
4.
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n
■
甲方基于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提出的具体的业务,甲方应当明确业务的具体需求,并且协
调内部资源,与乙方共同完成并且确认具体业务需求说明书及合同的签署。具体业务需求说明书及合同将作为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附件;
n
■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明确定义具体业务内容的工作流程;
■
甲方应当保证向乙方提供有助于项目实施的协助;
n
■
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及附件的约定进行服务费用的支付;
■
甲方应当指定专门的人员或者专门的项目团队作为乙方在具体项目中的沟通渠道及辅导;
n
■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提出有助于改善项目的建议并进行监督。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出的具体业务需求,与甲方共同完成业务需求说明书及合同的签署;
n
■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具体业务需求,在充分征求甲方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明确定义标准运营流程;
■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共同定义的项目推进时间表,按期完成项目的前期建设,确保项目按期推进;
■
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以及附件的约定完全、高效地完成服务;
■
乙方必须在项目启动后的运行期间,按照双方在具体项目内容中的约定,定期向甲方提供数据报表及业务分析,并且向甲方提交相关的决策建议;
■
如果在提供本协议以及附件约定的服务当中发现不足,乙方应当立即与甲方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改进计划,并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确保服务达到本协议以及附件的约定;
5.
协议附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的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协议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
双方针对某一具体合作内容的具体事宜,包括项目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服务范围、收费模式及其它需共同商讨之议题等双方一致关心的问题,将经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在附件中签署。
6.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了严重阻挠任何一方提供服务或物品供给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服务或商品供给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延迟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程序期间完成。
只要不可抗力事件的严重程度不需要更长的时间得以恢复,质量标准均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立即恢复。
7.排他条款
甲乙双方在完成具体业务附件签署后,且乙方已经进入开发支持时,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其他方开展相关合作业务;
甲方在音乐数字化和信息化领域有后续相关业务需要时,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与乙方合作。
乙方在根据甲方具体业务形成的任何结果不得再向第三方重新出售;
8.声明与保证
乙方向甲方声明与保证:
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乙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
甲方向乙方声明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
9.合作双方联络通知方式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范围内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商业信函、传真、电报或电传方式进行。
向甲方发出的通知应当送至:
××××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向乙方发出的通知应当被送至:
××××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10.保密条款
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本合作意向书有效期还是合作框架协议终止以后,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非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保密信息。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意向书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拟合作内容在拟合作区域单独实施,亦不得与第三方联合实施。
11.知识产权条款
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提供方)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或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软件、网络解决方案、设计方案、商业信息及其他相关文件),无论以何种方式提供,只要标有限定使用或传播的说明,或者以任何其它方式表明该文件属于专有文件,其知识产权皆归提供方所有。
提供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及成果的承担权利担保责任,如该文件及成果存在权利纠纷,使用后引起第三方追索,由提供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对于合作以前双方原有的文件、成果的权利归属不变,仍归各自所有。
对于合作开发的新成果遵循以下的原则,由双方确定知识产权归属:
n
■
双方协商意见统一原则;
n
■
依据贡献及投入原则;
n
■
相互许可使用原则。
对于具体的合作开发项目,双方将另行签署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具体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
12.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本协议因有效期而终止的前六十日,如双方没有就本协议是否续签提出书面的申请,则本协议被默认自动续签
年。
本协议的附件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效,有效期将根据附件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13.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做出。
本协议附件及任何补充文件、修改文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当文件条款有冲突时,以修改后的文件条款优先适用;前后修改文件有冲突时,以后修改的文件优先适用;后订立的协议优先适用。
14.其他说明
■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n
■
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所商定事项仅作为双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件,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
n
■
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