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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本文简介:郑州市嵘昌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二0一一年元月郑州市嵘昌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本文内容:
郑州市嵘昌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二0一一年元月
郑州市嵘昌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节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对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相关证书。
第二节
教学管理制度
1、各教师进行的教研活动,要由各教师亲自填写有关统计表,并及时交有关人员保存。
2、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各项公开教学所进行的听课活动(包括领导),都要有听课人听课笔记。听课结束,由培训中心主任交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3、对教师各课教案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各班点名册,由各班班主任按期领交,并汇总填表存档保管。
5、各工作项目的资料,按项目建档管理,根据资料的性质做好长期保存或定期保存。
第三节
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调课与代课
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准调课、调教师。
2、教师如因病或者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要提前一天报安培中心。
备课
1、教师应在上课前一周备好课。
2、教师备课必须做到:
(1)钻研教学大纲,弄清教学目的与要求,注重教学效果,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
(2)钻研教材,确定重点和难点,把握好深浅程度和详略尺度。了解学员的知识基础和思想情况,使教学具有针对性。
(3)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注意运用多种直观教学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4)教师在备好课的基础上要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填写教案。
(5)教案以两课时为单位,内容包括:授课时间、班别、课题、教学内容等项目。
上课
1、目的明确:课堂活动紧密围绕教学目的,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抓好关键。
2、内容正确:讲授内容要科学准确,注意知识间的联系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3、方法得当: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要结合成人的特点,并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增加吸引力。
4、语言清晰:讲课要通俗、生动,要讲普通话,声音宏亮,速度适中,富于表现力。
5、组织教学有序:课堂讲程要由计划性,讲解、演示、板书安排妥当,课堂气氛始终既活跃协调又严肃认真。
第四节
课堂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课堂规则
1、
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大纲和培训对象,认真写好教案,备好课,讲好课,做好上课一切准备。
2、
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连续讲课,不提前下课。
3、
教师热情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善于同学员沟通与交流,及时解答学员的问题。
4、
教师要维持好课堂纪律,做到严而不死,或而不乱。
5、
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衣冠整洁,言传身教,举止大方。
6、
教师要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安培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五节
学员考核管理制度
1、
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学员。
2、
各单位要按计划,按要求准时派送培训对象,不准冒名顶替培训,不准重复培训,查出者除取消个人培训资格外,还将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和安全考核扣分。
3、
学员考核分培训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两项成绩均合格者,统一颁发或审验《操作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
4、
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并扣本矿安全考核分2分。
5、
端正培训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完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6、
学员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必须经有关单位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批准方可。请假时间超过培训课时数20%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7、
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培训期间饮酒,违者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8、
尊敬老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9、
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10、
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鉴定,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期培训。补训期间单位停发本人工资奖金,费用由学员自己承担。
第六节
学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
考试与计分
1、
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结业考试。
2、
结业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经有关部门统一命题,监考、阅卷。
3、
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
成绩考核
1、
学员培训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2、
理论考试以100分为基础,等于或大于60分为合格,否则均不合格。
3、
学员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及旷课半天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4、
学员培训期间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成绩评定及补考
1、
理论考试及日常考核以及实习考核均合格者,由相关部门统一发放或审核安全工作资格证书。
2、
对考试不合格者补考参加下期同类培训的考试,补考不合格者自费参加同类培训,否则建议调离原岗位工种。
第七节
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学员报到
1、
学员报到时需执安全培训中心名单及证明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2、
到本工种班级登记,进行考勤注册。
3、
新学员报到须及时领取并正确填写《学员登记表》,并上交所需照片。
培训、复训和取消培训资格
1、
初训学员必须按照学员报到细则进行注册。
2、
学员复训必须持有效证件(操作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方可参加培训。
3、
为避免学员重复培训,一人多证的情况发生,学员报到进行注册后,班主任及时调阅档案,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应劝其退本次培训班。
4、
学员应违纪取消培训资格者,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报上级领导并反馈至该矿安全教育室。
培训结束
1、
培训结束后,班主任应及时将培训成绩及发证登记表反馈至学员单位。
2、
班主任收回《学员登记表》,并及时对该学员进行培训鉴定。
3、
学员成绩判出后班主任应及时填写成绩表、验证表,并为合格学员办理相应证件。
4、
培训工作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员登记表、跟踪调查卡、成绩表等交至档案室存档。
第七节
学员考勤制度
1、
学员自习、实习等活动均由班主任进行认真、准确考勤。
2、
学员因特殊情况请假时须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下不准补假或捎假,请假期满返校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3、
学员请假半天者班主任批准即可,两天以内经培训中心领导批准,超过三天以上者,本单位领导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领导批准方可。
4、
预备铃响后班主任点名,上课铃响后15分钟之内进入教室为迟到,超过15分钟进入教室为旷课:下课铃响前15分钟离开教室者为早退,离开教室超过15分钟为旷课,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迟到一次罚款10元。
5、
学员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超过半天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培训学员跟踪调查制度
1、
学员复训结束后,班主任要及时发放《学员跟踪调查卡》
2、
《学员跟踪调查卡》经学员认真填写后,并交本人所在科队,由所在科队负责人填写调查内容,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交至安全培训中心。
3、
《培训学员跟踪调查卡》在培训结束两周后,各单位负责反馈至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4、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对反馈回的情况进行总结,将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归类存档,并用于完善今后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八节
电教室管理制度
1、
电教室是专用教学设施,由专业人员对电教室进行全面管理。
2、
电教室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有利于教学为原则,对所有设备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3、
使用电教室原则上应按《安培中心现场教学安排表》进行,临时使用时需提前向分管员提出申请,由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持“实验通知单”向管理人员联系使用。
4、
非电教工作人员需要使用电教设备、仪器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使用,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请主管领导处。
5、
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电教室。电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进行娱乐活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开关,挪动电器设备。
6、
学校(学员)由理论教师带领进入电教室,按要求就坐,课程结束后,要有秩序的离开电教室。
7、
电教人员还做好以下工作:
①
加强责任心,发现各种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电教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保证教学任务落实。
②
定期检查人体经常触及的导线,插头、插座是否保持良好的绝缘性能、防止人体触电。
③
课前应提前15分钟对设备、仪器进行预热。
④
运行中要注意设备的温度和异常声响,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关机。
⑤
对每次教学进行认真登记,并记录设备、仪器使用情况。
⑥
定时清扫室内环境,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第九节
学员管理制度
1、
培训班按组班方式编制。
2、
培训学员应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
遵守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4、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严禁在教室内抽烟,严禁酒后上课。
5、
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不乱吐、乱画。
6、
全体学生都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
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学员。
2、
凡参加培训学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课,如返现其中依次,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处理。培训期间设点名册,出勤情况统一报所在单位,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培训资格。
3、
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需经本单位(部门)同意,培训中心班主任及领导批准方向。学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4、
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酒后上课,如违犯者,劝其离开教学区,并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5、
尊敬教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严禁打架斗殴,
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严重犯规者交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
6、
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如有违者每次罚款5元。
7、
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要求,组织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令其自学或继续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并由有关部门签发合格证。
8、
严禁到生产厂区走动,违者罚款20元。严禁到生产厂区走动,违者罚款20元。
第十节
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规范的安全培训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专、兼职教师条件:
1、二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所属职业的技术人员。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4、掌握新培训工种的安全理论知识,熟悉掌握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专、兼职教师专业分类
1、采矿安全
2、机电安装
3、通风
4、运输
5、其他
专、兼职教师的职责要求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2、按照教学内容制定的教学计划,包括课时安排、进度、教学措施。每节课前做好备课准备。没有现成教材、内容时,要编写讲义写出教案。
3、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知道帮助学员解答学习中的问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不放任自流。
4、以身作则、按时上课、完成教学任务,不无故缺课,启发和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认真加强自身业务建设,经常征求学员意见,学习其他教师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新的科学知识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助领导改进工作。
专、兼职教师待遇,按培训中心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一节
考试纪律
1、
学员自备考试用具,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准备考试。
2、
学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考,开考30分钟后进入考场的,不得再进入,并以自动弃考论处,场内考生30分钟内不准离开考场。
3、
学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如已带入考场,必须交放于讲台,考完后带出。
4、
学员不得中途离场,一旦离场,则以交卷处理。
5、
学员在考试要尊重监考人员,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夹带、相互作弊,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监考教师可予以警告,警告无效者,有权宣布其试卷作废并在考场情况表中作出记录。如作弊考生不服管理,有辱骂行为的,监考教师应将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表,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6、
学员在考场答卷,使用统一规定的工具圆珠笔或钢笔(兰、黑墨水)不得在卷面作特殊标记,一经发现试卷作废。
7、
学员在考试答卷、检查无误后,将试卷整好,交给监考教师方可离开考场,学员一旦交卷,不准再次返回座位,更不得与未交卷的学员交头接耳,否则以作弊论处。