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陕西中汇煤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身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3.职责3.1公司对危险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陕西中汇煤化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身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3.职责
3.1
公司对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监管,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避免或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3.2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各部门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管理。
3.3
安环部负责全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3.4
行政人事部和安环部负责进行危废的转移工作。按规定交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处理。
4.程序
4.1
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和途径由公司安环部统一协调。
4.2各部门应确保环保处理设施的稳定有效运行,并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管理(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
4.3产废部门应当采取调整工艺、规范管理或综合利用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4.4公司安环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部门现场进行检查,核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被检查的部门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
(1)
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
(2)
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
(3)
危险废物造成的污染和损害情况;
(4)
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
(5)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
(6)
其他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4.5
危险废物实施“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安环部负责向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危险废物处置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报市环保局相关部门审批。
4.6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全过程控制
4.6.1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
4.6.2
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4.6.3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4.6.4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4.6.5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4.6.6
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6.7
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处置;不按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进行限期改正;限期结束后仍然不按照规定处置,由安环部按照公司规定负责处罚。
4.6.8
在化工生产装置搬迁、转产、终止之前,必须对其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消除可能产生的污染。
4.6.9
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部门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地方行政部门报告。
5.附则
5.1本规定由公司安环部负责制订、解释。
5.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