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含退学警告规定和绩点算法) 本文关键词:退学,算法,学士学位,警告,条件
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含退学警告规定和绩点算法) 本文简介: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第一条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较好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3.在校学习
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含退学警告规定和绩点算法) 本文内容:
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第一条
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较好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在校学习期间按教学计划要求的最低毕业学分的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0(含)以上;
4.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
5.
获得华南理工大学外语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书,或者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
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毕业前未撤销)者。
2.
没有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获得本科毕业证至少需两个条件:
1.修够所规定学分(如体育课共需修满4个学分,课程不及格表示没有获得该门课程学分,补考或重修后及格则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2.毕业前补考和重修的科目全部通过。
第二条
学士学位申请时间
1.
华南理工大学每年5月底组织外语学位课程考试。学生可在三、四年级申请参加考试。(大二的学生学院组织参加华工外语学位课程考试,此考试比四级容易通过)
2.
学士学位原则上在毕业当年申报。
补充说明:
一、1.
要获得学士学位,首先要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
根据学生手册P31第五十二条及第六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包括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具体所需学分由教务处负责),成绩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包括学院当初规定的3-100及讲座卡等的学分,具体实施方法由学院规定),准予毕业,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08级以后的学生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学位)。
3.
根据学生手册P32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经毕业资格审查,不合格课程学分数超过16学分(含16学分)的学生,不具备毕(结)业资格(此处的16个学分是指截止到资格审查时间时,不合格课程包括补考重修后仍然不及格的学分总数)。
4.毕业前如果还有补考或者重修的科目,在毕业前要全部考试及格才授予毕业证书。(学生某一门课程补考或者重修考试及格后则获得了此门课程的学分)。
二、退学警告(此处的14个学分包括第一次补考后及格的课程学分,但不包括重修后考试及格的课程学分)
学生手册P30第四十六条
学生的课程修读,均以学生入学时间和主修专业综合培养计划规定的正常进度为标准,在每学期结束后进行审核,学期内取得的课程总学分数累计不足14学分的(因提前修读剩余课程不足14学分者除外):
1、取消附修专业资格,所修课程按选修课记载;
2、给予退学警告处理;
给予退学警告的学生,由系审查,报教务处核准后,在全校发文通报,由系传达到学生本人及家长。
第四十七条
除本细则其它条款所列退学或开除学籍的情况外,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受学校留校察看处分期间,同时受第四十八条给予退学警告者;
2、无论何种原因,连续三次或累计四次被退学警告者;
3、因病连续休学两年期满,经体检复查身体不合格者;
4、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麻疯病及其他严重传染病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在学校继续学习者;
5、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
6、超过最长在校学习时间者。
三、绩点(学生的绩点由教务处负责计算)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
1.课程绩点数
(1)单科课程成绩为59分以下(含59分),课程绩点数为0,60分课程绩点数为1,70分课程绩点数为2,80分课程绩点数为3,90分课程绩点数为4,……(则73分的课程绩点数为2.3)
另外一种算法:考核成绩与课程绩点的关系:
成绩
90~100
85~89.9
82~84.9
78~81.9
75~77.9
72~74.9
68~71.9
66~67.9
64~65.9
60~63.9
<60
绩点
4.0
3.7
3.3
3.0
2.7
2.3
2.0
1.7
1.5
1.0
0
注:课程绩点最后是那一种算法由学院规定;
(2)所有课程绩点均按学生首次考核取得的课程成绩计算;
(3)不及格、不通过、重考以及重修通过的课程绩点数为0;
(4)经批准的缓考通过的课程绩点可以计算在修读学期的总绩点内。
2.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数×课程学分×课程系数K
必修课程的课程系数:K=1,
选修课程的课程系数:K=0.6,辅修专业课程的课程系数:K=0.3;
3.学位证所规定的绩点是学生大学4年的平均绩点。
假如一位同学的高等数学是85分(高等数学为4个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61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3个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为73分(思想道德修养为2个学分),都为必修课;
若单科课程绩点采取上面第一种算法(85分为3.5,61分为1.1,73分为2.3)
则此同学这三门课程的平均绩点为=课程学分绩点/学分=(课程绩点数×课程学分×课程系数K)/总学分=(3.5*4*1+1.1*3*1+2.3*2*1)/4+3+2)=2.43;
假如思想道德修养补考,则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绩点数为0,则此同学这三门课程的平均绩点为=课程学分绩点/学分=(课程绩点数×课程学分×课程系数K)/总学分=(3.5*4*1+1.1*3*1+0)/4+3+2)=1.92。
所以,补考和课程的学分影响了绩点的高低。但并非有一门课补考就不能获得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