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的程序 本文关键词:园林绿化,养护,认定,能力,程序
申请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的程序 本文简介:申请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的程序办理机构: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办理地址、联系电话和接待时间:地址:制造局路130号1607室邮编:200023电话办公室:021-51586215*11传真:021-51586219*19时间:每周四、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4:00。申办资格:
申请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的程序 本文内容:
申请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的程序
办理机构: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办理地址、联系电话和接待时间:
地址:制造局路130号1607室
邮编:200023
电话
办公室:021-51586215*11
传
真:021-51586219*19
时
间:每周四、五
上午9:30-11:30
下午:1:00-4:00。
申办资格:
申请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的,并在业务经营范围内具有从事园林绿化养护内容的企业;
(二)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或绿化高级养护师不少于1人,绿化养护师不少于1人;
尚无绿化养护师的申请企业,可由园林绿化助理工程师过渡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企业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3人,其中:高级工及其以上等级的不少于3人(其中植保高级工不少于1人);中级工及其以上等级的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草坪工等相关工种。
尚未配备植保高级工,花卉、植保、草坪中级工等人员的,可由现有同级的绿化工参加花卉、植保、草坪等专项培训后,过渡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四)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并由申请企业缴纳养老金或为申请企业聘用的协保人员。
(五)具有上树工上岗证人员不少于2人,并由申请企业缴纳养老金或为申请企业聘用的协保人员。
(六)
技术负责人及所提供的技术工人需同时持有《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合格证。
(七)养护企业应具有从事园林绿化养护作业的相关的设施、设备和工具(如洒水车、药水泵、轧草机、车辆等);
申办资料:
1.《上海市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及企业基本情况采集表;
3.组建养护企业的投资协议书或公司章程;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件;
5.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和技术、经营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6.申请企业为申报的各类人员缴纳养老金的证明(必须由企业注册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申办当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并有缴纳单位名称、社保编号、人员姓名等完整信息,并加盖该社保部门公章);
7.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件;
8.技术工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件;
9.技术负责人及技术工人的养护技术等级标准合格证原件及复件;
10.上树工上岗证原件及复件
11.有外聘的高级工及其以上的技术工人,应提供退休证和二年以上聘用合同(限68周岁以下1人);
12.养护专用设备的权属证明(设备采购发票复件或租赁合同复件);
13.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14.
《养护企业能力认定人员阅证单》;
15.续办企业需提供近两年的养护项目合同。
注:申请材料中的扫描件和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辩,并加盖企业公章,无法辨识的不予认可。所有证件类(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毕业证书等)均需提供扫描件。所有材料均按A4纸规格提供。申请表、阅证单等请带好电子文档。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办手续的相关资料,填报养护能力认定申请表→经办部门办理受理手续→行业协会领导审批→核发《上海市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证》。
办理时限:
自正式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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