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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制作生产管理程序与规定(试行) 本文简介: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制作生产管理程序与规定(试行)2005.12.31来源:一、剧本管理(一)一审1、凡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剧本来稿均需纳入一审的审查程序进行初审。一审通过后,该作品方可进入二审。2、凡经电影制片厂审读扶植并附有推荐意见的稿件,可直接进入二审。3、一审编辑在接到稿件后,应在十个工作日
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制作生产管理程序与规定(试行) 本文内容:
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制作生产管理程序与规定(试行)
2005.12.31
来源:
一、剧本管理
(一)
一审
1、凡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剧本来稿均需纳入一审的审查程序进行初审。一审通过后,该作品方可进入二审。
2、凡经电影制片厂审读扶植并附有推荐意见的稿件,可直接进入二审。
3、一审编辑在接到稿件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稿件审读完毕,写出故事梗概,填写审读报告,明确取舍意见。
4、一审退回的稿件只随作品附上退稿签,不写具体退稿意见。
5、建立一审登记制度,一审编辑需对所审稿件之内容、体裁、作者、送稿单位、处理情况等进行登记。
6、一审工作由专人领导,负责指导一审工作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审工作每月应向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部主任交送文字报告一份,对采稿和退稿的情况以及题材走向等问题作出分析和说明。领导对一个时期应该特别关注的题材应及时向一审编辑组提出。
(二)
二审
1、做好二审工作是提高剧本质量的关键,是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创作中极为重要的环节。执行党的文艺方针和有关政策,按照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统一的创作要求,充分发挥作者、文学编辑和责任编辑的创造力,密切三方合作,应贯串于二审工作的始终。
在电视电影的创作中,剧本的编辑工作占有突出的位置,它是整个创作活动的重要部分。编辑的能力直接影响作品的质量。我们的编辑不仅应该培育出一批好作品,还应培养出一批优秀的作者。
2、责任编辑在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主持二审各小组工作(二审各小组由责任编辑及二名文学编辑组成)。二审编辑组在接到一审推荐的剧本后应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读、论证工作,确定扶持方向或注明退稿意见。
责任编辑应着重对作品的体裁、内容和作者的创作风格、创作能力以及创作周期进行总体把握,并将以上情况及创作进展的动向及时与领导沟通,以取得指导和帮助。
责任编辑负责向该组的文学编辑分配编辑或组稿任务,协调文学编辑与作者之间的创作关系,解决在编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持剧本的小组论证,作出剧本是否报送三审的决定。对报送三审的剧本,责任编辑必须签署明确的审稿意见。
责任编辑根据剧本的编辑情况可向领导提出改换文学编辑人选、加强创作力量或对剧本终止扶植的建议。
责任编辑可向主管领导提出组稿策划,经批准后实施。
3、文学编辑负责对剧本的具体扶植工作,这是提高作品思想水平和艺术质量的重要过程。理论水平、编辑工作经验以及对社会生活形态的准确把握是做好编辑工作的前提。一审编辑的工作重点是对剧本的政治倾向及艺术高下优劣的判断,文学编辑的功力则表现在按照电视电影的创作方法提出准确的修改意见,使剧本的修改一通百通,直至达到投拍标准。文学编辑在编辑工作中要热心帮助作者,尊重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保护作者的权益。
文学编辑有权拒绝对某个剧本的扶植工作。如发现自己扶植的剧本无法进展,可向责任编辑提出终止扶植工作的要求。责任编辑可考虑同意终止扶植或更换他人继续该剧本的编辑工作。
文学编辑认为对某个剧本的编辑工作已经完成,需经责任编辑签署意见报部门认定。
4、经三审通过并经中心办公会立项的剧本,责任编辑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三审提出的需导演在二度创作中解决的问题及拍摄要求向主创及制片方传达并整理成文字材料,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移交制片管理组。此时二审工作结束。对三审未予通过但同意继续修改的剧本,二审责任编辑、文学编辑亦有义务按照三审反馈意见继续指导修改,直到三审通过。
5、一审通过的剧本经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部主管领导同意进入二审后,按照通过的先后顺序依次分配给二审编辑组。特殊情况可由领导进行分配。
二审编辑在工作中应注意团结作者,培养新人,丰富和发展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的创作。
6、凡二审小组建议退稿并经部门签批退稿意见的剧本,送审单位或个人如有明确理由,可提请有偿复议,报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部批准后由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部安排复议。被二审小组退稿的剧本请有关专家复议,申请方需交1000元人民币复议费。复议后仍是退稿意见的剧本,即定为退稿结论。
(三)
三审
1、做好三审工作是对剧本质量的重要把关。三审小组由中心分管领导、部门主任、副主任及中心艺术顾问组成。三审论证工作由中心分管领导主持。二审编辑列席。三审对二审扶植完成的剧本进行思想和艺术水准的认定,决定是否立项投拍。如仍需修改,则提出修改方向和修改原则。
进入三审的剧本均由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部提出,为此部门领导应加强各方面的沟通,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提供尽可能全面的材料。
三审为终结审查。经三审通过的剧本报中心专题办公会立项后即为可投产剧本;被三审否定的剧本为退稿;三审提出需继续修改的剧本应返回二审继续扶植。
三审在审定剧本的同时,还需决定投产剧本拍摄材料、制作方式、投资方式及投资规模等问题。
2、做好重点剧本的论证工作对重点剧本,一般应提交广电总局剧本中心进行论证。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部领导、剧本作者、责任编辑和文学编辑均应参加论证。对论证意见,由部门领导与责任编辑研究后列清重点,交作者继续修改完成;或待该剧本三审通过后,交由导演进行修改。
对某些重点剧本或在某一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剧本,亦应在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部内部进行论证和研讨。这不仅对剧本的创作修改大有益处,对各编辑组之间交流创作理念、统一创作认识、互相取长补短、增强沟通理解、树立团队观念、加强部门的思想建设和提高业务水平都有重要意义。部门内部的剧本论证除工作人员和文学编辑参加外,还可邀请有关专家到会。部门内部的论证会一般每月安排一次,参加论证的剧本由部门领导决定,论证会由部门领导主持,论证意见亦由领导列出重点,决定或交作者修改完成或待作品三审通过后交导演修改。
无论在剧本中心论证或在部门内部论证,若对某部作品出现重要的否定意见,由部门领导研究决定该作品是否进入三审程序。
3、中心专题办公会由中心主任主持,听取已投产项目及待投产项目的情况报告,并讨论批准立项;根据审片小组的审片结果确定已完成审查影片的收购价格;阶段性地针对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的发展、应重视和注意的问题提出要求。
4、中心专题办公会的主要内容应随即形成纪要并发至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部组织实施。
二、制片管理
抓好制片管理,提高影片制作质量是拍摄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的重要环节。该项工作由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部分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应随时与部门主任沟通情况听取意见。主要工作为以下各项:
1、抓好制片单位制片方必须拥有相应资质认定,承制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的执行制片人应具有一定的制作经验。严禁倒卖已批准的项目,一旦发现制片掮客,立即停止与其的一切合作。应特别重视各电影制片厂直接监制和管理的拍摄项目。
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与制片方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工作中应相互支持。中心应认真听取执行制片人对制片工作的意见,但在重大问题上,制片方必须听从中心的意见和决定。凡签约为中心拍摄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的制片单位,在此项目上即为中心的代理制片人,作为出品方,电影频道节目中心负有领导责任。
2、审核摄制组生产计划,合理调配摄、录设备并科学安排后期生产,对生产资料的使用进行计划与平衡。
3、选择配备好导演等主要创作人员。在选择过程中,既要重视有实践经验的创作人员,又要特别注意对有才华的年轻人的使用,这是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一项有难度且具有风险的工作。因此,部门应进行认真研究,注意对主创人员的细致考察和相互搭配。出现问题时,应有相应的补救措施。重点片的主创人员及投资预算需经部门办公会初审后报中心专题办公会审批。
在确定主创人员时,要和制片方认真协商,重视制片方的意见,充分发挥其作用。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作为出品方,对重要问题保持最终决策权。
4、凡经中心专题办公会批准立项的剧本,其思想倾向、主要情节、主要人物定位及风格样式等重大问题,导演在二度创作中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一般修改,可经责任编辑同意,在责任编辑指导下进行,并报部门批准。如有重大修改需报三审论证。
5、在生产管理中,务必重视电影创作艺术规律,在二度创作中给导演的创作留有充分空间,使导演等主创人员的才华得以充分发挥。
6、合同管理是制片管理的法律保障手段。制片管理组应按程序积极配合制片方办理合同及相关手续。正式合同签定后,中心和制片方都必须遵守合同的各项规定。
7、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与制片单位的合作方式一般分为四种:
①立项为标清拍摄的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由中心确认主创人员,制片方先行垫资拍摄,最后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审片结果由中心予以收购。
②经批准立项的高清或标清拍摄的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中心和制片方双方可以合作出资的方式进行操作,双方的权益在合同中予以规定。
③凡经批准立项的高清拍摄的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重点项目,由中心先行投资。
④未经中心批准立项而由制片方自行拍摄的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如确属中心需要的题材,并经中心审片组评价为C级以上质量标准的,可按收购标准予以收购。
8、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部制片管理组应对投拍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制片方应切实按合同规定进行操作。如有重大违规情况及违反合同的行为,制片管理组应在核实情况后向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严重时,经领导批准可以停止拍摄,更换承制单位或主创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取消其承制资格。对摄制过程中出现的一般问题,由制片方解决。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部分管领导应与制片单位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做好管理工作。
9、建立生产进度标牌,随时掌握生产情况。
三、完成片审查
1、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审片组由中心领导、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部的工作人员和特约审片员组成,由中心主任主持审查工作。影片审查后,审查人员在集体讨论和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填写审查意见,对思想、艺术、观赏、制作(指创作阵容、拍摄场面、精良程度)、技术等五个方面给出评分。
中心主任在审核审查人员对影片的评价后,决定该片是否报送电影局终审。如需修改,则决定改后报终审或终审后一并修改。
2、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的审查标准依据《电影管理条例》执行。
3、中心审片组对电影频道出品数字电影完成片的审查为初审。审片组对影片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及相关的技术要求作出综合评价并对影片提出修改意见报电影局终审。
4、电影局终审意见与中心审片组的审查意见中如提出修改要求,责任编辑应负责与制片方沟通,督促修改并负责审看修改结果,报部门领导审核。
5、待影片终审完毕后,由中心专题办公会依据合同之规定、初审的分值并综合各方面情况对影片予以定价。
电影频道节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