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情况汇报 本文关键词:交易中心,情况汇报,公共资源,楚雄州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情况汇报 本文简介: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情况汇报州人民政府督查室: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1年7月1日建成并投入运行,全州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步入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模式。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原建设工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情况汇报 本文内容: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情况汇报
州人民政府督查室:
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1年7月1日建成并投入运行,全州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步入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模式。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公场所基础上筹建,中心整合了原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州政府采购中心、州土地收储中心的交易平台功能。目前,中心有服务大厅一间,开标厅三间,评标室六间,询标室两间,办公室十一间,配套有监控室、机房、档案室等辅助用房以及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检系统等设施。通过智能化建设,实现了互联网外网及中心内网的覆盖,通过拾音器及监控系统,实现了所有投标报名、开评标全过程音视屏监控、存盘备查,内部安全保卫实现系统监控,平台硬件得以夯实,为集中交易、加强监管提供了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进场交易范围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设置为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0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中心内设综合科、工程建设交易科、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矿业权及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科4个业务机构。
州级监管的以下五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入中心交易:1.工程建设类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2.政府采购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州级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公开招标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3.土地及矿业权交易类程建设类。(1)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须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转让的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4.国有产权交易类。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处置和产权转让。5.医用耗材未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类项目。主要是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
三、交易管理和运行情况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管理阳光透明的总体要求,致力于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搭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阳光的交易平台。中心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依法监管四项机制。通过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将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通过市场准入机制,合理合法地确定准入条件、标准,加强对中介、评委的管理;通过公平竞争机制,规范招标、拍卖等交易活动的操作流程;通过依法监管机制,州监察局和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全过程监管职能并加强后续跟踪监管。中心坚持阳光交易、规范管理,做到依法办事。一是按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要求,做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交易规则、交易过程、交易结果全程公开、全程监控、阳光交易。二是建立健全了工作管理及交易规则等32个制度,强化内部监管,全力推进公开竞争、公平交易、严防围标、串标及腐败问题在中心交易过程中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办事,规范运转。
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8月23日,中心共服务了91项招标采购及土地拍卖活动,交易总金额达8.06亿元,工程及政府采购类3.65亿元,通过招标节约资金1207.66万元,土地拍卖4.41亿元,通过竞争增加土地收益金2.92亿元。其中,建设工程招投标60项,拦标价36852.77万元,
中标价35763.66万元,节约资金1089.11万元,节约率为2.96%;政府采购招标项目24项,预算价885.05,中标价766.5万元,节约资金118.55,节约率为13.39%;土地招拍挂7宗,底价1.49万元,成交价4.41亿元,增加收益金2.92亿元;医疗设备采购2宗,预算价75万元,中标价58万元,节约资金17万元,节约率为22.67%。截止目前,在中心公开交易的项目未收到质询、投诉
、举报的情况,整体运转正常。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