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东部新城BT模式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本文关键词:通县,试行,项目建设,新城,管理暂行办法
《大通县东部新城BT模式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本文简介: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县东部新城BT模式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2013〕1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现将《大通县东部新城BT模式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1月28日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抄送:县委、人大
《大通县东部新城BT模式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本文内容: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县东部新城BT模式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政〔2013〕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大通县东部新城BT模式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月28日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
送:县委、人大、政协,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存。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印发
大通县东部新城BT模式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各种投融资主体对我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投资,缓解建设资金短缺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BT建设模式含义
BT建设模式是指“建设一转让”模式,即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投融资模式,由投资人按政府的规划要求进行投资或投资并施工,政府委托监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投资协议书约定转让给政府有关部门管理,政府以支付转让费的形式将投资人建设的工程及设施购回。
二、BT模式实施工程范围
主要适用范围为大通县东部新城,其它区域参照执行。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它建设项目不得采用BT模式。我县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景观园林、河道整治、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项目,以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
三、BT模式实施管理单位及投资(施工)方
(一)实施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东部新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成立投融资公司,具体负责BT模式项目的实施。根据经济发展规划及每年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点项目,有选择地确定BT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资金计划及建设时间。主要负责:一是项目融资;二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确定乙方;三是BT项目的筛选和项目的前期工作;四是项目的建设管理;五是项目的竣工验收、回购及移交工作。
(二)投资(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的资格条件:一是具有商业性合法实体的申请人,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二是信誉度和履行合同能力满足BT建设项目的要求;三是完成过类似项目融资和管理;四是必须交纳BT建设项目预算价30%的信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逐一返还。
四、BT项目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履行投资协议书约定的相关职责,代表政府行使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2、负责BT建设项目的可研、初设、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BT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为乙方组织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3、负责委托质量监督、工程监理。
4、监督乙方工程施工、资金到位和支付情况等。
5、组织BT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审核。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合同期满,组织建设项目移交。
(二)乙方职责
1、负责BT建设项目的筹资事宜,保证BT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2、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严格执行已下达计划或甲方确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额,按照工程施工图设计、有关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及签订的BT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任务。
4、对BT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全面负责,负责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保持作业地段的文明施工和施工道路的正常通行,负责施工场所安全围护,树立标准化文明工地形象。
5、负责向甲方按时提供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月报表,负责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6、接受管理单位的监管,及时提供书面报告和准确完整的统计报表。
7、按投资协议书约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和BT建设项目转让手续。
(三)监理单位的选定及职责
1、甲方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资质对等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的监理。
2、建立BT建设项目的监理项目部,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
3、根据工程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全面管理和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及造价。
4、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督甲方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5、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核工程量的变更,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6、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制定控制方案和对策,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工程延期等问题的发生。
五、BT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及偿还
工程价款的支付及偿还按县人民政府与乙方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执行。BT建设项目自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由甲方确定即进入项目的使用期、乙方即进入保修期。建设期内,乙方不得将BT建设项目作为资产进行融资活动等。
六、履约职责
(一)BT建设项目确定后十日内双方完成投资协议书签约手续。因乙方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履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资格。
(二)乙方不得将投资协议书转让他人或另找合作者。按照投资协议书约定可以分包的内容,确定分包单位时应取得甲方的认可。
(三)BT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乙方应开设项目资金专户,该专户月末结存资金数额应不低于次月工程进度所需资金。乙方每月将银行对帐单交甲方复验。
(四)质量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乙方因无能力进行保修或在甲方下达的“保修通知书”后20天内仍不能进行保修工作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人进行施工,所发生的施工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甲方及乙方因对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或工程累计停工三个月以上,均有权提出解除投资协议书,并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乙方被要求解除投资协议书时,应及时撤退清场,已完成的工程由甲方全部没收。
七、本办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资料来源:http://xndtx.xining.gov.cn/html/2219/115231.html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2013年1月2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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