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教师评选方案 本文简介:宁津县第三实验中学“诚信教师”评选方案宁津县第三实验中学“诚信教师”评选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使每位教师都能达到事业有动力、教学有能力、人格有魅力的境界,结合县局诚信建设提升年活动和全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我校即将开展评选宁津县第三实验三中“诚信教师”活动,全校师生将选出自己心目中的诚信教师,同
诚信教师评选方案 本文内容:
宁津县第三实验中学
“诚信教师”
评
选
方
案
宁津县第三实验中学“诚信教师”评选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使每位教师都能达到事业有动力、教学有能力、人格有魅力的境界,结合县局诚信建设提升年活动和全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我校即将开展评选宁津县第三实验三中“诚信教师”活动,全校师生将选出自己心目中的诚信教师,同时也列举了好老师的标准及不喜欢的老师的标准等,我校将通过此次活动树典型、扬正气,将使我校全体教师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态度,更好的工作状态,投入到下一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
(1)
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
(2)
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并且日常工作生活中无失信行为的老师。
2
、评选比例:诚信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
6%
。
二、
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热心公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关心集体,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行使教师权利,认真履行教师义务,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与时俱进。
3、为人师表,言行一致。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崇尚家庭美德,严守个人美德,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自尊自爱,成为真诚守信的模范。
4、遵规守纪,依法执教。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廉洁从教,重信守诺。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学习金融知识,支持金融发展,按期还款付息。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诚信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5
天以上(含
5
天,
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
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三、
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委员会。
4
、审查
评选工作委员会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宣传栏进行公示。
四、
奖励办法
(
1
)诚信教师每期评选一次。
(
2
)诚信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实验三中诚信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绩效考核中加3分。
(
3
)诚信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
4
)学校从当年的校级诚信教师中推荐参加县级骨干教师评选。
五、实施步骤
1、组织宣传阶段(2014年9月15日—2014年10月15日)。学校开动员会,布置诚信教师评选工作方案,成立评选委员会,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诚信教师”标准100条》,高要求、高标准,人人讲道德,个个讲诚信,营造积极向上、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2、对照自评阶段(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1月14日)。各科室深入贯彻实验三中“诚信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各种有效的活动,巩固活动成果。教师学生对照《“诚信教师”标准100条》》进行自评,并向本单位提出“诚信教师”。各科室对典型教师进行考核评选,按照《诚信教师评选标准》在教师的基础上评选出本单位的“诚信教师”。
3、审查公示阶段(2014年11月17日—2014年12月17日)。学校对各科室上报的“诚信教师”申报情况进行审查,将审查合格的“诚信教师”学校公开栏公示一周,并拍摄照片存档。
4、认定表彰阶段(2014年12月18日—2015年1月29日)。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进行最终审定,并召开表彰命名大会,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