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白河孔雀城海桐园普通商品住宅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本文关键词:扬尘,孔雀,施工现场,商品住宅,治理
潮白河孔雀城海桐园普通商品住宅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本文简介:潮白河孔雀城海桐园普通商品住宅一标段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目录一、工程概况1二、扬尘来源1三、扬尘管理目标1四、组织建立1五、责任制考核2六、控制要点3七、管理控制3八、检查及奖罚77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潮白河孔雀城海桐园普通商品住宅一标段建设单位:大厂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北拓为工程设计
潮白河孔雀城海桐园普通商品住宅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本文内容:
潮白河孔雀城海桐园普通商品住宅一标段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1
二、扬尘来源1
三、扬尘管理目标1
四、组织建立1
五、责任制考核2
六、控制要点3
七、管理控制3
八、检查及奖罚7
7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潮白河孔雀城海桐园普通商品住宅一标段
建设单位:大厂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河北拓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祁各庄镇窄坡村段
建筑面积:90856.19m2。
二、扬尘来源
1、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现场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2、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产生的扬尘。
3、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沙子等)底泥流淌在路面风干产生。
4、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三、扬尘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6、创省级文明工地。
四、组织建立
项目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扬尘控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组
长:项目经理:朗春生
副组长:生产经理:张继新、技术总工:李永旺
组
员:郭祖贤、张帅
组长
: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组长
: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组员:郭祖贤、张帅
安质室: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通报的起草,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宣讲;
技术主管: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参加人员的组织;
物资室:负责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租赁周转材料及时退租。
综合办公室:负责扬尘治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扬尘治理的宣传;培训工作会场安排、资料收集整理。
会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合同预算室: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计提。
五、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指责,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4、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六、控制要点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4.混凝土使用;
5.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6.砂浆的使用;
7.建筑垃圾处理;
8.生活垃圾处理;
9.工地脚手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10.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
11.木工房管理;
12.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七、管理控制
(一)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1)施工现场四周采用封闭的实体墙围档,墙高2米。
(2)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①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②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③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清洗,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④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⑤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⑥项目配备洒水车,每日在项目场区内洒水。
2、沉淀池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
(1)工地内沉淀必须设置沉淀池;
(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临时储存间管理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
4、木工棚管理
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棚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
(1)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管理;
(2)保持木工棚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3)专棚专用,禁止将木工棚作他用。
5、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6、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产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黄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二)阶段性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同时,必须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由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控工作。
1、临时设施阶段
(1)施工范围进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整齐、平顺、美观;
(2)将工地进出口用砼进行硬化,并设置冲洗设备及沉淀池等,施工运输车辆、设备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除泥处理,防止出场车辆将泥土、尘土带入城市道路;
(3)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散;
(4)对可能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先洒水或在施工中喷水的办法减少粉尘的产生,尽可能选用环保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在排气口下方的地面浇水冲洗干净,防止排气将尘土扬起飞散;
(5)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基础施工阶段
(1)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
(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3)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4)土方的暂时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档,防止进入水体,物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种植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3、结构施工阶段
(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
(4)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用劳动车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理时因分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使用劳动车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筒、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5)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把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劳动车运下;
(6)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4、装饰施工阶段
(1)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施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2)在进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
(3)拆除脚手架,禁止焚烧直接掀翻竹架板,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5)装饰用的石膏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装入库集中管理;
(6)装饰阶段应相应组织石材、木制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
(7)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墙档措施;
八、检查及奖罚
1、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扬尘小组人员、各劳务队及班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扬尘治理情况大检查,具体情况在检查后向各责任人及劳务队伍通报,并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人、整改时间及整改要求。
2、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项目部必须局部或全面停工进行整改。
3、对检查出问题的,未按时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处罚500元。
4、在检查中在扬尘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队伍奖励500元。
篇2:潮白河孔雀城翠景园普通商品住宅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潮白河孔雀城翠景园普通商品住宅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农民工,孔雀,应急预案,商品住宅,工资支付
潮白河孔雀城翠景园普通商品住宅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潮白河孔雀城翠景园普通商品住宅一标段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目录一、工作原则1二、适用范围1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1一、项目应急组织机构1二、应急组织2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6五、后期处置6六、其他事项6七、民工工资及分包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7八、劳资纠纷处理措施8(一)劳务纠纷处理程序8(二)劳务
潮白河孔雀城翠景园普通商品住宅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潮白河孔雀城翠景园普通商品住宅一标段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目
录
一、工作原则1
二、适用范围1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1
一、项目应急组织机构1
二、应急组织2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6
五、后期处置6
六、其他事项6
七、民工工资及分包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7
八、劳资纠纷处理措施8
(一)劳务纠纷处理程序8
(二)劳务队伍选择9
(三)劳务结算与支付9
(五)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10
(六)民工工资管理制度12
14
为了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潮白河孔雀城翠景园普通商品住宅一标段下属劳务公司及各专业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包括: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一、项目应急组织机构
(1)、潮白河孔雀城翠景园普通商品住宅一标段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朗春生担任,副组长郭祖贤,成员由技术部门李永旺、施工部门张继新、安全部门、材料部门、预算部门、财务部门等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必要时,领导小组成员应指派联络员在应急处理办公室统一办公,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应急处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举报投诉、110社会联动接警台承接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事件应急信息。
(5)、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安全部门、施工部门、技术部门、预算部门等应同时到现场组成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预算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欠薪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处理。
安全部门、施工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材料部门: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劳动者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劳动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项目经理:负责召集各劳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民工工资。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公司欠薪应急事件的配合处理。
二、应急组织
1、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指挥机构
项目部领导小组
综合协调组
医疗救护组
紧急疏散组
交通保障组
现场治安组
突发事件发起源
2、组织机构职责
(1)公司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1)一把手是处理本单位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
3)负责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4)启动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负责和应急处理程序,层层落实,保证对突发事件迅速、正确做出反应,避免事态恶化。
5)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
6)负责组织协调所属项目部的保稳定工作,认真排查所属项目,对存在隐患的项目制定预案,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如发生群体性事件,各单位领导小组应负起责任,把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在本单位控制和解决事件。
(2)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外施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目外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出现应急前兆时,原则上由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项目部组织本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本单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汇报事态进展。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本项目部应急小组与外施企业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3)根据预警级别(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启动预警机制后,项目劳务管理员必须负起责任,关注外施队伍动向,重点是存在以下问题的队伍:
(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底数不清;
(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款区分不清;
(3)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
(4)项目未直接管理的外施队。
(3)应急指挥小队职责:
1)现场治安组
根据需要指挥自有治安人员或配合属地公安部门维护事件现场秩序;
划定事件现场隔离区,现场警戒;
有序的疏散事件区域人员和围观群众,防止意外;
对需要取证的事件现场进行保护等;
对重要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重大突发事件中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工作。
2)交通保障组
对事件区域外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阻止事件危害区外的公众进入;
对事件现场周围的交通秩序进行重新组织安排,防止交通拥挤;
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并使车辆顺利通过通道,并保障事件应急挥领导小组、队伍能及时赶往现场。
3)紧急疏散组
负责对事件区域人员和重要物资有次序疏散;
负责对撤离时的各方财产进行登记、确认并汇总。
4)医疗救护组
负责开展医疗救护组工作,负责现场医疗救助;
将受伤害人员及时送至医院救治;
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配合医疗部门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
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受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5)综合协调组
综合协调各方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如:公安、人防等应急联动单位;
参与或组织事件调查工作;
在重大事件中配合政府其他部门工作。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信息报告:各劳务公司发生拖欠克扣工资事件后,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上一级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20分钟内报告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等情况。2、突发事件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2)、启动预案: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办公室要在20分钟内作出初步判断,向本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3)、各级领导小组负责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后期处置
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地的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劳务公司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六、其他事项
(1)、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各级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2)、各级领导小组在事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等。
(3)、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4)、各级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项目部应建立欠薪应急保障资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管理小组:
组长:朗春生
副组长:郭祖贤
组员:李永旺、张继新、郭祖红、张帅
七、民工工资及分包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及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廊坊市市公安局,廊坊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廊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廊坊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工程款资金的分劈,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细化财务部人员的职责,建立相关台帐,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进行整体控制。
2、认真策划部署工资发放工作。项目部所有农民工工资都要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到施工现场发放。在发放过程中,不允许工资代领,切实保证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成立监察小组,加强整体监控。根据工资发放制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检查小组,每月监督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定期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台帐进行检查。整体监控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
八、劳资纠纷处理措施
(一)劳务纠纷处理程序
工作组获取信息
争议小
矛盾大
严重事件
工作组处理报领导组备
案
项目部组协同工作组处理并报公司
公司安排领导组主持工作
争议有扩大趋势
矛盾
可能激化
共同处理
共同处理
劳务公司负
责人
与劳务企业负责人
其它相关部
门
当地公安派出所
建委主管部
门
公司应急指挥机
构
必要时上报公司
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劳务队伍选择
1、选择在公司内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有良好的施工业绩,未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劳务队伍。
2、劳务队伍必须有稳定的施工人员,人员素质良好,能满足施工需要。
3、合同签订前由劳务管理小组组长(项目部经理)主持、劳务队伍管理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就劳务队伍合同条款、劳务单价、安全、质量、工期进行评定并签订合同,并将评审意见备案。
4、对进场的劳务队伍实行严格的全过程控制,对严重影响工期、质量、安全的劳务队伍要坚决解除合同,更换承包负责人。
(三)劳务结算与支付
1、对劳务队伍的结算要做到及时、准确,杜绝拖欠劳务工资的现象发生。
2、劳务结算与支付应符合《劳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作流程,由劳务管理小组办公室和各部门严格把关,项目部经理批准后支付。
3、劳务费用由财务部根据结算支付单进行支付,并监管或代发劳务工人工资。
4、为了防止劳务队伍拖欠劳务工工资,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在结算时由项目部暂扣劳务费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劳务队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完成后,劳务人员退场前,经项目部对劳务队伍合同的履约情况考核后予以退还。
(四)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对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由劳务公司负责人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再到财务部办理工资卡;后到保安、协管员处办理暂住证;最后由安全部门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五)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2、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公司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7)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让施工单位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8)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9)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六)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2、实施方法
2.1准则
为规范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扣克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有效维护广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和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2劳动合同的签订
项目部在招用民工时,可通过劳务公司的途径,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2.3
加强对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
1)项目部应制定内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应根据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并保存二年以上备查。项目部可采用银行卡发放工资,或派专人到工地监督每个月民工工资的发放。一旦出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
2)各项目部要落实专人负责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工作,
成立民工工资应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让事态从源头上进行遏制。
2.4施工现场设置《民工工资维权告知牌》
项目部必须于开工前将《民工工资维权告知牌》
设置在“八牌二图”处,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2.5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的处理
1)项目部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2)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3)项目经理把民工工资发放给班组长等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由项目部负责解决所拖欠的民工工资。
4)若有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项目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派项目部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到指定地点处理。已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未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结清工账的期限、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