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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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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情况调查报告 本文简介: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情况调查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内司委于4月下旬对我县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情况进行调查。调查采取听、看、问等形式,分别走访了县司法局、水利局、安监局、统计局、监察局、文广体局和杨集镇,并听取了县人社局对我县《公务员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实施《公务员法

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情况调查报告 本文内容:

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内司委于4月下旬对我县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情况进行调查。调查采取听、看、问等形式,分别走访了县司法局、水利局、安监局、统计局、监察局、文广体局和杨集镇,并听取了县人社局对我县《公务员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主要成效

我县公务员总数为1836人(不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262人),其中县级机关1370人,乡镇466人。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以来,在公务员招考、录用、考核、奖惩、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工作进展顺利,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公务员法》实施情况成效显著。

(一)认真部署,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县政府及人事部门按照《公务员法》培训的安排,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为阵地,以会议宣传、集中培训、知识竞赛、组织考试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与途径,深入广泛地宣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为贯彻实施好《公务员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我县公务员队伍自觉主动学习《公务员法》的成效。

(二)严格政策,积极稳妥开展公务员登记。我县严格按照省、市公务员登记方案进行登记,在登记过程中,注重深入实际,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思想稳定、队伍稳定、社会稳定。在实际操作中,实行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和登记结果公开,对调入、调出、退休以及试用期满的公务员信息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2006年,我县共有1832人上报登记,经过审核,其中予以登记1719人,占上报人员93.8%,暂缓登记92人,占上报人员5%,不予登记6人,占上报人员0.3%。

(三)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考核与奖惩。全面建立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录用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实现统一网上报名,统一组织笔试,由组织、纪检、人社等部门及用人单位派专员组成考察组,按照省、市、县规定的政审程序、内容及要求,严格进行政审考察,把好招录关,整个招录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县纪委全程进行监督。2006年以来,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共招录县乡公务员285名,接收公安院校毕业生207名。

(四)强化培训,着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首先从加大《公务员法》培训力度、提高干部法律知识应用能力入手,建立健全培训工作的管理和约束机制,把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与使用任职、年度考核、奖惩挂钩。采取座谈、讨论、演讲、知识竞赛、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现场参观、综合考核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有效的提高了培训效果。六年来共培训各级各类公务员XX000多人次。为了开阔视野提升能力,针对性选派65名公务员参加苏南苏北对口培训、沿海开发培训、长三角(珠三角)培训等能力素质培训。

(五)突出创新,切实建立公务员考核机制。考核是规范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措施,坚持做到突出重点,科学考核。我县针对公务员考核中出现的新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比较具体的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实行考核与奖惩结合,定期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结合,专业考核与思想道德考核结合,使平时考核有规章,年终考核有依据,创新考核结果的使用,拓展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在全市统一部署下,2011年我县把县委农工办、县审计局、农机局和四队镇作为考核创新试点单位,20XX年在全县各级机关中全面推行创新公务员考核机制,把公务员考核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六)规范程序,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工作。依据政策和省、市要求,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三个条件,对我县所有事业单位详细梳理,逐个界定。通过网络和查阅县编办保存的机构设立文件,多方面、多渠道搜集各类初始文件。在依据充分、资料详实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40家单位的申报工作。

(七)强化问责,严肃行政纪律惩戒行为。为进一步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我县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处分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2006年以来,共给予45名公务员行政处分,其中因构成失职错误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行政记过1人;因贪污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判刑的35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取得成效的同时,调研中也发现一些不足之处。

(一)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少数单位对《公务员法》学习宣传存在应付状况,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它作为重要的学习宣传内容来抓,少数公务员对具体法律条文熟悉不够,理解不深,一知半解,法律意识不强。

(二)借用及混岗用人现象突出。县机关存在长期借用乡镇及其他部门公务员现象;有的乡镇和部门长期编制空缺,人员不足,给单位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此外,有一些非公务员身份的人从事公务员工作。

(三)公务员考核多流于形式。公务员年度考核应该是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不能做到经常化,集中考核不够深入,结果是除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外,其余的基本都是称职以上,很难区分工作的好坏。少数受党纪、政纪甚至刑事处分人员,一些人事处理措施不能及时跟上,在社会上容易形成一些负面影响。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把《公务员法》的学习和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使广大公务员充分认识到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对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公务员素质、保障公务员权益的重大意义,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人事工作者要全面掌握、熟悉乃至精通《公务员法》的内容,使《公务员法》在我县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增强编制管理意识。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以及《灌云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把编办所核定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作为配备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依据。杜绝不按编制和职数限额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和晋升,控制在行政单位增设事业编制的内设机构,防止将事业编制和行政编制混用等现象。对于现有的超编、超职数以及行政编、事业编混用等情况,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逐步消化解决,从而逐步实行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培训。对现有的公务员,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改进培训方法,建立适合公务员特点的培训制度,立足解决综合能力不强,专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增加投入,将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四)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公务员管理长效机制,制定与《公务员法》相衔接的操作性强的考核、奖惩等相关办法,充分利用好考核成果,发挥奖惩激励机制作用。加强非领导职数的管理,健全正常晋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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