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文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典当,内部审计,制度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文简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公司审计成员由具备岗位能力的人员组成。审计人员负责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和实施公司内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文内容: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范本)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审计成员由具备岗位能力的人员组成。审计人员负责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和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审计人员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业务、胜任工作,应具有大专以上财务专业或经济类专业学历和相关职称,并应做到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滥用职权,不拘私舞弊,不泄露机密,不玩忽职守。
第五条
审计人员应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公司发展需要,按照董事会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
第六条
审计过程中,要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工作底稿和取证签证单,并保证其真实性,备查和存档。审计终结后,审计人员应在15
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报告上签字认可,同时按有关规定征求被审计者的意见,被审计者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人员,被审计者未提出书面意见,可视为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第七条
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要有提供者的签名或印章,未取得签名或印章的应由审计人员注明原因。
第八条
公司审计负责人批准审计报告后,审计人员负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第九条
被审计者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向公司审计负责人提出,审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其他内部审计人员复审。但在未作出新的审计处理决定之前,审计处理决定不得停止执行。
第十条
审计公文、业务用纸及行文格式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审计档案的借阅,一般应限定在公司审计成员内部。凡需将审计档案借出公司或要求出具审计结论证明的,应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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