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计算总结 本文关键词:会计职称,计算
初级会计职称计算总结 本文简介:初级会计计算总结1.经济补偿金(1)解除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前:不满一年的,不区分是否满6个月,均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2008年1月1日后:6个月(包括)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有权
初级会计职称计算总结 本文内容:
初级会计计算总结
1.
经济补偿金
(1)解除劳动合同:
2008年1月1日前:不满一年的,不区分是否满6个月,均按1年计算:
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
2008年1月1日后:6个月(包括)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2)中止劳动合同:
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围;
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经济补偿金。
(3)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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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资高于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年限不得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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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的2倍的赔偿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2.
营业税:提供应税劳务,计税依据为营业额:全部价款和家外费用。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的或视同应税行为的按下列方式确定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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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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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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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额=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
3.
工资薪金所得:
(9级超额累进税率5%-45%)
(月收入-2000或4800)*税率-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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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奖金:应当单独作为1个月计算,不扣除2000元
A.
奖金/12的商数确定税率和扣除数,奖金*税率-扣除数
B.
若雇员当月工资低于2000元,则:[奖金-(2000-工资)]/12的商数确定税率和扣除数,最后:[奖金-(2000-工资)]*税率-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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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当地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免个人所得,超过3倍的部分,除以个人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按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5级超额累进税率5%-35%)
(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税率-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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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扣除标准为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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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全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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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福利、教育按2%、14%、2.5%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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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宣传费全部扣除,但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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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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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息支出全部扣除,但不得超过人行规定利率的数额
5.
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5级超额累进税率5%-35%)
应纳税额=(年收入-2000*12)*税率-扣除数
6.
劳务报酬所得:
(1)收入不超过4000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收入超过4000的:应纳税额=收入*80%*20%
(3)每次的收入*80%大于20000的:应纳税额=收入*80%*税率-扣除数
7.
稿酬所得:
(1)收入不超过4000的:应纳税额=(收入-800)*14%
(2)收入超过4000的:应纳税额=收入*80%*14%
8.
特许权
(1)收入不超过4000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收入超过4000的:应纳税额=收入*80%*20%
9.
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收入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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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9日,对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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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一次中奖收入在10000元以下的免征,超过10000元的全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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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单张有奖所得不超过800元的,免征;超过800元的,全额征收。
10.
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的:应纳税额=[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
(2)收入超过4000的:应纳税额=[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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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租房取得的所得税按1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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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扣除项目包括:出租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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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修缮费用超过800元的,其余部分在以后月份扣除
11.
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12.
捐赠: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组织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计算方法为:
(1)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min{捐赠限额,实际捐赠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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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计算:
1.
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0.012
2.
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0.12
(2001年,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用房,用于居住的,按0.04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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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1.
只有一个价格,已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
两个价格:由多付货币的一方缴纳,相等的免征契税
3.
没有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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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
1.
载客汽车、摩托车=辆数*适用年税额
2.
载货汽车、三轮车、低速货车=自重吨位数*适用年税额
3.
船舶=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
4.
拖船、非机动驳船=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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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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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不足0.1元的,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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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课税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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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四级累进税率)
1.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收入-(取得土地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
①
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出国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
②
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
注:房地产开发纳税人可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3.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4.
确定增值率及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